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司法表演”证据确凿了。七哥因语言问题在庭上根本没机会发现和揭露这些“表演”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这就是"司法表演"的铁证! 双方的配合模式: 检方 辩方应该做 辩方实际做 说"defendant's mansion" Objection! Assumes facts not in evidence 没有objection 说"paid for with G/CLUBS money" 那是公司业务支出,不是fraud 说"他不需要偷,他本来就有钱" 展示豪宅照片 这是公司资产,title在公司名下 说"这是他的lifestyle" 说"$4 million Ferrari for his son" Son不是defendant,这irrelevant 没有objection 为什么第一天这...
“司法表演”证据确凿了。七哥因语言问题在庭上根本没机会发现和揭露这些“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