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我靠,法官要说律师威胁受害者了?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B. 法院的角色与特别主事官(Special Master)的任命 判定请愿人是否具备诉讼资格以及是否对扣押财产拥有合法权益,是法院的职责 。尽管政府希望自行评估这些问题,但最终应由法院裁定主张人是否具备 § 853(n) 项下的资格 。 辩护律师同意政府的建议,即任命一名特别主事官协助法院评估众多的 § 853(n) 请愿,但我们认为特别主事官的角色不应局限于建议驳回哪些请愿 。政府似乎预设了绝大多数请愿应被草率处理并转为减免请愿,尽管它同时坚称本案在受害者损失方面存在极其复杂的事实问题,导致退赔(restitution)变得不可行 。这种矛盾反映了政府在本案起诉过程中,未能解决涉及...
我靠,法官要说律师威胁受害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