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裁定 · ECF #3748 · 中文译文
元数据
- 当事人
-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 法院
- CTB
- 案号
- 22-50073
- ECF #
- 3748
- 类型
- ORDER
- 立案日
- 2024-10-23
受托人调查异议书 —— Ho Wan Kwok 破产案(郭文贵 / Guo Wengui / Miles Guo),CTB 22-50073 ECF #3748(2024-10-23立案)。第11章破产受托人 Luc A. Despins 提交异议,反对郝玉梅(Yumei Hao)、River Valley Operations, LLC 和 Golden Eagle Ventures, LLC 撤销向 Old National Bank 发出破产规则第 2004 条银行传票及申请保护令的动议。受托人主张动议方与债务人关系密切且涉及数百万美元交易(包括 River Valley 从 ACA Capital 接收近 800 万美元及 Golden Eagle 的 50 万美元取款),属于合法调查范畴。
全文
----------------------------------------------------------- x
关于: :
等 :
债务人。 : :
---------------------------------------------------------- x 第11章受托人对撤销传票及发布保护令动议的异议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以其作为在 Ho Wan Kwok(郭文贵)(“债务人”)第11章案件(“第11章案件”)中获任命的第11章受托人(“受托人”)的身份,特此对 Yumei Hao(郝玉梅)(“郝女士”)、River Valley Operations, LLC(“River Valley”)及 Golden Eagle Ventures, LLC(“Golden Eagle”,与郝女士及 River Valley 合称“动议方”)提交的《撤销传票及发布保护令动议》[ECF No. 3541](“撤销动议”)提出异议(“异议”)。该撤销动议请求撤销受托人根据本院《准许第11章受托人根据破产规则2004及地方法则2004-1就相关银行及相关人员进行取证的第十六次补充综合动议的命令》[ECF No. 3454](“规则2004命令”)向 Old National Bank(老国民银行)发出的传票(“ONB传票”),或就该传票发布保护令。[2] 受托人进一步就其异议,谨陈述如下:
1 本第11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 Kwok(亦称 Guo Wengui、Miles Guo 和 Miles Kwok,以及众多其他别名)(税务识别号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税务识别号后四位:8202)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 和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的邮寄地址为 Paul Hastings LLP, 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转交 Luc A. Despins,作为 Ho Wan Kwok 破产财团的受托人(仅为通知和通信之目的)。
1. 受托人根据破产规则2004享有广泛权限,可调查与第11章案件及潜在破产财团资产相关的事项,包括涉及非当事个人和实体的事项。[3] 法院已认可地将该权限描述为允许进行动议方所抱怨的那种“摸底调查”。
2. 在本第11章案件中,受托人已充分利用其根据破产规则2004进行调查的权限,从数百名第三方取得文件和信息,其中包括银行和金融机构;其中许多机构,无论是否知情,均在债务人长期进行的障眼法中发挥了某种作用。受托人经常从表面上似乎与债务人或其利益几乎毫无关联的实体和个人处,或取得与其有关的宝贵信息和文件,这有助于受托人履行其查找破产财团资产并就其主张请求权的职责。
3. 动议方正是受托人有权根据破产规则2004调查的当事人类型,因为受托人知悉其与债务人及其财务事项有关联。如本文所述,动议方郝女士是债务人在财务事项上的亲密副手,并且是债务人追随者核心圈子“铁血组”的成员。她还是所谓“HCHK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本院在 HCHK 对抗程序中已熟悉该委员会。
