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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8-07 13:25:17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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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上下文

被回复发言:hel*** · 2026-08-07
資金已經混同的情況下,一定是優先給刑事案受害者,所以,6000人必須要盡快自己來代表自己,到時直接聯繫司法部公佈的退賠部門,不要讓任何人代表自己。
发言原文
你的问题是,把没收清单里的钱,决绝地当成了全部是投资款还不容反驳。虽然那是事实,但法律程序走到这一步,没有谁证明了是。那些钱被没收,仅仅因为那已经被法律程序认定为是郭的个人财产,这些财产到底谁能分,那还得继续较量,光喊是没用的,拿证据,让证据进入卷宗,还把把事情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