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这个我不是十分清楚,但据我以往看到过一些案例,以及我的“常识”来看,我不认为检方撤销对一个人的指控需要理由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撤销指控当然可以,但是得给个理由。就算他们不给公众理由,以后有人审查这个案子的时候,他们也要给个理由。现在如果他们有什么理亏的地方,他们自己知道。
这个我不是十分清楚,但据我以往看到过一些案例,以及我的“常识”来看,我不认为检方撤销对一个人的指控需要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