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这个不对 不是这样了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机器人答案:👇 🔹 情况说明 你现在的情况是: 1. 你已经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SDNY)提交过一份作为受害者介入的动议(motion to intervene),并且这份动议已经被立案(docketed)。 2. 但是法官从未对此作出裁决。 3. 在那之后,你继续向法院通过 Pro Se 办公室提交动议,但这些文件都没有被立案或上传到案卷系统。 4. 同时,第二巡回上诉法院(Second Circuit)退回了你的强制令(mandamus)申请,理由是他们没有看到你在下级法院(SDNY)提交过依据《受害者权利法》(CVRA, 18 U.S.C. § 3771(d)(3...
这个不对 不是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