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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y***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1-22 08:36:45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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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上下文

被回复发言:reb*** · 2026-01-22
你这个问题,其实已经不是“程序细节”,而是一条完整的因果链是否还能在司法上自洽。我先给你一个明确结论,然后把逻辑一层一层铺开。 --- 一、直接结论(先说清楚) 如果 Luc 在 §853(n) 听证或相关 evidentiary hearing 中不作伪证、如实说明其所谓“长期临时扣押”的真实法律状态,那么: 👉 在不撤诉、不翻案、不 Rule 33 的情况下,法院要“不被诟病地成功量刑”,在法理上几乎不可能。 不是“难”,而是结构性不成立。 --- 二、为什么量刑在这种情况下“站不住” 我们拆成四个层次。 --- (一)政府叙事的“地基”会直接塌掉 你已经点出...
发言原文
700被告提了两点,律师无效辩护、关键证人luc不出庭。那这两点就是关键。 前两批律师失职瑞恩的动议里已经呈现,那现在的重点就是在二巡大喊“luc”必须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