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的,有几个?
郭文贵案讨论 · 第 143 批
讨论时间跨度:2026-08-06 ~ 2026-08-09(UTC)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完整讨论发言记录第 3 / 5 页
盖尔6000算不上,毛都分不到
200多独立的853n也算不上
我就是郭案的受害者,包括老郭本人也是郭案的受害者。
后半句,你和检方说
已經說了
这个群,不就是在做掀桌子的事嘛
桌子掀了,郭捞出来,换300骨干
[删节:隐私信息] 安小东为什么反对CVrA,现在看懂没?
你赔钱了
我想表達的是,政府沒收令後,並不會說受害的投資人連毛都分不到。
他不搞投资怎么进去
苍蝇不叮无缝蛋
这部分,顺序在破产案之后 优先债权人 普通债权人 8.9亿,破产案不够分
是的,由於在下愚蠢,所以賠錢了。
检方处置没收资产的时候,不认盖尔这6000是受害者,只算853i,连853n善意投资者,都不算
算你有自知之明
以后不要贪了
破壞案追的是老郭名下的資產,或疑似其他人幫老郭代持的資產,是要搶老郭個人的資產。 現在政府沒收的受害人投資者的資產不屬於老郭,最多算非法所得的詐騙款,不會混同老郭的個人資產。走另外一條線的。
超越比特币 笑死
用853n 要钱的standing打程序问题,也是可以的,但是是同归于尽的打法。 853n 就是被告定罪 量刑后 你的钱,法庭要判给你。 这是你的standing。 但如果你用这个standing,打程序问题,因为没有考虑你的853n 导致流入变成损失的程序问题,要求废除量刑,那么等于是你用853n的这张门票,进门后,你说,我要把全场都炸毁,钱我也不要了。
alter ego 说了无数遍好不好
不用擔心那6000人,或許,他們根本不在乎,碎錢來的🤭
这个就是 [用户 chu***] 说的 精神病打法
然后 [用户 may***] 天天在这里闹着要钱,853n怎么不能要钱呢?这是他们的逻辑
换了一百个号
853n 要钱是你的门票。 但进门后 你说:钱我不要了 我进来就是要炸毁全场。
如果在托雷斯那里 这样的853n肯定被驳回。 但是在二巡那里完全就变样了。
[用户 him***] 安小东拦着,不让炸
↳被回复内容暂不可用
流量密码 风向标 [用户 him***] 安小东的,黄推都不去
自诉人通过853n上二巡 至少说明了一个事实: 托雷斯没有充分考虑853n的情况下就冲量刑 这本身就是严重问题。 853n在二巡的意义 已经不是单纯要钱,而是托雷斯程序违规的产物
[用户 chu***] 所以你说的精神病打法 一旦到二巡 现在真的能打动程序问题
天天要沒用,也要按程序去走流程。
[用户 him***] 的意义,就是拦着,不让853n闹程序问题
同时更拦着不要用CVRA
分析: 1. “托雷斯没有充分考虑§853(n)就冲量刑” —— 这个判断成立 • 大量第三方在量刑前就提交了§853(n)申请,主张独立财产权利。 • 南区长期未正式入卷、未举行ancillary hearing、未对这些权利主张作出书面裁定。 • 在这些问题未解决的情况下直接推进量刑和初步没收令,确实构成程序上的重大争议。 • 二巡如果认定地方法院在存在大量未决第三方权利主张的情况下仓促量刑,可能构成滥用裁量权或正当程序问题。 2. “§853(n)在二巡的意义已经不只是要钱,而是托雷斯程序违规的产物” —— 这个理解也很准确 • 对很多自诉人来说,最初提交§853(n)的目的确实是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利。 • 但当这些申请被长期压制、不入卷、不处理时,问题就从“财产权争议”升级成了程序正义问题。 • 现在在二巡提出相关强制令或异议,核心已经不只是“把钱要回来”,而是: • 地方法院是否履行了审查第三方权利的义务; • 量刑和没收程序是否建立在完整、可审查的记录之上; • 是否存在系统性忽视第三方权利的程序缺陷。 总结: 你的说法方向正确。§853(n)在二巡的意义,已经从单纯的财产救济,扩展到了对一审程序完整性的挑战。它成为证明“托雷斯在未充分处理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下推进量刑”的重要证据链条之一。 这比单纯“要钱”更有上诉价值,也更可能引起二巡对程序问题的关注。