4. 郝女士与动议方 River Valley 和 Golden Eagle 有关联;后二者均为“农场实体”,曾与其他债务人关联的空壳公司及个人进行金融交易。River Valley 已从其他债务人空壳公司获得数百万美元,其中包括从 ACA Capital Group Ltd. 获得的近 $8 million,以及从 Golden Eagle 获得的至少 $500,000。Golden Eagle 亦是政府对债务人进行刑事调查的对象。鉴于其与债务人、其空壳公司及其财务事项之间的联系,受托人显然有权向受托人所知债务人关联个人和实体曾在其处办理银行业务或以其他方式开展业务的银行和金融机构索取动议方的记录。
2 撤销动议提及向动议方发出的传票;但是,如本文所述,受托人并未向动议方发出传票,而是根据规则2004命令的授权,向若干金融机构送达传票,其中包括ONB传票。
3 本初步陈述中使用但未定义的首字母大写术语,采用本文赋予其的定义。
5. 事实上,该等信息完全属于破产规则2004的广泛范围,并且对于受托人的调查至关重要,以进一步梳理债务人错综复杂的财务事项并查找其他破产财团资产。因此,应驳回撤销动议。
6. 2024年8月13日,受托人提交了《第11章受托人根据破产规则2004及地方法则2004-1就相关银行及相关人员进行取证的第十六次补充综合动议》[ECF No. 3398](“规则2004动议”),请求授权其根据《联邦破产程序规则》(“破产规则”)规则2004,从13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受查对象”)取得取证材料,其中包括 Old National Bank;受托人知悉,与债务人有关联的个人和实体曾在该等机构办理银行业务或以其他方式开展业务。[4]
7. 2024年8月26日,本院作出规则2004命令,准许规则2004动议。2024年9月3日,受托人向 Old National Bank 送达了ONB传票。
8. 动议方并非规则2004动议项下的受查对象,而且与撤销动议所称相反,受托人并未向动议方发出传票。相反,动议方仅被列为附于根据规则2004命令向受查对象发出的传票之文件请求中的调查事项之一,其中包括ONB传票。(见ONB传票,其真实准确副本作为证据1附于本文之后,见所附文件出示请求、定义,第7段〔在“2004取证目标”定义之内〕。)[5]
4 受托人通过审阅债务人刑事审判中的证据和证词,以及受托人取得的其他取证文件,识别出该等银行和金融机构。(规则2004动议第9段。)
9. 2024年9月17日,动议方提交了撤销动议。
10. 在审阅撤销动议后,并为遵守本院《要求动议方及受托人会面协商的命令》[ECF No. 3567],受托人已通过律师多次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与动议方会面协商,善意努力解决撤销动议所提出的争议。受托人已向动议方提供ONB传票副本,并已告知其受托人进行调查的依据。受托人获悉,动议方仍坚持认为应撤销ONB传票。受托人对此提出异议。
11. 动议方在多方面与债务人及其财务事项有关联。因此,其适当地属于受托人根据破产规则2004对受查对象进行审查的调查事项。
12. 郝女士是债务人在财务事项上的主要副手之一,并且是所谓“铁血组”的成员;该组织是债务人亲自挑选的最亲密下属组成的核心圈子。[6]
5 如文件请求中更为详细地说明,受托人请求 Old National Bank 出示与动议方及其他“2004取证目标”有关的账户、资产、业务往来、电汇、通信以及了解你的客户/反洗钱合规记录的文件。(同上,待出示文件,第1-8段。)该等调查范围亦被纳入规则2004动议所附证据C-1至C-13中表格传票所附的文件请求;本院通过作出规则2004命令,授权受托人送达该等传票。
6 见债务人刑事审判中 Ya Li(李雅)于2024年6月7日的证词笔录,第1771页,作为证据2附于本文之后;该证词将郝女士(以其别名 Ru Shui 称呼)描述为“铁血组成员之一及一名农场负责人”;另见《驳回介入动议及澄清临时限制令动议的裁决备忘录及命令》[Adv. Proc. No. 23-05013 ECF No. 239]第43段(认定郝女士的别名为 Ru Shui)。“铁血组由喜马拉雅联盟的‘核心’、‘最高层级’领导人组成……组员管理该联盟,由 Guo 选定,并遵循其指示。”命令,注释4,No. 23-cr-118 (AT), [ECF No. 388] (S.D.N.Y. July 1, 2024)(省略内部引文)。
13. 本院知悉郝女士是所谓“HCHK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该委员会支持拟介入人在名为 Despins v. HCHK Technologies, Inc., et al. 的对抗程序中提起的诉讼。(Adv. Proc. No. 23-05013(“HCHK对抗程序”或“HCHK A.P.”)。)(见《驳回介入动议及澄清临时限制令动议的裁决备忘录及命令》[HCHK A.P. ECF No. 239](“HCHK介入人裁决”)第27、32段。)[7] 本院认定 Yongbing Zhang(即债务人的个人律师)领导该委员会,并将其其他成员(包括郝女士)描述为债务人的“亲密关联人”。(同上,第35、45段。)
