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如果联盟只是为了帮成员拿钱,为什么它的教程不是始终坚持“根据自己的真实身份选择Owner / Victim”,而是直接明确指导“选择Victim”? 因为政府页面本身提供 Owner、Lienholder、Victim 三个选择;联盟教程却直接用箭头告诉成员: 受害人(Victim)。 Forfeiture-Petition-填写教程.pdf 然后再给一份标准criminal-offense loss陈述。 Forfeiture-Petition-填写教程.pdf 这是比“联盟只是翻译政府网站”更强的事实。 它在做实质选择指导。 而这正好会使成员后来更容易在政府体系中被视为潜在crime-victim claim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