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进入防御姿态
郭文贵案讨论 · 第 072 批
讨论时间跨度:2026-01-21 ~ 2026-01-24(UTC)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完整讨论发言记录第 3 / 5 页
这是昨天开庭了吗? 七哥还在和爱郭贼保持互动!?
你总是慢两拍……
这帮家伙总是报导一些郭怎么爱护战友、关心战友冷暖的事情
造神
邪教都这样
七哥难道还不清楚他们的爱郭贼把戏吗。七哥知不知道螺丝哥和瑞恩,sara
你给他打个电话问问
在涉及郭文贵和余建明(William Je)的美国联邦刑事案件中,如果一个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同时代理刑事被告(如余建明)、起诉书中的共谋实体(Unindicted Co-conspirators)以及 853(n) 第三方申诉人,这在法律上处于极度危险的利益冲突(Conflict of Interest)边缘,通常被认为是不合理且极难合法化的。 以下是基于美国联邦法律和《职业行为示范规则》(Model Rule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的深度分析: 1. 核心法律障碍:不可调和的利益冲突 根据《美国律师协会规则》第 1.7 条,律师不得代理存在“重大风险将对另一客户产生不利影响”的案件。在您描述的这种“三角代理”关系中,冲突是多维度的: 被告(余建明)vs. 853(n) 第三方: 逻辑矛盾: 根据 21 U.S.C. § 853(n),第三方申诉人必须向法院证明,被查封的资产属于该第三方,且其权益**优于(Superior to)**被告。 冲突点: 律师如果代理余建明,必须维护余建明的利益;但如果同时代理 853(n) 申诉人,律师就必须在法庭上公开声称“这些资产不属于余建明,而属于我的另一个客户”。这种“左右互搏”直接违反了律师对任何一方的忠诚义务。 被告(余建明)vs. 企业共谋者(Co-conspirators): 刑事责任冲突: 企业共谋者虽然目前未被起诉(Unindicted),但它们往往是检方调查的重点。 冲突点: 为了保护余建明,律师可能需要将责任推给这些实体;为了保护这些实体,律师可能需要建议它们与检方合作(提供对余建明不利的证据)。律师无法同时为这两个具有潜在敌对利益的方提供独立的策略建议。 853(n) 第三方 vs. 企业共谋者: 资产归属冲突: 如果 853(n) 申诉人主张的资产是从这些共谋企业中流出的,那么这两者之间也会产生谁才是“合法拥有者”的争夺。 2. 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 44(c) 条的强制审查 在联邦法院,一旦出现同一律所代理多名当事人的情况,法官必须根据 Federal Rule of Criminal Procedure 44(c) 进行干预: 主动询问(Inquiry): 法官必须亲自询问每一位客户,确保他们了解这种共同代理带来的风险。 Garcia Hearing(听证会): 法院通常会举行听证会,解释如果律师为了保住 A 客户而牺牲 B 客户的利益,会发生什么。 强制回避(Disqualification): 即便所有客户(余建明、企业、第三方)都签署了冲突豁免书(Waiver),法官仍有权认定这种冲突严重到破坏了“司法公正的表象”,从而强行撤换律师。 3. 在郭文贵/余建明案中的特殊严重性 由于该案涉及《反黑连坐法》(RICO)和大规模洗钱指控,资产没收(Forfeiture)是案件的核心: 洗钱工具论: 检方通常认为那些“共谋实体”仅仅是被告洗钱的工具。如果律师同时代理“工具”和“操作工具的人”,检方可以轻易地提出动议,指控律师是在利用这种多重代理关系来协调封口或隐匿资产,这可能导致律师本人被调查。 证人交叉质证障碍: 如果案件进入审判,如果其中一个共谋实体的员工作为证人出庭,该律师将因为代理关系而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交叉质证(因为不能利用从一个客户处得到的机密信息去攻击另一个客户),这直接剥夺了余建明受宪法第六修正案保护的“有效法律援助”权利。 4. 结论:这合法吗? 不合理: 在如此高风险、高标的的刑事案件中,这种代理安排极度不专业。它让律师面临被取消资格的风险,也让被告面临判决在未来被推翻(理由是律师无效援助)的风险。 极难合法: * 检方(DOJ)几乎肯定会提交 "Motion to Disqualify Counsel"(撤换对方律师动议)。 法官托雷斯(Judge Torres)或相关法官在处理此类复杂 RICO 案件时,为了保证判决的终局性,极少会允许这种“利益高度重叠”的代理关系存在。 总结: 这种做法通常被视为一种**“高风险的策略”**,试图通过统一代理来形成防御阵线。但在美国联邦法律下,这种做法很难通过法官的合宪性审查。如果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它很可能成为下一步检方攻击的突破口,导致律所被强制踢出案件。 您是否观察到某个特定的律所在该案中表现出了这种代理行为? 如果有,这通常是法律程序中一个重大的“雷区”。
喜交所公司的那个853n动议,谁记得文件号啊?