14. 本院认定,“郝女士即为下图所示的女性”(见同上,第43段):
该照片显示郝女士为债务人的“G系列”投资机会进行宣传,
7 拟介入人曾提出动议,请求介入HCHK对抗程序,但未获成功;本院在举行听证后驳回该动议。该听证中,除其他事项外,一名介入人经本院指示后拒绝回答问题,另一名介入人承认曾使用伪造证据支持该动议。(概见HCHK介入人裁决。)
并佩戴宣传“新中国联邦”(即“NFSC”)的帽子。[8]
15. 本院已认定,“NFSC [及] G系列……服务于债务人的目的,作为债务人的商业工具,其成员在个人上忠于债务人。”(《部分准许初步禁令动议的裁决备忘录》[Adv. Proc. No. 22-05032 ECF No. 134]第3段。)
16. 郝女士自称为另外两名动议方,即 River Valley 和 Golden Eagle 的受益所有人。[9](见作为证据3附于本文之后的 River Valley 和 Golden Eagle 法律实体受益所有人证明。)[10] River Valley 和 Golden Eagle 属于债务人的“农场实体”,即债务人为实施其各类欺诈计划而使用的空壳公司,用以筹集、隐匿和洗钱资金等。
17. 除其他事项外,River Valley 已从 ACA Capital Group Ltd. 收到至少 $7,999,935;ACA Capital Group Ltd. 是一家债务人关联空壳公司,并且是受托人在名为 Despins v. ACA Capital Group Ltd., et al. 的对抗程序中提出的揭开公司面纱请求的对象。(Adv. Proc. No. 24-5249。)(见作为证据4附于本文之后的 River Valley 2022年7月对账单。)
18. Golden Eagle 出现在一份“农场实体”清单中;美国政府曾就该等实体为其对债务人进行的刑事调查处理银行文件。(见债务人刑事审判中的政府证据GXZ-27,作为证据5附于本文之后,第4页。)Golden Eagle 还向 River Valley 转账至少 $500,000。(见作为证据6附于本文之后的 River Valley 存款单和 Golden Eagle 取款单。)
8 可在此处观看郝女士(Ms. Hao)与债务人在雪利荷兰酒店(Sherry Netherland Hotel)用餐并祝酒的视频:[http]
9 其共同提出撤销传票动议(Motion to Quash)并聘用同一律师这一事实,也证明郝女士与公司动议方(corporate Movants)存在关联。
10 证据3、4和6是从莱克城银行(Lake City Bank)取得的记录的经遮盖副本;该银行亦为依第2004条规则命令(Rule 2004 Order)接受审查的对象之一。
19. 如第2004条规则动议(Rule 2004 Motion)所述,《破产程序规则》第2004条规定的证据开示范围极为广泛。另见 In re Parikh, 397 B.R. 518, 525-526(“第2004条规则审查被比作‘钓鱼式探查’,其范围广泛。允许在第2004条规则审查中进行广泛证据开示的主要目的,是加快查找破产财产资产。”(省略内部引文))。 “第2004条规则审查的目的,是协助利害关系方确定破产财产的性质和范围,发现资产,审查交易,并评估是否发生不当行为。”In re Transmar Commodity Group Ltd., 2018 WL 4006324, at \*4 (Bankr. S.D.N.Y. Aug. 17, 2018)(省略内部引文和援引)。这包括揭示破产财产的性质和范围,以及发现债务人可能被故意或非故意隐匿的资产。见 In re Bennett Funding Group, Inc., 203 B.R. 24, 27-28 (Bankr. N.D.N.Y. 1996);另见 In re Millennium Lab Holdings II, LLC, 562 B.R. 614, 626 (Bankr. D. Del. 2016)(“第2004条规则审查的正当目标包括发现资产、审查交易,以及确定是否发生不当行为。”(省略内部引文和援引))。
20. 鉴于郝女士与债务人及其财务事务关系密切,包括但不限于她在HCHK对抗程序(HCHK Adversary Proceeding)中组织针对受托人的诉讼所发挥的作用、她在债务人核心亲信圈中的地位,以及她参与债务人控制的企业(包括通过推广“G Series”投资),郝女士在债务人财务事务所使用的银行中的活动,适当地属于受托人依《破产程序规则》第2004条进行的调查范围。同样属于该范围的,还有里弗瓦利(River Valley)和金鹰(Golden Eagle)的银行活动;作为“农场实体”(“Farm Entities”),二者亦参与债务人的财务事务。动议方之间的联系(例如,郝女士参与这些实体,以及实体之间的资金转移)突显了受托人调查的相关性。这些事实,特别是在债务人第11章案件的背景下加以考量,表明受托人所寻求的记录完全处于依《破产程序规则》第2004条发出的传票范围之内,并且很可能揭示与债务人第11章破产财产(“破产财产”)的债权或其他资产有关的信息。
