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BEITECH

hel***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6-21 10:54:28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MarkdownJSON在批次中查看位置TGFB

回复上下文

被回复发言:joh*** · 2026-06-21
没王认罪,就没郭定罪,破产案Luc就拿不到资产
发言原文
[局部删节]
那些去Luc那作債權人登記的,比如那[删节:成员身份]也登記了過億美元,他們就是來搶錢的。受害者合理要求他們必須出示當初的匯款憑證,拿不出過億的匯款記錄,就是詐騙! 他們當初登記時,Luc有責任要求他們出示匯款憑證,如果沒有,那麼就是虛假陳述,Luc與債權人合謀欺詐! 還有多少人已經出金拿回了投資款,他們的所謂損失是否應該減去? Luc那兒有多少這樣的個案呢?法庭應該保護真正的受害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