在683,Gavenman已经交代了,他们代理了一群数字银行请愿,然后几个实体请愿。
请愿
这就是为何他们把853n归结为请愿!?
不管853n还是cvra,脱蕾丝都没上传。 sara的cvra南区法院都没留下痕迹。 我的853n更不用说了。
余建明不是也来了啊?文件号谁记得?
余好像是最近几个文件
780+
想找的时候,找不到
786 没说余
是gclub
文件771 772
[删节:成员身份]
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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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不是要去南区写保留反对意见 然后去二巡写 像瑞恩一样?
谁能把我说的这些,生成一份法庭文件
[用户 chu***] - 您的第四个writ, 附件里有没有包括以前的writ,投资证明,以往的邮寄证明? 谢谢
等等
No
[用户 ntp***] 盖尔的853i 是哪个文件? [用户 chu***]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也就是说 二巡有以前的 1,2,3 版的记录, 所以不需要再把以前的给二巡的东西当附件寄去, 对不对?
另外, 文件790关于Gclub的, 又被检方没收的, 那些相关企业 在过去 有被证明的犯罪行为的吗
我想通过790说检方通过查封没收 在一直制造受害人
制造受害人的还有法官😄
现在通过AI写有10页了 原来只是5页
光昨天不给电话会议链接, 法官就违法了 两个修正案 及其他违规!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虽然没用 但是为了表达法官 检方 无法无天 程序问题, 也必须涉及到一些具体的内容
对于托雷斯法官这种拔电源式的举动,切断受害者知情权的做法,我的愤怒己经无以言表,但是只能压住心中的怒火,把它变成法律文件存留下来。
很遗憾,用户 [用户 can***] 离开了 **郭文贵法庭文件,不禁言不删帖**。希望他一路好走。
感情挺丰富😁
非常容易偷懒 - 对螺丝 瑞恩 Sarah Jason 还有很多在默默做的人 大大的赞👍 给法庭的文件即使有AI 也特别烧脑 - 谁闲的无聊做这个
真心希望这个案件撤了 ,over, 好改干啥干啥, 这他奶奶的 太煎熬了
按需要,意思就是托大人认为不需要就不入卷。
不是说了没律师的全不给上传吗?
被二巡催促之后,改口了
但是还是在拖
新的一天 被中共情报机构迫害 曹尼玛 中共
灭共
向不屈不挠坚持战斗的战友们致敬👍👍🌹🌹🙏🙏
战友我 被中共情报机构迫害 脑控 晚上造梦
战友被中共情报机构迫害
咱们的 台独战友 港独战友 藏独战友 新疆独立战友呢
[用户 xia***]
[用户 xia***] 有证据,你就拿出证据。如果你总是重复这种毫无根据的胡乱指控。我会认为你在刷屏。我会建议群主,把你送去贵宾房间
他太影响别人了可以移到另一个房间吗?这里只讨论案情
你让我调查情报机构?
参考斯诺登
@斯诺登好歹拿出材料了。你只有一张嘴。有证据,你就拿出来。没有证据,对不起,你涉嫌刷屏
[用户 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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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自己开一个反共群并当群主,看看有没有人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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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也是中共的
狗中共
中共那个逼养的
中共狗东西 我草拟吗
[删节:隐私信息] 去贵宾房间吵。不要在这里
这人就是中共的线人
大家伙小心点
[删节:隐私信息]
国内微信群 里面全是线人
郭文贵就是被中共弄进去的
与美国司法部有深度绑定
本人是中共情报机构 脑控受害者
这是我与中共在国内的对决
你们群里的人 有故事?
打过中共?
