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裁定 · ECF #1960

元数据

当事人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法院
CTB
案号
22-50073
ECF #
1960
类型
ORDER

全文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美国康涅狄格区破产法院)

债务人:1 HO WAN KWOK(郭文贵)等, (合并审理) 第 11 章 案号:22-50073 (JAM) 涉及:ECF No. 1805

关于准予强制作出动议以命令 G-CLUB 遵守第 2004 条传票的裁定

本法院现审理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先生以郭文贵先生破产财产的第 11 章破产受托人(下称「受托人」)身份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提交的《关于要求作出命令强制 G-Club Operations LLC 遵守第 2004 条传票的动议》(下称「强制作出动议」),ECF No. 18052。2023 年 6 月 1 日,G-Club Operations LLC(G-Club 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G-Club」)提交了(1)《对受托人强制作出动议的初步异议》及(2)《变更第 2004 条传票的动议》(下称「初步异议」)。(ECF No. 1846。)

在获得答复延期后,G-Club 于 2023 年 6 月 22 日提交了《对强制作出动议的补充异议及相关救济请求》(下称「补充异议」,与初步异议合称为「异议」)。(ECF

1 这些第 11 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 Kwok(郭文贵,亦称郭文贵、Miles Guo、Miles Kwok 以及其他诸多化名)(纳税人识别号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纳税人识别号后四位:8202)以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 和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的邮寄地址为 Paul Hastings LLP, 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 c/o Luc A. Despins, as Trustee for the Estate of Ho Wan Kwok(仅用于通知与通讯目的)。

2 强制作出动议是一项针对多方寻求不同救济的综合动议。为明确起见,本裁定将该强制作出动议仅视为针对 G-Club 寻求救济的动议。

No. 1924。)6 月 23 日,受托人提交了答辩意见(下称「答辩意见」)。(ECF No. 1934。)法院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和 2023 年 6 月 27 日就强制作出动议举行了听证会。

强制作出动议所附 Avram E. Luft(阿夫拉姆·E·卢夫特)声明的附件 C 证明,G-Club 已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被送达第 2004 条传票,G-Club 对此事实并无争议。Avram E. Luft 声明的附件 Q、R 和 S 进一步证明,受托人曾数次尝试就遵守第 2004 条传票进行协商。正如在强制作出动议听证会期间记录在案的那样,G-Club 的法律顾问对受托人法律顾问所列出的事件时间线并无异议,争议仅在于对 G-Club 针对受托人努力所作回应的定性。

G-Club 在 2023 年 6 月 6 日之前未向受托人提供任何文件。在 2023 年 6 月 6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G-Club 提供了 300 份文件。受托人主张:(i) G-Club 提供文件已严重逾期,(ii) G-Club 存在出于恶意的拖延行为,以及 (iii) 鉴于本法院此前关于 G-Club 的认定、在案号为 23 Cr. 118 (AT) 的刑事诉讼案 United States v. Kwok (S.D.N.Y. June 14, 2023)(美国诉郭案,纽约南区,2023 年 6 月 14 日)(下称「刑事诉讼」)中涉及 G-Club 的严重指控,以及受托人的调查,G-Club 对第 2004 条传票范围提出的异议是不合理的。G-Club 则主张:(a) 在 G-Club 的所有管理层于 2023 年 3 月「离开」3 之后,一家独立的管理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被任命,因此其需要额外的 60 天时间来遵守第 2004 条传票;以及 (b) 鉴于郭先生只是一名发言人,且第 2004 条传票要求提供包含 G-Club 会员个人身份识别信息的文件,该第 2004 条传票范围过宽。

3 在 2023 年 6 月 27 日举行的听证会上,G-Club 的法律顾问在记录中陈述前管理层于 2023 年 3 月「离开」。

显而易见,G-Club 提供文件已逾期数月。在三周内仅提供 300 份文件并非令人满意的迹象。对强制作出动议的答复时间再延长 60 天是不合理的。此外,受托人对相关指控提出了关切,指控称刑事诉讼中的被告 Yvette Wang(王雁平)女士在 G-Club 被送达第 2004 条传票之后、在王女士被捕之后以及在 G-Club 前管理层辞职之后,从事了涉及 G-Club 的欺诈活动。(答辩意见附件 B。)在听证会期间,G-Club 的法律顾问对针对 G-Club 行为的抨击提出了异议,并辩称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纽约南区)在刑事诉讼中尚未作出任何与 G-Club 相关的认定。法院认同受托人的意见,即支持第 2004 条证据开示并不需要已有既定认定。因此,强制作出动议予以准予。

法院进而审理 G-Club 关于范围的异议。G-Club 关于范围的第一项异议不具说服力。本法院此前已经认定,G-Club 与郭先生存在关联,并且「服务于[郭先生]的目的,充当[郭先生]的商业工具,且[其]成员对[郭先生]个人忠诚」。(《关于部分准予初步禁令动议的决定备忘录更正本》,Pac. All.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 v. Kwok (In re Kwok), Case No. 22-50073 (JAM), Adv. P. No. 22-05032 (JAM) (Jan. 13, 2023)(下称「社交媒体/抗议附随诉讼」),ECF No. 133 ¶¶ 2,7。)该认定是基于大量证据附件以及 Jiao Bing Shang(尚皎冰)女士的出庭作证。她的证词阐述了喜马拉雅相关实体如何协助郭先生的追随者购买 G-Club 会员资格。(社交媒体/抗议附随诉讼,ECF No. 98,第 \*413:25–414:6 行。)G-Club 的法律顾问表示,她理解受托人为何寻求该项证据开示,也理解受托人对这一过程耗时如此之长感到沮丧。

转至第二项异议,关于向受托人提供会员个人身份识别信息的担忧,G-Club 未能提供任何证据支持。G-Club 的法律顾问无法确定 G-Club 的会员合同中是否存在隐私和保密保护条款。G-Club 亦无法提供任何理由说明为何本案此前于 2022 年 10 月 6 日作出的保护令(ECF No. 923)不足以解决 G-Club 的保密关切。

据此,特此

裁定如下:在涉及 G-Club 的范围内,依照本裁定所述,准予强制作出动议(ECF No. 1805);并进一步

裁定如下:G-Club 应在 2023 年 7 月 14 日或之前,提供符合第 2004 条传票要求的所有文件;并进一步

裁定如下:受托人与 G-Club 应在 2023 年 7 月 5 日或之前,就 G-Club 提出的保密和隐私问题进行会晤商讨。

日期:2023 年 6 月 28 日,于康涅狄格州布里奇波特。

Julie A. Manning(朱莉·A·曼宁) 美国康涅狄格区破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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