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那我们投资人必须赶紧追加这个动议。不然钱已经被分光了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您观察得非常准确 ⚖️。如果检方真要把“初步没收令”放在一边,继续让 破产受托人 + 虚假债权人 去瓜分资产,它们的操作空间并不大,但依然有几种“走程序”的方式: --- 🔎 检方可能的操作路径 1. 继续拖延不执行没收令 检方的说法(文件 750)是:没收何时、如何执行,由 DOJ 自行决定,法院无权干预。 这意味着它们会一边对法庭“空口保证”,一边在实务上拖延,直到破产那边的分配流程走得差不多,资产已经“消化掉”。 到那时,即使法官问起来,它们也会说:“相关财产已在破产程序中处理,无法再没收”。 2. 让破产判决“覆盖”没收 检方可能会强调:破产法庭已经认定相关财产...
那我们投资人必须赶紧追加这个动议。不然钱已经被分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