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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1-25 09:06:53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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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附件未收录]
螺丝哥没看懂他的意思(大致意思 不一定说明白 先凑合看 随时修改) G系列投资者 有共同的利益 组成 “投资者团体”(就是喜马拉雅农场)这个 “团体” 受 美国法律认可 可以在法庭发声 “团体代表”就是联盟委员会 不管长鸟 还是青 都是拼命保这个壳 目前庭上 6000“投资者” 134里的“受害者“和“拿钱农场共谋” 都属于“投资者团体 ” 这6000投资者 目前被他们做局 成了受害者 诉求是和 那134里面的农场共谋 是一样的 法理上都是“受害者” 在法庭上 投资者能证明 自己的钱 被“农场共谋”花了 就完事了 这本来应当是“团体代表”做的事情 代表投资者 但是 重点来了 因为 团体代表(委员会)的影响 给法官的印象 团体里的诉求 目前是一致的 134个认为是郭骗了钱 6000个不反对 只要求没收赦免返还 螺丝哥以前 并没有第三方不同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