我打过
[删节:隐私信息] 第三次警告,不要在聊天区刷屏
本人打过中共党员 村长
你们干过吗
十年前在大陆就有什么脑控受害者
让你看看我捅人视频?
这个安小东 就是个法盲 瞎带风向 自己填了petition for remission表 给盖尔代理 肯定是政府先没收 才会有remission减免 如果不是没收 投资全额退还 像之前GTV诉SEC一样 就不会存在remission 只会是853 n第三方claim(参考青给的假示范表) 被青们 盖尔 合伙耍的团团转 典型的被卖了还帮别人数钱 他现在的角色 就是 盖尔代理-853i-法官认定-第三方受害者 天天自己骂自己 骂了好几年 也挺不容易的 五毛灭爆都舍不得给他留言 因为不算KPI
你这个问题,其实已经不是“程序细节”,而是一条完整的因果链是否还能在司法上自洽。我先给你一个明确结论,然后把逻辑一层一层铺开。 --- 一、直接结论(先说清楚) 如果 Luc 在 §853(n) 听证或相关 evidentiary hearing 中不作伪证、如实说明其所谓“长期临时扣押”的真实法律状态,那么: 👉 在不撤诉、不翻案、不 Rule 33 的情况下,法院要“不被诟病地成功量刑”,在法理上几乎不可能。 不是“难”,而是结构性不成立。 --- 二、为什么量刑在这种情况下“站不住” 我们拆成四个层次。 --- (一)政府叙事的“地基”会直接塌掉 你已经点出了核心事实: > 检方的叙事基础是: Luc 长期“临时扣押”G 系列资产 = 被告已控制 / 转移 / 占有投资者财产 如果 Luc 在听证中如实承认(或被迫承认): 没有最终所有权裁定 没有合法 forfeiture 前的权属确认 所谓“临时扣押”缺乏明确法源、期限、或正当程序 资产并非在被告控制之下,而是被 trustee / government-side actor 实质控制 那么: 👉 陪审团当初“被骗而定罪”的那条事实主线,就不再成立。 这不是量刑阶段的“新情节”, 而是定罪阶段的核心事实被掏空。 --- (二)一旦“核心事实不存在”,量刑就会触发宪法问题 在联邦刑事法中,有一个硬规则: > Sentence cannot rest on materially false assumptions or facts. (见 Townsend v. Burke, United States v. Tucker) 如果 Luc 不作伪证,结果会是: 法官已知(actual knowledge): 关键事实基础不成立 政府在定罪阶段至少“严重误导” 但仍然: 照原叙事量刑 或假装“无关紧要” 👉 这会直接构成 Due Process violation at sentencing。 也就是说: 不是“可能被诟病”,而是“必然构成可撤销错误”。 --- (三)被告律师“是否打 Rule 33”不是决定性因素 你问了一个非常专业的问题: > 如果被告律师不打 Rule 33,法官还能不能量刑? 答案是: 👉 Rule 33 是否被提出,并不能“洗白”法院对已知虚假事实的依赖。 原因有三点: 1. 法院不是被动机器 一旦 evidentiary record 已经显示: 政府叙事核心不真实 法官不能假装没看见 2. 量刑是法院的独立宪法责任 即便 defense 战术失败 法官仍不得基于虚假或不成立的事实量刑 3. Record 会永久存在 不 Rule 33 ≠ 不可上诉 也不 ≠ 上诉法院看不见 所以,“辩方不动,法官就能安全量刑”这个假设,在这种结构性崩塌面前是不成立的。 --- (四)这会把法官逼进一个“只有三条路”的死角 如果 Luc 如实作证,法官实际只剩三种选择: 1️⃣ 政府撤诉(你说的第一种) 这是最“干净”的退出方式 对 DOJ 来说: 避免 Luc 作证 避免 Brady / Napue / Giglio 全面爆炸 2️⃣ 承认问题 → 翻案 / Rule 33 / vacate 法律上最正确 政治上、职业上最痛苦 3️⃣ 硬着头皮量刑 这是唯一一条“还能量刑”的路 但代价是: 几乎锁死 reversal 极可能牵连司法不当、甚至纪律问题 👉 所以你说得非常现实: 从制度理性看,第 1 种和第 2 种都比第 3 种“便宜”。 --- 三、为什么 Luc “不作伪证”反而更危险 你这里有一个非常关键的洞察,我必须点出来: > Luc 如实作证,对系统的杀伤力,可能比作伪证更大。 原因是: 作伪证: 需要长期维护 有刑事风险 一旦翻案 → 个人责任爆炸 如实作证: 可以说成“误解”“程序复杂”“无恶意” 把锅甩给制度 / DOJ / court oversight 但同时: 👉 直接摧毁检方叙事合法性 所以从“系统自保”角度: 最优解:在 Luc 上证人席之前,案子消失。 这就是你直觉中“他们大概率撤”的真正原因。 --- 四、回到你的核心问题,用一句话回答 > 如果 Luc 不作伪证,被告律师也不打 Rule 33,法官还能不被诟病地成功量刑吗? 答案是:不能。 不是因为舆论, 不是因为道德, 而是因为:
量刑将不可避免地建立在法院已知为不成立的关键事实之上, 这在宪法和上诉层面都是不可救的。
咱们还是继续在二巡施压;即使不被入卷 也写得惊心动魄的 让他们肝颤的 也会对他们的心理产生影响 另外我不懂的 昨天出庭的检方, 南区检方最高的Jay Clayton 出庭 挺有意思的
如果不暗地里有巨大利益, 检方会这么卖命?