他说第三方只能谈钱 [用户 him***] 你全家被砍死也只能谈钱
[用户 chu***] 所以现在853n不止要钱了 也可以打程序问题 但前提是 你必须做好准备上二巡
必须的
赢麻了
意思就是,853n也要去二巡掀桌子
853n 在南区会被玩儿死
盖尔那6000,已经弄成里外不是人 不算受害者,也不是853n,最后毛都没 这也是 [用户 him***] 安小东把盖尔当爹的原因,维稳6000人,保没收,优先给破产案
所以这帮人被联盟诈骗犯们筐在笼子里洗脑和跟他们继续诈骗犯罪。
所以,那6000人必須先跟蓋爾解除合約。 然後,自訴上二巡,才有可能拿回錢。
掀桌子 案子重审 再分开起诉
喜交所找喜交所CEO
农场项目找长岛
不能用alter ego把G系列都框到郭头上
alter ego的目的,就是把所有资产,算到郭个人,再结合11章破产程序,给优先债权人
傻子已经不多了,继续跟风的,无非是300骨干,拿了脏钱有案底的
很多人理解不了明明是自己的投资款,为何它们程序上能做到用虚假债权给你分了。首先是那些[屏蔽词]的任性枉法,如果守法,案子都立不起来。整个起诉结构是:明明是投资者的钱,结果变成了郭的替代自我里的钱,所以是诈骗,那个玛娃庄园,就是这一叙事的缩小版,看上去是gclub的庄园,但实际却是郭和家人在用,所以是诈骗。然后就是资金混同,替代自我里,债务人的钱和被诈骗的投资者的钱混在一起,然后投资者就成了普通债权人,然后就只能优先债权人分。最大的疑问可能就是,为何优先债权人要先分,因为美国法律就是这么写的。
所以投资者就是要去证明自己的财产权,信托受益权,优先于政府的权利。你证明这个的过程,就是击穿政府叙事的过程。
再精确一点,当投资者不推翻自己是普通债权人这一点,你投了一万,美国小李说郭欠它两个亿,如果只有你跟美国小李分,那么按照比例,你只能分到两万零一分之一,美国小李分到两万零一分之两万。
这个局一开始就设计好的
郭同意11章破产案 然后luc开始债权人登记,一开始去的都是PAG 吴争 还有农场主骨干,泰山 美国小李 火来等 李娅在郭抓进去以后,也去补了登记
这部分人,就是优先债权人
[删节:隐私信息] 安小东一直混淆的,是盖尔代表6000人,不希望6000人里,有像螺丝哥这样跳出来的CVRA,多一个,就多一个人和破产案争优先权
跳出来去853n, [删节:隐私信息] 安小东欢迎,因为这批人能不能通过,最后决定权已经在南区检方了,不在你手上 853n只有在二巡,才能用程序问题,和南区检方较真,这也是安小东一直反对的
在它们任性枉法的情况下,呈现越多的反映事实的证据,它们的吃相越难看,美国活过来后它们死得越惨。能呈现出什么有力证据,能指出多少卷宗里能够反映出的严重的自我矛盾,主要看各当事人自己的本事。
像tony那样的证据,都是用生死存亡风险换来的。对大部分投资者,只要愿意花时间,去分析,南区案,破产案,夏诉魏案,纽约最高法院的pax诉郭案,还是可以找出一点东西。
这个如果是真的 很严重!说明余是坏种
[删节:隐私信息] 安小东护的是盖尔,盖尔又是喜交所邮件推荐的,青们还在推广喜交所的宣誓书,这意味着什么
余 青藤 安小东 一帮人嘛
钱是司法部扣的,你起诉SEC有屁用, 我就问你一句,你有没有填过当初喜交所链接的委托盖尔的申请,没填过你就没资格说话
忽然想到个有趣的点 问下真心信郭的小伙伴们想法: 郭非常擅长先虚后实的策略 先把人夸上天 过段后才揭晓 实际是坏人对吧?
也不算同归于尽吧,真打翻全场也用不到法庭退款了
最早上强制令的时候,二巡只要提过cvra的,后来为什么放开了853n?
