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他的投资计划之所以被认定为虚假骗局(phony schemes),是基于以下认定: • 大规模挪用资金(Massive Misappropriation): 郭文贵及其同伙并未建立合法企业,而是将数亿美元的投资者资金直接转移给自己使用。这些资金被用于购买高端奢侈品,包括一艘价值3700万美元的游艇、一辆价值350万美元的法拉利,以及一座位于新泽西、面积达5万平方英尺的豪宅。 • 虚假加密货币与股票(Fake Crypto and Stocks): 郭文贵出售未经注册的证券和加密货币,例如“H-Coin”,并虚假宣称其背后有大量黄金支持。实际上,这些股票从未真正交付,而这些投资后来也被揭露为毫无价值。 • 针对脆弱追随者(Targeting Vulnerable Followers): 他利用一种被称为“关系型诈骗(affinity fraud)”的手法,重点针对华人海外社群以及普通追随者下手。他通过将投资机会与政治事业联系在一起,来操纵和利用他们的信任——特别是声称这些投资将有助于资助反对中国共产党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