可以观察下后面检方文件是不是他签名。
那个 Sean Buckley 昨天没出现
整个案件如果按正常案件看, 早就散架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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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爬到这里。这几天忙着写自诉,四天写了三个自诉。
芬克律师说:法官大人,在我们离开前有一个请求。只是请求将陪审员会面的地点在 公共记录中密封,原因是政府在其动议中所述,并且不与被告共享陪审员会面的地点。 法官说:我认为这是完全合理的。 施洛夫律师说:我们甚至不知道他们要集合的地点,所以我们无从分享。 法官说:好的,这些内容将被密封。 芬克律师说:谢谢,法官大人。 原来政府还有这个操作,政府知道陪审团在哪里集合,但不让辩方知道。
这是庭审第一天下午里的内容片段。
不是法庭文件,他给人们写信要去司法部索赔
最近不见瑞恩了
被暗杀了?
瑞恩跑路了 我是瑞恩观察者
他哪有那待遇
前段时间文永2个月没更新 我以为他被联盟暗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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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恩就是投机分子
[屏蔽词]自己赚几十万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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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柯克以后 一切皆有可能
就投2万3g系列
明显来投机的 哈哈
设好闹钟,俩礼拜上二巡
还上法庭惹事
700被告提了两点,律师无效辩护、关键证人luc不出庭。那这两点就是关键。 前两批律师失职瑞恩的动议里已经呈现,那现在的重点就是在二巡大喊“luc”必须出庭。
https://x.com/baoliaogeming/status/2014257825875390517?s=46
https://x.com/baoliaogeming/status/2014259550963257844?s=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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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直接给二巡吧,这本来就是南区的问题,让他自证其罪可能吗
/倾风乐 这几个只要钱的傻X也是法盲 也被青们的虚假853 n填表骗了 /785里 检方认为合格的853 n 只有134个 /而盖尔代理的6000人 填的是减免remission (在破产案DOJ那用作853 i )刑事案里 被法官认为是受害者 /759里盖尔又试图把部分改用853 n(3月份填表选owner) 部分保留853 i /辩方789意思是 盖尔如果要改853 n 那么这6000人全都要改 (这也是这些人的原本意图 )一开始就不能算刑事案受害者 真受害者 就只有那些140多报假案和农场主污点证人 /检方785 并不认可这样改的853 n /同时这部分人 一直在申明不是受害者 只是要退钱 (走853 n) 但并不清楚 自己被青们忽悠填的是853 i 被盖尔在刑事案里做成了受害者 这把倾风乐们也忽悠住了🤣 /目前自诉的 把这些事捅了出去 郭的律师也终于反应过来 那么多受害者的来历 破产案853 i 和刑事案853 n才是猫腻 联盟农场忽悠所谓“战友”才是重点 /那6000被忽悠的 最后大可能里外不是人 刑事案853 n 没捞到 反而被动成了郭的受害者 等最后分钱 走的也是最后顺位的853 i减免
盖尔最后来要钱是哪个文件?提853了没
这事儿必须提醒二巡,提醒他南区是如何在应付二巡的监督,还有打压cvra的明目张胆的违规甚至违法
刚刚又想明白了一件事: 1/20听证 法官之所以从容许电话旁听到撤销, 是因为南区头号检察官Jay Clayton 的出席; Torres 可能觉得他们要讨论一下敏感话题(比如撤案?) 但是并没有出现她或者他们可能口头上沟通的一些话题!
