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申请书 · ECF #1437 · 中文译文
元数据
- 当事人
-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 法院
- CTB
- 案号
- 22-50073
- ECF #
- 1437
- 类型
- PETITION
- 立案日
- 2023-02-03
全文
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破产法院(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关于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Genever Holdings公司) 案号 22-50542
请于每月结束后 20 天内向法院提交,并向美国受托人提交副本;并向本案中指定的任何官方委员会提交报告副本。
*(纽约西区罗切斯特分部和布法罗分部的报告,以及纽约南区(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的报告,均应于每月结束后 15 天内到期提交。)*
银行对账单(或债务人银行对账单副本) MOR-1(续) x
担保票据、应付租赁款的申请破产后状况 MOR-6 x
本人依伪证处罚之规定(28 U.S.C. Section 1746)声明,据本人所知及所信,本报告及所附文件真实、正确。
Claire Abrehart(Claire Abrehart),董事 日期
*如债务人为公司,获授权个人必须为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或股东;如债务人为合伙企业,必须为合伙人;如债务人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为经理或成员。 案号 22-50073 文件 1437 提交日期 02/03/23 录入日期 02/03/23 14:08:43 第 2 页,共 11 页
所报告的金额应来自债务人的账簿,而非银行对账单。月初现金应为前一个月的月末现金;如为首次报告,则应为提交破产申请之日的余额。“本月—实际”栏中报告的金额必须等于四个银行账户栏的总和。请附上银行对账单副本及现金支出日记账。支出日记账所列支出总额必须等于本页报告的支出总额。每个账户均须附具银行对账单。[见 MOR-1(续)]
账户号码(后 4 位) 运营 工资 税款 其他 本月
*向独资经营者就其向破产财产提供的服务支付的报酬
用于计算美国受托人季度费用的支出:(取自本月实际栏)
加:
每个银行账户均须附具银行对账。债务人的银行对账可替代本页。(银行账户号码可删减至后四位。)
清单):
经营情况表应按权责发生制编制。权责发生制会计在收入实现时确认收入,并在费用发生时确认费用,而不论现金实际收取或支付的时间。
第 11 章累计现金所赚取的利息(见续页) -
*“内部人士”的定义见 11 U.S.C. Section 101(31)。
重整项目—第 11 章累计现金所赚取的利息:
在第 11 章案件期间就累计现金赚取的、如非因破产程序本不会赚取的利息,应作为重整项目报告。
资产负债表仅应按权责发生制编制。申请破产前负债必须与申请破产后债务分别分类。
*“内部人士”的定义见 11 U.S.C. Section 101(31)。
关于 Genever Holdings公司 案号 22-50542
所有权—Genever Holdings LLC(Genever Holdings有限责任公司) 未知 未知 未知
受限制现金:受限于特定用途且不能用于运营资金的现金。通常,受限制现金会被分隔存放于单独账户,例如托管账户。
债务人 报告期间:
期初税务负债应为前一个月的期末负债;如为首次报告,则金额应为零。
请附上 IRS Form 6123 或付款收据的复印件,以核实联邦工资税的支付或缴存。请附上报告期间内提交的任何纳税申报表的复印件。
请附上应付账款账龄清单。
说明债务人拟如何及何时支付任何逾期的申请破产后债务。
应收账款账龄 0-30 天 31-60 天 61-90 天 91 天以上 总计
应付税款 0-30 天 31-60 天 61-90 天 91 天以上 总计
在现金收款及支出报告(MOR-1)所列支出总额中,列明向内部人士(定义见《美国破产法典》第101(31)(A)-(F)条)及专业人士支付的金额。对于向内部人士支付的款项,请注明支付的报酬类型(例如,薪金、奖金、佣金、保险、住房补贴、差旅、车辆补贴等)。如有必要,请附加附页。
姓名 付款类型 已付金额 截至目前已付总额
命令日期 批准金额 已付金额 截至目前已付总额 已发生及
Monteith, P.C.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0 (估计)
*包括所有已发生的费用,无论是否获批准。 有担保票据、应付租赁款及充分保护付款在提交破产申请后的状态
必须每月填写。若以下任何问题的答案为 是 否
“是”,请就每一项目提供详细说明。 如有必要,请附加附页。 本报告期内,是否有任何资产在正常业务范围之外被出售或转让? x 本报告期内,是否有任何资金从债务人占有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中支出? x 债务人是否逾期未及时提交任何提交破产申请后的税务申报表? x 工伤赔偿、一般责任或其他必要的保险保障是否已经到期或被取消,或者债务人是否已收到此类保单到期或取消的通知? x
5 债务人是否逾期未支付任何保险费? 本报告期内,是否已就提交破产申请前的债务支付任何款项? x 是否存在任何应由关联方支付的提交破产申请后应收款项(账款、票据或贷款)? x 是否有任何提交破产申请后的工资税逾期未付? x 是否有任何提交破产申请后的州或联邦所得税逾期未付? x 是否有任何提交破产申请后的不动产税逾期未付? x 是否有任何其他提交破产申请后的税款逾期未付? x
12 本报告期内,是否已支付任何提交破产申请前的税款? 是否有任何应付给提交破产申请后债权人的款项逾期未付? x
债务人是否曾从任何一方收到任何提交破产申请后的贷款? x 债务人是否逾期未支付任何美国受托人费用? x 债务人是否逾期未支付任何法院命令其向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支付的款项? x 所有者或股东是否在正常业务范围之外获得任何报酬? x
订阅 · SUBSCRIBE
这份档案每有新增法庭文件,都会在每周简报里送到你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