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逮捕前的大陪审团跟后面庭审的陪审团是两回事,前面陪审团允许传闻证据,再加上只是流于形式,所以检方可以张口就开说收到几千受害者举报,后面呈现给陪审团的证据不能是传闻证据。抓人的依据就是破产法庭的枉法判令加上检方说收到数千受害者举报。因为即使被告把投资者的钱变成他自己的钱这一法律事实做实,有可能是投资者自愿捐赠等理由,所以检方必须捏造说有几千受害者举报。
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