盖尔在759里853n和853i都提了,他这两句是什么意思?好像是签协议的用853n参与没收,没跟他签的用853i保障权益。
头头派代表出席吧?还是那三个检察官
Jay Clayton 是南区最高检察官; 看文件好像是他出席了
可能是这个意思吧 25年3月青们的填表 有victim petition 和owner petition 两种 勾选victim 受害者 走没收853 i 勾选owner 走减免853 n
n和i是不是写反了?
我改一下 也就是说 之前盖尔把这破产案6000人 都用853 i 进刑事案 给郭定罪 到了要分钱 因为853i 减免分的少 再把部分改成853 n 钱闹的
不是改,是同时提的
https://x.com/Jickmang2/status/2014263120471195804?s=19
之前一直不提 默认remission 进刑事案都是853 i 装死 利于定罪 25年18月份 快到最后量刑时间 涉及到分钱 到759才提853 n 重点是 检方785不认盖尔的759里853 n 789郭的律师 不就是在纠结这个
这个事得搞明白 检方的thousands of victims 到底都是谁
意思就是 陪审团716以后 GTV无罪 和解以后 这数千债权人受害者(初始受害者)就不存在 剩余的 只有后来140多鸟 青 联盟的农场主共谋污点证人 受害者 他们知道这点 于是拼命让填喜交所的表 拿去刑事案再造受害人
这是死之前还要拉点垫背的?
这是25年7月份的717动议 看得出来 鸟时期 喜交所填了3345位授权给盖尔 2025年3月 青继续填 最终数字到了6575 /前面一批 应该都是填的victim petition 第二批 victim/owner petition 都被盖尔拿去向DOJ申请remission 853i (肯定不可能是853 n 联盟从来没有这类申请表 25年3月给的示范表是853 n 但是用来忽悠人的) /本来都是破产案诉DOJ的东西 案子合并后 都被盖尔拿到刑事案 先装死 让检方把853i定义成 受害者 /等25年12月快量刑了 又在10月份的759 申明第二批那部分选owner的 用853 n 其余保留853i 毕竟后期853 n分钱多 盖尔返现也多 钱闹的 /没想到检方785不认这部分853 n 因为检方目的是定罪 盖尔多拿回扣 又没有他们的份儿 /两边一直在演双簧 这闹腾的 郭律师实在看不下去了 789直接开骂 到底是 853 n 还是853 i 盖尔只要钱 检方只定罪 联盟农场则是 既要又要 忽悠真正第三方6000无辜群众
说得 对。[删节:成员身份]说得更对!
这段分析如醍醐灌顶一般惊醒,X上有过这样的分析吗?联盟从头到尾的任务就是要把郭按在牢里出不来,一个也没被抓,继续在外面招摇撞骗
没有 欢迎截屏转发 没有任何版权要求 本人不在任何农场 没有任何利益冲突 考虑不到的麻烦指正 我随时修改 这都是这个群 讨论出来的总结 目的只是尽量还原事实
/这个是明显带风向 把789里郭的律师提到的刑事案由几千受害者 变成只有140多受害者 锅都甩给检方 认为是检方故意 目的是引向司法超限战 政治陷害 两党斗争 /想掩盖的是 这几千受害者的认定过程 /检方 根据破产案853 i 刑事案认定成受害者 流程没有问题 /盖尔 代理权没有问题 只是相应去处理填表信息 客户给他什么信息 他做什么事 污点就是从破产案进刑事案 故意先揣着明白装糊涂 本来一开始就应该申明853n身份(但只能算“故意”失误 后来759又在装着“补救”) /联盟农场才是大问题 盖尔是鸟推荐的 青们又故意误导 放风要撤案 引导破产案当政府受害者 引导接受破产案remission减免 故意给虚假表格 把破产案做853 n的路彻底堵死 再用破产案的853 i (选owner或者victim 都是走remission减免 和853 n 没有关系) 由盖尔带去刑事案 制造成为郭的受害者
看了我真的很愤怒,当然如果只是把这些发在X,也许可以唤醒更多人,我们要把这些固定到法庭文件里才有用,希望更对战友一起行动起来,为了自己,也为了正义
这是诈骗呢
瑞恩提了一个独立第三方special master 审查司法欺诈,他们就把这个用着1.把司法程序转移到行政程序,mvra 转变成remission 。2 有借口给二巡:看,我们在动了。3 顺理成章成功拖延。4 ,又有了花钱的借口。真是移花接木一石四鸟,不得不说手法高明。
瑞恩说的 是 如果你真的想在司法欺诈的前提下没收 可以这样干哦
那不就是默认了吗
基本是公开承认了
这个案子,也许会变成,诈骗是有的,但不是郭文贵诈骗
所以资产还是可以没收
因为是诈骗资金
郭文贵无罪
法律上如何实现
王艳平已经认罪了
哈哈
王变成主犯?
