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EXHIBIT · ECF #2576-16 · 中文译文

元数据

当事人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法院
CTB
案号
22-50073
ECF #
2576
类型
EXHIBIT

全文

#
证物 16
#
LAMP CAPITAL LLC 有限责任公司协议
#

本Lamp Capital LLC(Lamp Capital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本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下称“本协议”)由该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成员Infinity Treasury Management Inc.(Infinity Treasury Management公司,下称“本成员”)于2020年9月8日订立。

#

Lamp Capital LLC已根据Delaware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Act(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法,下称“本法”),于2020年9月8日向Delaware Secretary of State(特拉华州州务卿)办公室提交成立证书而设立。本成员特此订立以下协议:

#

1. 名称。该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为Lamp Capital LLC(下称“本公司”)。

#

2. 宗旨。本公司的设立目的和宗旨,以及本公司拟开展和推动的业务性质,是从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法可以设立从事的任何合法行为或活动,并从事进行上述各项所必需或附带的任何及所有活动。

#

3. 注册办事处。本公司在State of Delaware(特拉华州)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3411 Silverside Road, Tatnall Building #104, Wilmington, DE 19810。

#

4. 注册代理人。本公司在特拉华州接收诉讼文书送达的注册代理人名称及地址为:Corporate Creations Network Inc.(Corporate Creations Network公司),3411 Silverside Road, Tatnall Building #104, Wilmington, DE 19810。本成员如认为适宜,本公司可随时变更该注册代理人。

#

5. 成员。本成员的名称及地址如下:

#
名称
#
地址
#

Infinity Treasury Management Inc.

#
667 Madison Avenue New York, NY 10065
#

6. 成员的权力。本公司的业务及事务应由本成员管理。本成员有权并获授权从事为推进本协议所述宗旨所必需或便利的任何及所有行为,包括根据特拉华州法律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员享有的所有法定或其他权力和职权。关于前述事项,本成员特此获授权并通过本公司的高级职员及员工(如有)以及本成员指定的任何其他人员行事,以行使本成员根据本协议享有的任何及所有权力和职权。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原则的前提下,本公司可以:

#

a. 在其他实体中进行投资或以其他方式参与(并按本成员可能确定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

b. 就业务借入及转贷资金(按本成员可能确定的条款及条件);

#

c. 行使本法、任何其他法律或本协议任何条款所赋予的所有权力和特权;

#

d. 行使附属于该等权力和特权的所有权力和特权,包括但不限于对开展、推进或实现本公司的业务、宗旨或活动所必需或便利的权力和特权;以及

#

e. 在不限制上述第 (c) 或 (d) 项所列权力和特权的前提下,享有本公司若为自然人本应享有的所有权力和特权。

#

7. 高级职员。本成员可随时指定一名或多名个人担任本公司的高级职员,该等高级职员应拥有本成员随时为其指定的职衔,并行使本成员随时为其分配的权力和职责。本成员可随时不论有无理由免除任何高级职员的职务。每位高级职员应任职至其继任者正式选出并具备任职资格为止,或至该高级职员死亡、辞职或被免职(以较早发生者为准)为止。同一人可兼任任意数量的职务。

#

8. 其他个人或实体不得参与管理。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均不得担任本公司的代理人,亦无任何权利、权力或职权以本公司名义开展任何业务,或代表本公司行事或使本公司受约束。

#

9. 第三方的信赖。与本公司或本成员进行交易的任何个人或实体均可信赖由本成员签署的证明文件,涉及以下事项:

#

a. 本成员的身份;

#

b. 构成该成员行为先决条件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与本公司事务相关的任何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

#

c. 获授权代表本公司签署和交付任何法律文书或文件的个人或实体;或

#

d. 本公司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或涉及本公司或本成员的任何其他事宜。

#

10. 外州营业资格。本公司可在本成员认为对开展本公司业务活动属必要或适宜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取得作为外州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业务的资格,并应在所有该等本公司可能开展业务活动的司法管辖区内交付使本公司取得、维持或终止外州有限责任公司资格所需的所有证明书及其他文书。

#

11. 解散。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以较早发生者为准)时,本公司应予以解散并对其事务进行清算:(a) 本成员的书面同意;(b) 本成员破产、解散、被除名、辞职或退出,或发生终止本成员在本公司的持续成员资格的任何其他事件(根据第17条转让该成员权益的情形除外);或 (c) 法院根据本法作出司法解散裁决。

#

12. 清算。在本公司解散和清算时,资产应按本法第 18-804 条的规定进行分配;在公司资产分配完毕后,本公司应予终止,担任清算人的人员应办理成立证书的注销,并采取终止本公司可能必需或适宜的其他行动。

#

13. 出资。截至本协议订立之日,本成员已按随附的附表 A 所列金额向本公司出资。

#

14. 追加出资。本成员无需向本公司追加任何资本出资,但可自行决定追加。

#

15. 利润与亏损的分配。本公司的利润和亏损应全部分配给本成员。

#

16. 分配。利润分配应在本成员决定的时间并按其决定的总额向本成员进行。

#

17. 转让。本成员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其有限责任公司权益。

#

18. 退出。本成员可以退出本公司。

#

19. 接纳新成员。经本成员同意,本公司可接纳一名或多名新成员。在接纳任何该等本公司新成员之前,本成员应修订本协议,作出本成员决定的相应修改,以体现本公司拥有多于一名成员的事实。

#

20. 成员的责任。除本法另有规定外,本成员对本公司的债务或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

#

21. 赔偿。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无论本成员以何种身份行事,本成员代表本公司所实施或未实施的行为或涉嫌实施或未实施的行为(无论是否构成过失或重大过失),若导致本成员招致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或费用(包括律师费),本成员均有权从本公司获得赔偿并要求预付费用;但前提是,本条项下的任何赔偿应仅从本公司资产中并在该资产限额内支付,本成员或任何其他人均不对其承担个人赔偿责任。

#

22. 适用法律。本协议受特拉华州法律管辖并据其进行解释,所有权利和救济均受该等法律管辖。

#

23. 修订。本成员可因任何原因随时修订本协议。

#

24. 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宣告为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在未被如此宣告的范围内应继续有效,且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均不应因此受到任何影响或损害,除非该等宣告会严重损害任何一方享有本协议其余条款的利益。

#
[本页以下故意留白]
#

本协议由唯一成员签署,特此为证,自文首所载年月日生效。

#

Infinity Treasury Management Inc.

#
签署人:__
#

姓名:Daniel T. Podhaskie(丹尼尔·T·波德哈斯基) 职务:总裁

#
附表 A
#
成员姓名/名称及地址 出资额 成员权益比例
#

Infinity Treasury Management Inc. $100.00 100%

#
667 Madison Avenue New York, NY 10065

订阅 · SUBSCRIBE

这份档案每有新增法庭文件,都会在每周简报里送到你邮箱。

不追踪邮件打开与邮件链接点击,一键退订。 或用 RSS · 详情

档案内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