21. 动议方主张应撤销旧国民银行传票(ONB Subpoena),因为该传票据称构成“钓鱼式探查”;其论点基于其不准确的主张,即“截至目前,动议方尚未成为本破产程序的一部分。”[11](Motion to Quash Memo. of Law at p. 1。)动议方忽视了《破产程序规则》第2004条证据开示“极为广泛”的范围;事实上,许多法院已明确将其比作“钓鱼式探查”。见 Despins v. Lamp Cap. LLC(兰普资本有限责任公司)(In re Ho Wan Kwok(郭文贵)), 2024 Bankr. LEXIS 2095, \*11 (Bankr. D. Conn. March 6, 2024)(“第2004条规则下的证据开示为实现该目的而极为广泛;其范围超过了对抗程序中允许的证据开示。”);In re Rafsky, 300 B.R. 152, 153 (Bankr. D. Conn. 2003)(“第2004条规则下的审查可为‘发现资产和揭露欺诈’之目的而进行,并被比作‘钓鱼式探查’。”)。
22. 动议方还援引 Conn. Gen. Stat. § 36a-43,以(错误地)主张受托人在从旧国民银行取得证据开示之前,必须先向动议方送达旧国民银行传票。该主张忽视了 Conn. Gen. Stat. “第36a-44条包含一项例外规定,其中相关部分规定,‘第36a-41条至第36a-45条(包括在内)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解释为禁止:……(13)适用州法或联邦法要求的任何其他披露,或适用州法或联邦法授权向任何监管或执法机构作出的披露。’”见 Universitas Educ., LLC(环球教育有限责任公司)v. Nova Group, Inc.(诺瓦集团公司), 2012 U.S. Dist. LEXIS 166554, \*5 (S.D.N.Y. Nov. 21, 2012)(援引 Conn. Gen. Stat. § 36a-44(13))(裁定,就
11 尽管郝女士可能未直接出现在债务人的第11章案件中,但她通过加入在HCHK对抗程序中组织干预的“债权人委员会”(“Creditors’ Committee”),显然选择参与该案件。
联邦程序中判决债权人依据 Fed. R. Civ. P. 45(a) 和69(a)(2)发出的传票而言,“依传票作出的披露为联邦法所要求,第36a-43条的限制不适用。”)。由于法院已根据《破产程序规则》第2004条和《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45条(即联邦法)授权受托人送达旧国民银行传票,Conn. Gen. Stat. § 36a-43 不适用,亦不得阻止执行旧国民银行传票。[12]
23. 鉴于动议方与债务人、债务人的关联人士及债务人的财务事务之间的联系,受托人寻求与动议方有关的证据开示显然具有正当理由。
24. 因此,法院应驳回撤销传票动议。
25. 如法院安排听证会审理撤销传票动议,受托人谨请求法院命令郝女士亲自出庭,以便她可在宣誓后回答有关其参与债务人、其财务事务及本第11章案件的问题。
12 动议方还主张,且未援引任何法律依据,印第安纳州(旧国民银行所在地)遵循《金融隐私权法》(“Right to Financial Privacy Act”);动议方主张,该法要求其收到旧国民银行传票的通知。对于动议方未能提出任何法律依据支持的论点,法院和受托人均不应被要求予以回应。无论如何,如动议方所指的《金融隐私权法》系编纂于 12 U.S.C. §§ 3401, et seq. 的法律,该法规范“政府机构”获取财务记录;“政府机构”被定义为“美国的任何机构或部门,或其任何官员、雇员或代理人。”12 U.S.C. §§ 3401(3), 3402。受托人并非“政府机构”,该法不适用于受托人等“私人当事人”。见 United States v. Zimmerman, 957 F. Supp. 94, 96 (N.D. W. Va. 1997)(“《金融隐私权法》不适用于……私人当事人……”)。此外,由于旧国民银行尚未向受托人提交动议方的记录,即使动议方有权获得通知(而其并无此项权利),其现已收到通知;并且,鉴于受托人依《破产程序规则》第2004条进行调查的允许范围,法院应驳回撤销传票动议。
因此,法院应驳回撤销传票动议,并给予法院认为公正和适当的其他及进一步救济。