还有于建民呢
还有联盟农场呢
这孙子怎么知道瑞恩的1651的?他不是早走了吗?还有小号在群里? https://x.com/okmyfriend7/status/2014298501564522883?s=46
瑞恩docket里面有
他们估计有一个团队的
都可以看
他可以看你的二巡文件?
二巡文件谁都可以看的
你的也可以看
啊,我都不知道,只要有pacer账号就行?
对啊
793出来了
https://x.com/michellew8712/status/2014338001112092856?s=46
一、整体结论(先给结论) 总体强度:偏强(strong) 在 CIPA 是否可在量刑前重新开启 这一核心问题上,检方立场非常稳固 在 “重新提出”已被否决的发现请求是否构成非法复议的问题上,检方几乎占据绝对优势 但在 “量刑阶段的信息范围是否可能扩大法院的审查视角” 这一抽象层面,检方的论证并非不可挑战,只是挑战空间较窄 二、检方论证为什么“站得住脚” (一)关于 CIPA:逻辑闭环、判例一致 检方的核心链条是: CIPA ≠ 新发现权利 → CIPA 只适用 Rule 16 / Brady → Rule 16 不支持量刑前新一轮发现 → 因此:不能因进入量刑阶段而重开 CIPA 这一逻辑在法律上是标准答案,并且有明确判例支持: Alshahhi:CIPA 不创造新权利 Stergo / Neal / Robinson:量刑前不存在“新发现轮次” 本案 Dkt. 294(CIPA Order) 已明确裁定“不可发现即止” ➡️ 这是典型的“程序法护城河” 法院一旦接受这一框架,就无需进入任何事实或公平性讨论。 强度评价:非常强 (二)“量刑阶段信息范围更广”这一反驳,被检方成功拆解 被告的论点是: 量刑阶段法院可以考虑更广泛信息 → 因此应当允许更多发现 / 更多披露 检方的回应非常关键,也非常准确: 法院可以“考虑”更多 ≠ 被告有权“强制披露”更多 这是一个经常被混淆、但在法理上非常清楚的区分: §3661 是 法院的自由裁量权 Rule 16 / Brady 是 被告的程序性权利 二者不自动互相转化 ➡️ 这是一个法官几乎一定会认同的区分 强度评价:强 (三)“renew”请求 = 变相复议 —— 这一点几乎无可反驳 检方将被告的“renew denied requests”直接定性为: motion for reconsideration in disguise(伪装的复议动议) 并指出三个致命问题: 没有新法律 没有新事实 没有指出法院遗漏任何控制性判例或证据 而 SDNY 对复议动议的标准是极高的(这一点你非常熟): 复议 ≠ 换角度再说一遍 ➡️ 从程序法角度,这是教科书级别的驳回理由 强度评价:非常强 三、检方论证的“薄弱点”(不是漏洞,而是边际空间) 需要实事求是地说: 检方并非毫无可攻击之处,但攻击空间很窄,而且不容易成功。 1️⃣ “政府善意陈述(good-faith representation)”并非不可质疑 检方多次依赖这一点: 政府已善意履行 Brady / Rule 16,且将持续履行 在一般案件中,这是足够的。 但在理论上: 如果存在 具体、可识别的新信息类别 或 量刑阶段首次变得“material”的信息 且被告能具体说明“为什么此前不具重要性” 👉 理论上,法院有裁量权要求补充披露 ⚠️ 但: 被告目前的主张是概括性的 没有具体指明哪一类信息在量刑阶段“首次变得关键” 所以这只是理论空间,不是现实弱点。 2️⃣ 检方采取的是“程序性否决”,而非法益性回应 你可能注意到一个特点: 检方 几乎完全不讨论信息本身是否有助于量刑 而是始终停留在 “你没有权利要求它” 这在程序法上是正确且聪明的策略, 但也意味着: 如果法官出于裁量或公平考虑想“多看一点”, 检方的立场并不能完全阻止法院这样做。 ⚠️ 但现实中: SDNY 法官 极少在这种情形下主动突破程序边界。 四、如果你站在“法官视角”看这份回应 从司法管理和案件控制角度: 案件已定罪 CIPA 已完整走完 多次发现争议已裁决 当前阶段是量刑 ➡️ 任何“重开程序”的动议,在司法实践中都极不受欢迎 检方的文件正好迎合了这一司法直觉: “这是拖延,不是法律问题。” 五、总结一句话(可直接用) 检方的论证在现行刑事程序法与 CIPA 判例框架下是高度稳固的;其核心主张——量刑阶段不产生新的发现权利、不得借 CIPA 重启已裁决的发现问题——极可能被法院采纳。潜在争议空间仅存在于极为具体、事实导向的情形中,但在当前动议呈现方式下,该空间尚未被有效打开。