没错啊,你自己去看盖尔在X上的视频 群里也有记录,链接,看他是怎么说的,是不是要去起诉sec 自己没搞懂
二、 優先債權人(如 PAX)會把錢全拿走嗎?你提到的「優先債權人」,最典型的代表是太盟亞洲機會基金(PAX),他們持有法院先前判決的數億美元確定的商業債務(Judgment Debt)。 💥在標準的商業破產中,確實存在嚴格的「絕對優先順序規則」(Absolute Priority Rule),即有擔保債權人和法定優先債權人先拿錢,一般無擔保債權(包括普通投資者)排在最後。 💥但在本案中,情況大不相同: 💥1. 刑事沒收與受害者補償(Remission)優先,郭文貴已被紐約聯邦法院裁定刑事欺詐及洗錢罪成,法院下令刑事沒收(Forfeiture)高達數億美元的贓款與資產。 💥美國聯邦法律規定,刑事沒收的資產在通過「補償程序(Remission/Restitution)」時,必須優先全額或按比例發還給被騙的實質受害者(Victims)。 💥而不能直接用來償還普通的商業債務(如 PAX 的商業欠款)。 💥2. 破產法院與司法部的協調機制由於同時存在💥刑事沒收與💥民事破產兩套程序,美國司法部(DOJ)與破產受託人(Luc Despins)通常會達成「協調協議」。 受託人負責在全球利用破產法賦予的極大權力去追討、清算資產;而追回的資金中,屬於欺詐受害者的部分,會通過專門設立的受害者索賠基金(Victim Claims Fund)進行專款分發。
政府并没有说初步没收令里的6个多亿,全部都是投资款。
pax说郭骗的钱以及借钱不还的钱加起来有几百亿,那6个多亿也可以全部属于它。
破產案是民事案,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權益一定優先於民事案的所謂商業債權人。
金钱判决,被没收财产,这些概念要弄清楚。
你要证明你的钱全部在没收清单里,不然你凭什么拿全部。债权人可以主张那些钱它也有份,资金混同了扯不清楚,那就按照法律来,就是优先债权人先分。
刑事案權益優先於民事案
逻辑说得很清楚了,那句话好像推特上到处都是,传多了被当成语录了。
被没收的,是被告的个人财产。
盖尔代理的目的很明显是冲着退款原路返回去的,不是什么853n, 他最初的所有动议要求都是财产返还动议,他是在原路返回被拒后才提的853n。1,他这件事如果成了,喜交所用户不用等这么多年还拿不到钱,不会有这么多人这几年缺钱活得这么痛苦,退还的资金也会从郭的损失金额里减去,对郭也更好。2,现在没成,那也留下了纪录 ,证明早已经提醒过托雷斯扣押资金会造成受害者的巨大损失,坐实了托雷死和检方长达几年的拖延扣押第三方资金,不光导致受害者资金巨大损失,更是导致有部分受害者生活困难,造成人道灾难的原因,我要在二巡大书特书这件事实,你们写不写随便你们,争论到此为止,Over
資金已經混同的情況下,一定是優先給刑事案受害者,所以,6000人必須要盡快自己來代表自己,到時直接聯繫司法部公佈的退賠部門,不要讓任何人代表自己。
然后破产案压根不够分
你的问题是,把没收清单里的钱,决绝地当成了全部是投资款还不容反驳。虽然那是事实,但法律程序走到这一步,没有谁证明了是。那些钱被没收,仅仅因为那已经被法律程序认定为是郭的个人财产,这些财产到底谁能分,那还得继续较量,光喊是没用的,拿证据,让证据进入卷宗,还把把事情捋清楚。
所以,到時政府公布退賠時,必須自己去認領,有時限规定,過時不去認領的全數歸破產案所有。
你在承认政府的remission 下去认领,你就是领不到。我跟你辩论的就是这个,只要走remission,你一定分不到,你拿几万美金的投资证明,人家拿几百亿优先债权。
该案件中,喜马拉雅交易所(Himalaya Exchange)等平台的律师在明知数字代币已遭内部监守自盗、钱包被污染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一边代表涉案公司,一边通过欺诈手段诱导受害者客户签署集体诉讼协议(Class Action),这不仅违反了律师基本的职业道德,更在触犯多项严重的联邦刑事罪行。 对于这种“两头吃”并试图在清算前通过集体诉讼掩盖罪行、包庇下游洗钱分子的律师,美国联邦刑法和司法调查程序有着专门的应对与穿透机制: 一、 这种“两头欺诈”的律师触犯了哪些联邦刑事罪? 在美国联邦刑法典(U.S.C.)中,该律师的行为绝对无法用“正常的民事代理”来脱罪,他已经将自己变成了整个犯罪网络延伸出来的下游共犯(Co-Conspirator),通常触犯以下重罪: 1. 共谋妨碍司法公正罪(Conspiracy to Obstruct Justice - 18 U.S.C. § 1503 / § 1512) * 罪行定性:平台被政府关闭后,律师明知后台存在监守自盗和洗钱行为,却蓄意通过设计“虚假的集体诉讼协议”来安抚、欺骗客户不要报警或不要向 FBI 披露真实的后台对账单。这种通过诱骗受害者来掩盖真正下游犯罪分子流向的行为,属于性质极其恶劣的妨碍司法调查罪,最高可判处 20 年监禁。 2. 联邦电汇欺诈/跨国电信诈骗共犯(Wire Fraud - 18 U.S.C. § 1343) * 罪行定性:律师在公共网络平台上,或者通过邮件、电子签约系统,在故意隐瞒关键事实(代币已被污染、后台已被自盗)的前提下,诱骗客户签署法律文件以获取非法利益(或协助平台转移最后的剩余资金)。这构成了独立的电汇欺诈罪,每项指控最高可判 20 年监禁。 3. 洗钱共谋犯罪(Money Laundering Conspiracy - 18 U.S.C. § 1956) * 罪行定性:如果该律师收取的律师费或成立的“集体诉讼信托基金”,其资金来源本身就包含那部分被污染的数字代币或涉案资金,且其目的是为了“保护”真正的下游洗钱分子不被清算,该律师直接沦为洗钱罪的共同被告。
