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 再仔细看这三张图 他说的“受害者”委员会 意思是现在的投资者都是“受害者”角色 但“投资者团体”的真正意图 是去做853n 证明是投资者的钱 被做污点证人的“受害者”挪用 而不是郭转移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螺丝哥没看懂他的意思(大致意思 不一定说明白 先凑合看 随时修改) G系列投资者 有共同的利益 组成 “投资者团体”(就是喜马拉雅农场)这个 “团体” 受 美国法律认可 可以在法庭发声 “团体代表”就是联盟委员会 不管长鸟 还是青 都是拼命保这个壳 目前庭上 6000“投资者” 134里的“受害者“和“拿钱农场共谋” 都属于“投资者团体 ” 这6000投资者 目前被他们做局 成了受害者 诉求是和 那134里面的农场共谋 是一样的 法理上都是“受害者” 在法庭上 投资者能证明 自己的钱 被“农场共谋”花了 就完事了 这本来应当是“团体代表”做的事情 代表投资者 但是 重点来了 因为 团体...
👆 再仔细看这三张图 他说的“受害者”委员会 意思是现在的投资者都是“受害者”角色 但“投资者团体”的真正意图 是去做853n 证明是投资者的钱 被做污点证人的“受害者”挪用 而不是郭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