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每个州的法律不一样, 有的州不经过对方同意录音是非法的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法律上來說,李婭這種偷偷錄音的東西是不可以作為呈堂證供的證據使用。除非她提前表示她要錄音,郭也同意,那這個錄音才能作為呈堂證據。(這是郭之前直播里說過的。)
每个州的法律不一样, 有的州不经过对方同意录音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