💥首先破產案是民事案件。 💥郭的所謂詐騙案是重大刑事案。
很多人没有明白的是,进到政府没收的框架后,决定权是政府说了算 政府有很多理由,优先给破产案luc 不管刑事案853n或者853i,政府都可以打成853i
按照法律应该怎么分钱,和程序上它们能做到怎么分钱,是两回事。都走到这一步了,怎么还在想着政府的那些[屏蔽词]会按照法律的要求来分钱?
看看时间線这位盖尔是不是伪联盟一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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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这就是为什么第一次郭案开庭就是这为盖尔指定的伪联盟安排出庭人。
因为beginning 我😂, 在第一个强制令被拒后, 陈述了这个问题: E. 21 U.S.C. § 853(n) NON-CVRA Rights and 18 U.S.C. § 3771 CVRA Rights Petitioner objects to the Government and the courts’ unilateral classification of the Petitioner as a 'crime victim' of the Defendant, when the Petitioner’s true legal status is that of an innocent owner with a superior interest under 21 U.S.C. § 853(n). The courts’ reliance on the 'non-CVRA' designation to dismiss this petition is a mistake of law because it ignores the independent statutory right to an ancillary proceeding under § 853(n). Under 21 U.S.C. § 853(n) NON-CVRA Petitioner: 1) Has indisputable specific legal interest in the assets, every transaction is traceable. 2) Is a Bona Fide purchaser who has clear title to the assets and no knowledge of the alleged crimes at the time of the investments. 3) Has 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 to support Petitioner’s asset claims. But at the same time, Petitioner: 1) Clearly is the victim of the Government’s questionable seizure: The Government seizure has caused undue hardship by preventing the petitioner from realizing the time-value of the capital and the Government's delay in adjudication has resulted in a de facto reduction of the Petitioner's interest. The court-appointed trustee Luc has breached his fiduciary duty by incurring exorbitant expenditures and failing to exercise due diligence in the management and sequestration of the properties. Trust asset has suffered a significant diminish value and wastage due to trustee Luc's failure to preserve the assets. 2) Is not a CVRA victim of the Defendant: There was no contractual privity between the Petitioner and the Defendant; the Defendant was not a recipient or custodian of the Petitioner’s capital. The Defendant has never engaged in the conversion or misappropriation of the Petitioner’s G-series funds.
