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裁定 · ECF #102-2

元数据

当事人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法院
CTB
案号
22-50073
ECF #
102
类型
ORDER
立案日
2022-03-19

全文

已提交:纽约县书记官 案件编号:652077/2017

Supreme Court of the State of New York County of New York(纽约州最高法院纽约县分院) 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太盟亚洲机会基金合伙企业),

17 652077
原告,
索引号:652077/2017
拟定判决书

Kwok Ho Wan(郭浩云),又名 Kwok Ho(郭浩),又名 Gwo Wen Gui(郭文贵),又名 Guo Wengui(郭文贵),又名 Guo Wen-Gui(郭文贵),又名 Wan Gue Haoyun(万国浩云),又名 Miles Kwok(迈尔斯·郭),又名 Haoyun Guo(浩云郭),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建金控股公司),以及 Genever Holdings LLC(建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鉴于,2017年4月18日,原告太盟亚洲机会基金合伙企业针对被告郭浩云(又名郭浩,又名郭文贵,又名郭文贵,又名郭文贵,又名万国浩云,又名迈尔斯·郭,又名浩云郭)(以下简称“郭”)提起诉状,主张针对被告郭的违约诉由。

鉴于,2019年4月18日,原告针对郭以及建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建金控股公司(与建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合称为“建金被告”)提起第一修正诉状,主张以下诉由:(i) 针对被告郭的违约诉由,以及 (ii) 针对建金被告的刺破公司面纱诉由。

鉴于,2020年7月24日,原告就其针对郭的违约主张申请部分简易判决,该动议经充分辩论并由 Barry R. Ostrager(巴里·R·奥斯特拉格)法官审理,法官于2020年9月15日签发裁定与命令,并于2020年9月16日在纽约县书记官办公室登记入档,支持原告就修正诉状中第一项罪名(违约项)提出的动议,并指示原告至迟于2020年10月14日通过动议通知提出动议以确立第一项下的损害赔偿金。

已提交:纽约县书记官 02/03/2021 中午 12:28 索引号:652077/2017 NYSCEF 文件编号:716 NYSCEF 接收时间:02/03/2021 案件编号 22-50073 文件 102-2 提交于 03/19/22 登记入档于 03/19/22 13:56:36 第 2 页,共 4 页

已提交 2021年2月3日 书记官 纽约县书记官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已提交:纽约县书记官 案件编号:652077/2017

纽约州最高法院纽约县分院 太盟亚洲机会基金合伙企业,
原告,

郭浩云,又名郭浩,又名郭文贵,又名郭文贵,又名郭文贵,又名万国浩云,又名迈尔斯·郭,又名浩云郭,建金控股公司,以及建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索引号:652077/2017
Edward Moss(爱德华·莫斯)律师的确认声明

被告。

我,爱德华·莫斯,系经正式获准在纽约州法院执业的律师,根据《纽约州民事诉讼法与规则》第2106条,在受伪证罪处罚的前提下,特此确认如下:

1. 我是本院律师协会会员,也是 O'Melveny & Myers LLP(美迈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该所为原告太盟亚洲机会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PAX”)在本案中的记录代理律师。

2. 我完全知悉本诉讼案的事实与情况。为登记本判决书之目的,我提交本确认声明,放弃诉讼费用和杂费支出。

日期:2021年1月25日 纽约州纽约市 签署人:/s/ Edward Moss 爱德华·莫斯

案件编号:652077/2017
索引号:652077/2017

纽约州最高法院纽约县分院 索引号:652077/2017

太盟亚洲机会基金合伙企业,
原告,
-针对-

郭浩云,又名郭浩,又名郭文贵,又名郭文贵,又名郭文贵,又名万国浩云,又名迈尔斯·郭,又名浩云郭,建金控股公司,以及建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判决书
美迈斯律师事务所

时代广场大厦 时代广场7号 纽约州纽约市 10036 (212) 326-2000

原告太盟亚洲机会基金合伙企业的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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