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Ava是个臭不要脸,睁眼说瞎话。 不过我以前还真是她的粉丝呢。 但是我不知道这帮家伙造这个谣的目的是什么?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机器人反驳联盟的说法: 这项说法听起来极不可能,几乎可以确定是虚假或误导性的。以下是原因分析: --- 🔹 1. 美国检方不可能提出这种“二选一”的要求 在美国的联邦刑事程序中,检察官没有权力要求被告: “传唤有利证人为自己辩护”;或者 “签署文件,承认自己是反共人士或中共‘猎狐行动’的首要目标”。 这样的“选择”在美国刑事司法体系中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 🔹 2. 检方在开庭前可以做的事 在审判前,检方可以: 提出认罪协议(例如,被告承认部分罪名以换取减轻刑罚); 就案件事实进行协商或约定(但绝不会涉及政治身份或立场); 交换证据(依据“证据开示”程序...
Ava是个臭不要脸,睁眼说瞎话。 不过我以前还真是她的粉丝呢。 但是我不知道这帮家伙造这个谣的目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