There was no agency relationship or a fiduciary undertaking regarding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investment decisions. In the Defendant’s De minimis advisory role, on his live broadcasts, the Defendant warned the investors repeatedly that those investments were speculative and could take a long time to fruition.
853n,得去二巡,讲程序问题 越是 [用户 him***] 反对的,越要去,准没错
这个关于检方托雷斯造成人道主义危机的论点,是非常值得提出的, 托雷斯违规上传了二巡没立案/给她的影印件 863 就可以用!
再看看联盟关于盖尔的通知,民事诉讼 他怎么跑去刑事案?有没有告知客户?
这个案子就是司法部制造的,remission让司法部负责退钱,那不是与虎谋皮吗
仔细看看那份公告全是弯弯绕,好好缕一下全是陷井。
我觉得现在上了二巡的853n, 已经把南区32.2 这个程序违规问题钉死了。 再上去的, 要挖掘新的突破口/内容。很多事情有些人有证据但是不知道他们的证据的核爆性 - 比如 被胁迫, 比如 被黄牛、农场主骗钱, 比如 315后, 农场主负责人给他们的通讯中证明郭没有对G系列的控制权 等等等等
§853(n) 听证的作用是确定第三方对被没收财产是否合法拥有权益。 如果在量刑前完成了 §853(n) 程序,法院可能确认部分被扣押资产属于无辜第三方,而不是属于被告可没收财产。 一旦确认部分资产属于第三方,那么可归属于被告、可作为犯罪所得处理的资产规模就会发生变化
如果法院又在量刑时把全部扣押资金作为损失计算的重要依据,那么第三方权益的认定结果可能影响损失分析或法院对案件规模的判断。
现在的一切都是人们无条件相信灭爆联盟导致的,而老郭刚进去时还在给🐦背书……这他妈到底是什么事儿
如果现在还没明白托雷死为何一直拖着853n不处理,那就不知道到底谁落后了
托雷斯是所有动议都置之不理,她可不只是为了吞钱那么简单
853n 前提是没收 还没明白? 没收是怎么来的? 为什么不是公平基金那样,直接赔偿? 受害者众多,资金混乱,不能直接赔偿,所以要先没收,再赦免返还。这些受害者哪来的,不就是盖尔带上去6000人?
曼宁,托雷斯,luc,盖尔,检方,他们都是有自己的任务的
老郭从开始不是已经警告啦!灭爆贼的人数都报过。他们自己作死.
[用户 him***] 还说自己不是[删节:成员身份] 把几个截图放一起,taga就是味蕾了,对吧 [删节:隐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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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him***] 安小东在这个群也是裸奔状态 那个推号,已经废了,除了网格员转发,点赞,再没人鸟她🤣 🤣 🤣
Z同学你深得郭的真传啊
先把瑞恩夸上天,然后砸他
郭上诉不完成,这个案子会分钱吗
想回本的,和想摘桃的,都是做梦
上诉到二巡,郭能翻案吗?不能的话,还要去高法。这案子想回本,5年以后了吧
郭早就说过,不灭共,一分钱也赚不着,全是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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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 [用户 him***] 孔子学院老师,都要亲自在本群维稳,确实没人了
你是不是有病,案件推翻和赚钱有屁关系,司法正常的退赔而已,至于郭翻案无罪后灭不灭共那是老郭的事,带不带赚钱也是老郭的事
郭这个案子比较特殊,案子不走完分钱很困难,你可以申请赔偿,但拿不到。你们摘桃团伙想拿赔偿,很难。
想摘桃,更难
党国给你的培训专门教这些诡辩逻辑是吧
你们还是早做打算吧。
郭说了,必须灭共
不灭共,钱桃,都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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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这个案子,中国人的脸都丢光了
当然美国人的脸也丢的差不多了
两败俱伤
关卫东的没收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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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共匪和美国卖国贼的罪恶,转嫁到中国人美国人头上,她还装做道德高尚
你觉得喜国人都是共匪啊?
那也有可能
毕竟郭说了喜国95%都是有问题的
那就是喜国共匪人的脸都丢光了
法轮功的人有几个会去要钱啊
法轮功的关卫东,检方没收通告已经下达,你们看着,到底有多少法轮功的人去抢钱!
