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郭被指认为boss关键不是王,托雷死根本没提过王,在858里说得很清楚,“在审判中,政府以优势证据证明,郭文贵是控制 G 集团所有实体及这些实体资产的“老板”。 答复第 7 页。7 例如,多名证人的证词表明,郭文贵对 G 集团所涉资产行使控制:Karin Maistrello 作证称,郭文贵控制 Rule of Law 组织的资金,而该组织是一项涉及 G 集团的计划(见审判记录 第 424 页);多名证人作证称,郭文贵控制 G Clubs(见审判记录第 1941 页〔描述郭文贵为“最 高老板”〕,1995:3–15,1996:2–5〔旁栏澄清〕,1999:4–7,2975:8–2976:10,2980:11–22, 2999:20–3000:6〔关于 G Clubs 的证词〕);并且大量书面证据支持如下结论:郭文贵对其犯罪所 涉资金行使控制(见 GXC415;答复第 7 页注 3〔引用审判证物,显示郭文贵对 G 集团所涉资金行 使控制〕)” 你要把rico当一个单独地来打不但很难,就是打掉了也只是rico而已,其它电汇,证券欺诈还在,但如果电汇,证券欺诈不成立,那rico 干什么?rico一起游山玩水吗?电汇,证券欺诈是基础,rico和洗钱都是建立在这之上,这是最基本的,一个律师一眼就能看出来,根本都谈不上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