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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3-06 09:29:16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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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局部删节]
那些拿了法治基金钱的人后来与luc和解,感觉不是因为不懂法那么简单,如果推上说的班龙都跟luc和解是真的,那他们为什么要和解,申请法治基金和法治社会的钱用于申请目的,没犯法和解什么!?如果违法使用这两个ngo的钱,就算与luc和解,也脱不了罪,应该是与检方和解。它们的和解,唯一能解释得通的,就是它们承认法治基金法治社会也是被告的替代自我(可能用的其它名词,反正意思就是属于郭,天下一切都属于郭,一切都是被郭转移的属于债权人的钱),这应该是另外做局,不知道想干什么。陪审团都说gtv欺诈无罪了,然后用另外的罪名起诉,那同样是那些人那些事,之前为何不起诉那些罪名。然后它们会说之前没有发现法治基金法治社会属于郭,那些人的和解就可以证明了。这么一推测,它们可能是想起诉被告和那些[屏蔽词]共谋用法治基金法治社会诈骗,用gtv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