法轮功有没有喜国人吃相这么难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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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人家是有信仰的
估计要钱的人不会太多
看看法轮功是真有信仰,还是假有信仰😆
官方通知,这是美国政府所有的没收列表,检察官这部分
不是赢麻了吗 怎么二巡没搭理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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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赢了吗?怎么组织还花钱让你在群里搞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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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TMD一群人渣!不然怎么会把他们自己送进郭案被美国列为未起诉被告人!🤣
這個實際上就是當時的聯盟發起的集體民事訴訟,但他們又不說要訴訟誰?只牽強地說為證明為真實的客戶,可以讓大家各自去自訴,不是更能證明嗎? 這個所謂的集體訴訟,就是進一步掌握了話語權,控制權。
盖尔是 [删节:隐私信息] 安小东的爹,说明了什么
盖尔代理6000人,代理他们的话语权
[删节:隐私信息] 6000人成了被利用的工具,定罪时是受害者,没收时转成853n 853i,到最后什么都捞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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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郭已經被定罪、量刑30年,正在監獄服刑中。 如果也象關衛東的60天通告一樣出來了,為什麼不可以去要錢? 你不去要當然可以,別人去保護自己的財產也沒錯。 聽你的意思:就算法院出了通告,也不能去要錢?不然,老郭會因此而被整死個球?
就算现在有法轮功的人去要钱,人家也是判了之后要,不是庭审之前就跑去要钱
但是我认为,法轮功要钱的人不会多
因为法轮功的人是有信仰的
他们真的相信法轮功
他们是捐钱 不是投资
法庭判了,不等于他们会同意法庭的判决,然后去要钱。他们是一个宗教组织。
美國佬開啓沒收程序,如果不去要錢,那錢就歸美國政府收歸國庫。 捐給法制基金的錢我們也沒要沒提。 什麼信仰不信仰,全他媽騙人的。天主教、基督教、佛教、伊斯蘭教⋯⋯全都是控制靈魂的工具!
比如sbf这个案子,这是一个纯投资案,要钱的人就很多
郭案,是纯投资案吗?
喜国,是灭共组织,还是投资组织?
喜国人,你是有信仰的,还是来赚钱的?
[删节:隐私信息] 目前 [删节:隐私信息] 正在给你brainwash 我先不说破,等她表演完,再说🤣 不然,她会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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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法轮功有几个要钱的
她想洗我的腦,歡迎,但已經不可能了🤭
法轮功人家是不是说,法轮大法要是真的,我们当然信了。法轮大法要是假的,我们也要拿回钱啊
我们看看人家法轮功,是不是这么思考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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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回本,就等于说,你认为灭共无望了,郭说灭共是假的
你不信了,你要回本
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錢💰真是好東西,有資格去要就大方去要,不犯法的情況下,別他媽總是一副道德婊的面孔!
你都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我怎么回答你真假
我又不是神仙 我能窥探郭文贵的真实想法?
你觉得如果哪天,梵蒂冈被告了,法庭说基督教是骗子,基督教徒会不会去法庭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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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喜国人最聪明
一看风向不对,马上要钱
耶稣叫他们去拜了?
他們不去要錢,那是他們[屏蔽词]!蠢!
耶稣说的话什么意思都不懂 还信耶稣 就他妈一群笑话
就算梵蒂冈不能代表耶稣,我估计基督教徒也不会去法庭要钱
这是一个体面的问题
螺丝哥打得动螺丝是因为他觉得他能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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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问题是,喜国人一边要钱,一边还要灭共
你要是不信了,去要钱,你就别提灭共了
說這話的就是想道德綁架人! 道德[屏蔽词]的行為! 🤣🤣🤣 在我這沒用!
你觉得能要回钱不
反正世界上任何宗教组织,都不可能成为喜国这样
喜国也不是宗教组织
郭玩的是真的还有点希望 郭要是玩假的 你还想要回钱 别他妈做梦了
我他妈人生第一投就被郭弄走了 真是人生导师啊
不知道国内怎么发家的
谁去扒一扒郭真正的发家史
郭你们也是通过屏幕了解的 搞得你们很了解他似的
连人家电话微信都没有
对啊,所以郭不如李洪志啊
李洪志有真信徒
从来没打过交道
郭没有真信徒
喜国人从开始就不信郭啊
所以喜国怎么是邪教呢
喜国连宗教都不是
刚开始肯定信的
不信怎么被套
喜国人根本不信郭,只信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