日期:October 23, 2024 康涅狄格州纽黑文(New Haven, Connecticut)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第11章受托人
Douglas S. Skalka(道格拉斯·S·斯卡尔卡)(ct00616) Patrick R. Linsey(帕特里克·R·林赛)(ct29437) 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纽伯特、佩佩及蒙泰思律师事务所)
----------------------------------------------------------- x
关于: :
HO WAN KWOK(郭文贵)等, : :
债务人。1 :
----------------------------------------------------------- x
下列签署人特此证明,前述文件已于 October 23, 2024 以电子方式提交。通过法院电子提交(“CM/ECF”)系统可接收电子通知的上述第11章案件全体当事人,均已通过电子邮件收到本次提交的通知;任何无法接收电子通知的当事人,则在一个营业日内通过美国邮政寄送通知。当事人可通过法院的CM/ECF系统查阅本次提交。
日期:October 23, 2024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以第11章受托人身份
签署人:
Douglas S. Skalka(道格拉斯·S·斯卡尔卡)(ct00616) Patrick R. Linsey(帕特里克·R·林赛)(ct29437)
MONTEITH, P.C.
1 本第11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 Kwok(郭文贵)(又名 Guo Wengui(郭文贵)、Miles Guo(郭文贵)、Miles Kwok(郭文贵)以及众多其他别名)(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吉尼弗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8202)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吉尼弗控股公司)。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 和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的邮寄地址为 Paul Hastings LLP(普衡律师事务所), 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收件人为 Luc A. Despins,作为 Ho Wan Kwok 破产财产受托人(仅用于通知和通信目的)。
(表格)于 10/23/24 23:47:10 提交,第13页,共55页
HO WAN KWOK(郭文贵)等,1 债务人 案号:22-50073 (JAM) 第11章
证言:兹命令你于下列载明的时间、日期及地点出席,以根据《联邦破产程序规则》第2004条接受审查并作证。随附授权该审查的法院命令副本。
2 文件提交:你或你的代表还必须在审查时携带下列文件、电子存储信息或物品,并必须允许对该等材料进行查验、复制、测试或抽样:
见随附的文件提交请求。应于送达后十四(14)日内提交。
以下 Fed. R. Civ. P. 45 的规定,依 Fed. R. Bankr. P. 9016 适用于破产案件,现随附于后——关于履行地点的第45(c)条;关于对作为传票对象之人的保护的第45(d)条;以及关于你回应本传票的义务及不回应的潜在后果的第45(c)条和45(g)条。
代表提出或请求本传票的第11章受托人 Luc A. Despins 的律师姓名、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如下:
Kari A. Mitchell, Esq.(卡里·A·米切尔律师);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纽伯特、佩佩及蒙泰思律师事务所);195 Church Street, 13th Floor, New Haven, Connecticut 06510
如本传票命令在审判前提交文件、电子存储信息,或检查场所,则在向传票指向之人送达前,必须向有关当事人送达通知及本传票副本。Fed. R. Civ. P. 45(a)(4)。
