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这个和解,是在给Mahwah擦屁股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所以,司法部到底在执行资产没收令时,遇到别人扯皮,是否有权打折执行?我的看法是没有,应该直接执行,你受托人认为你有证据证明流入g系列的除了检方所谓的受害者资金外,还有其它郭本人个人财产,应到到民事附属程序来扯皮。政府不应该和解,没有什么成本,就是一纸法院令和执行令给金融机构即可。之前初步没收令,政府还有裁量权,这个资产没收令,应该没有。
这个和解,是在给Mahwah擦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