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其实现在这些剧本,在王案量刑,受害者陈述的时候,就可以用 不过去庭审的是青 AVA,配合检方演 联盟手里扣的证据,肯定有类似Tony这样的,是足以改变王案同意没收的判罚
受害者要求透明度及真相,[删节:成员身份]必須把聯盟的帳本📒拿出來給受害的投資人翻閱。這不過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