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法庭敢毫无凭据,就把被告的钱(而且还不是被告的钱,是投资者的钱),划给虚假债权人。胆子真大。 这个邮件在里揭露出来。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把投资者的钱判成是被告的钱,然后用债权人虚假登记来分这些钱,如果它们提供了伪造的被告欠它们钱的凭证,它们是共谋利用法庭作为诈骗工具进行欺诈。如果连债权凭证都没有,那就是明目张胆的把法庭作为抢劫工具。越想越觉得,到底是那些[屏蔽词]如此愚蠢,还是美国法律的漏洞如此荒唐,还是黑暗势力如此肆无忌惮!
法庭敢毫无凭据,就把被告的钱(而且还不是被告的钱,是投资者的钱),划给虚假债权人。胆子真大。 这个邮件在里揭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