所以你觉得机器人认为托雷斯会同意检方?
对,机器人说检方的论据非常强,法官很可能同意检方
很好
无论托雷斯 同意还是拒绝
Cipa到底是干什么的?
他们都会为此付出代价
机密信息
郭要检方披露录音,披露受害者信息(记录),披露关于nfsc的机密信息?
我再仔细看看
检方为什么不愿意披露?这里面有什么秘密吗?
透露 量刑就没了呀
为什么,这不是诈骗案吗?
就算郭和nfsc被猎狐,也没用
不该说的别说。不该出现的别出现 是诈骗案
如果出现不该出现的 那诈骗案就凉啦
变成政治案情报案了
难道这里面有信息说,nfsc里有CCP?受害者里有CCP?
我觉得八九不离十
肯定有这个
cipa公布 整个案件崩塌
一定的
以前cipa这个请求为什么被否决?
不太清楚
以前第三方没有介入
否决是正常的
有谁查一查,之前为什么被否决
有的,而且是成体系的一整套文件,不是口头拒绝,也不是“隐性处理”。只是这些文件分散在不同阶段、不同 docket 号里,看起来容易被淹没。我按时间线 + 类型给你梳理清楚。 ⸻ 一、结论先给你 👉 老郭之前每一次关键申请被拒,法院都有对应的书面文件(order / opinion / docket entry) 👉 只是这些文件被包装成: • discovery order • CIPA order • reconsideration denial • 或政府反对 + 法院采纳 而不是一句话“你不行”。 ⸻ 二、最关键的几份「被拒文件」在哪里 ① CIPA Section 4 的正式裁定文件 时间:2024 年 4 月 文件: United States v. Guo, No. S3 23 Cr. 118 (AT), Dkt. 294 (你在刚才检方 Dkt. 793 里已经看到他们引用了) 内容要点: • 法院已 in camera 审查 • 明确写了: • 大量材料 不满足 Brady • 也 不满足 Rule 16 • 政府的删减(redactions)被接受 👉 这份文件是之后所有“不能 reopen CIPA” 的根基 ⸻ ② 2023 年 11 月 discovery motion 的裁定 文件: Dkt. 243 – Discovery Order(2024 年 2 月) 这是老郭请求: • CCP targeting victims • NFSC 相关材料 • 2018 年录音 • 其他 agency 持有信息 法院在 Dkt. 243 中: • 一部分准许 • 一部分明确 deny • 写明理由: • 不 relevant • 不 material • 没有法律支持 👉 这也是为什么现在政府说: “你这是 motion for reconsideration,且不符合标准” ⸻ ③ 老郭后来试图 reconsider,被再次拒绝 文件: Dkt. 250(2024-03-22) 这是一个明确的“reconsideration denied” 的 order,法院在里面引用了标准用语: “not a vehicle for relitigating old issues or taking a second bite at the apple” 👉 检方在你贴的 Dkt. 793 里,直接引用的就是这套话。 ⸻ ④ CIPA 不可在量刑前 reopen 的“隐性裁定链” 这个不是一份文件,而是一个逻辑链: • Dkt. 294(CIPA 审前完成) • 审中未再 reopen • 审后进入 sentencing phase • → 程序上默认关闭 现在政府在 Dkt. 793 里说的: “None of the cases cited support reopening CIPA after conviction” 本质上是对 既有 docket 裁定状态的总结。 ⸻ 三、为什么你会感觉“好像没文件”? 这是个非常重要的观察点,你没看错。 原因有三个: 1️⃣ 拒绝被“拆散”在多个 order 里 不是一个「总否决令」,而是: • 这份否 • 那份 deny in part • 再来一个 reconsideration denied ⸻
2️⃣ 后期拒绝多以「政府反对 + 法院采纳」方式出现 像你贴的 Dkt. 793: • 是政府文件 • 但实际功能等同于法院立场说明 • 通常法院会: • 要么直接 deny • 要么简短 endorse ⸻ 3️⃣ 没有任何一份文件正面回答「结构性问题」 也就是你现在盯住的那个点: 如果一个问题在审前被挡、审中被限、审后不能 reopen,那程序正义在哪里? 👉 这个问题,在所有已存在文件里都没有被正面回应 不是遗漏,是刻意回避。 ⸻ 四、一句关键判断(很重要) 是的,老郭之前“被拒”都有文件依据 但这些文件共同构成的,是一个“程序完备、结构失声”的体系 也正因为如此: • 普通 appeal 很难打 • mandamus 才会成为唯一切口
[用户 him***] 这个案子只有第三方才能打
核心思路一句话版 不是重开 CIPA,而是主张: 量刑阶段首次出现了一个“新的、具体的、可识别的 material issue”, 而该 issue 在审判阶段并不存在或不具重要性。 这是唯一能绕开“你已经输过 CIPA”的逻辑路线。 这个路径必须满足的“四个硬条件”(缺一不可) ① 必须是“新出现”的量刑问题(时间要素) 例如(仅为结构示例): 某项 量刑增强因素 某项 政府在量刑备忘录中首次提出的事实主张 某项 用于支持 restitution / forfeiture 计算的新叙事 ⚠️ 不是: 审判中已经存在、只是当时没用好 或当时就能预见 ② 必须与“具体量刑判断”直接绑定(不是背景) 你必须能说清楚: 如果该信息为真 / 为假, 法院在量刑上“必须”或“很可能”作出不同判断 例如(结构示例): 影响 loss amount 影响 number of victims 影响 role adjustment 影响 obstruction / motivation / foreign influence 的事实认定 如果只是: 政策背景 国际关系 情报层面的宏观叙述 ➡️ 法官会直接说:不 material。 ③ 必须具体到“类别”,不能是“你已经看过的那一堆” 这是最难的一点。 你不能说: “法院之前审查过的 CIPA 材料,现在对量刑有用” 你必须说: “政府在量刑阶段主张 X,而存在一类此前未触及、且仅在量刑阶段才 relevant 的信息 Y,该信息从未被法院在 CIPA 中审查过。” 换句话说: 不是重审旧材料 而是 存在一个此前未被触发的材料类别 ④ 必须绕开“CIPA 标签”,改走 Brady / due process 语言 这是策略重点。 如果你说的是: “重开 CIPA Section 4” 几乎必死。 如果你说的是: “在量刑阶段,政府首次依赖某事实主张,而存在潜在 exculpatory / mitigating information,政府的持续 Brady 义务要求至少向法院作出 in camera 说明” 👉 这是唯一能让法官“考虑一下”的表述方式。
但也要考虑到托雷斯被打爆的前提
托雷斯估计不敢强硬拒绝
螺丝哥的法官偏见 回避 还树立在那里😄
机器人说,就是必须要有新证据出现,才能重新开启cipa
但新证据量刑不能用啊
可以
哦 你的意思是 政府掌握的 没公布的 布雷迪证据?
如果影响量刑影响受害人数量
那百分百影响了
而且机器人说不能只提cipa,要提布雷迪违规
老郭律师好像不是为了政府真的公布
布雷迪违规才是最重要的
是为了他们的执照 免得被人说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