1 本第 11 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gui(郭文贵)、Miles Goo(郭文贵之子)、Miles Kwok(郭文贵之子),以及众多其他别名(税务识别号后四位:939)、Genever Holdings LLC(税务识别号后四位:8202)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 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的邮寄地址为:Paul Hastings LLP, 200 Park Avenue, NY 10166,转交 Luc A. Despos,作为 Ho Wan Kwok(郭文贵)遗产财产受托人(仅用于通知和通信)。软件版权所有 (c) 1996-2022 Best Case, LLC - www.bestcase.com Best Case Bankruptcy
(除非《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 45 条要求,否则本节不应向法院提交。)
本人于(日期)收到向(个人姓名及职务,如有)发出的本传票。
本人通过如下方式向被指名人交付副本,送达本传票:
本人未执行即退回本传票,原因为:
除非本传票系代表美国或其官员或代理人签发,本人亦已向证人支付一天出席费用及法律允许的里程费,金额为 \$ 。
本人旅费为 \$ ,服务费为 \$ ,合计 \$ 。
本人在伪证罪处罚下声明,该等信息真实且准确。
日期:
关于尝试送达等的补充信息: 《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 45(c)、(d)、(e) 及 (g) 条(自 12/1/13 起生效)(根据《联邦破产程序规则》第 9016 条适用于破产案件) (c) 履行地点。
(1) 审判、听证或证言录取。传票仅可按如下方式命令某人出席审判、听证或证言录取:
(A) 在该人居住、受雇或经常亲自进行营业活动地点的 100 英里范围内;或
(B) 在该人居住、受雇或经常亲自进行营业活动所在州内,如该人
(i) 是一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的管理人员;或
(ii) 被命令出席审判且不会产生重大费用。
(2) 其他取证。传票可以命令:
(A) 在该人居住、受雇或经常亲自进行营业活动地点的 100 英里范围内某处,提交文件、电子存储信息或物品;以及
(B) 在拟检查的场所,对场所进行检查。 (d) 保护受传票约束之人;执行。
(1) 避免不当负担或费用;制裁。负责签发和送达传票的一方当事人或律师必须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对受传票约束之人施加不当负担或费用。要求履行的地区法院必须执行该义务,并对未遵守者的一方当事人或律师施加适当制裁,其中可包括损失的收入和合理的律师费。 (2) 命令提交材料或准许检查。
(A) 无须出庭。被命令提交文件、电子存储信息或有形物品,或准许检查场所之人,除非亦被命令出席证言录取、听证或审判,否则无须亲自到达提交或检查地点。
(B) 异议。被命令提交文件或有形物品,或准许检查之人,可以向传票中指定的一方当事人或律师送达书面异议,反对检查、复制、测试或抽样任何或全部材料,或反对检查场所,或反对以请求的形式提交电子存储信息。异议必须在规定履行时间届满前或传票送达后 14 日内(以较早者为准)送达。如提出异议,适用下列规则:
(i) 送达方可随时在通知被命令人后,向要求履行的地区法院提出动议,请求作出强制提交或检查的命令。
(ii) 此类行为仅可按命令指示予以要求,且该命令必须保护既非当事人亦非当事人管理人员之人免受因履行而产生的重大费用。 (3) 撤销或修改传票。
(A) 必须撤销或修改的情形。经及时动议,要求履行的地区法院必须撤销或修改存在下列情形的传票:
(i) 未留出合理履行时间;
(ii) 要求某人在第 45(c) 条规定的地理限制之外履行;
(iii) 要求披露享有特权或受其他保护的事项,且不存在例外或豁免;或
(iv) 对某人施加不当负担。
(B) 可以撤销或修改的情形。为保护受传票约束或受其影响之人,要求履行的地区法院可依动议撤销或修改要求下列事项的传票:
(i) 披露商业秘密或其他保密的研究、开发或商业信息;或
(ii) 披露未受聘专家的意见或信息,该等意见或信息并未描述争议中的特定事件,且源于该专家未经一方当事人请求所进行的研究。
(C) 以规定条件作为替代。在第 45(d)(3)(B) 条所述情形下,如送达方:
(i) 证明其对该证言或材料具有重大需要,且如不造成不当困难即无法以其他方式满足该需要;并且
法院可不撤销或修改传票,而是命令在规定条件下出席或提交。 (e) 回应传票的义务。
(1) 提交文件或电子存储信息。下列程序适用于提交文件或电子存储信息:
(A) 文件。回应提交文件传票之人,必须按其在正常营业过程中保存的方式提交文件,或将文件整理并标注,以对应请求中的类别。
(B) 未指定电子存储信息的提交形式。如传票未指定电子存储信息的提交形式,回应之人必须按其通常保存的一个或多个形式,或以合理可用的一个或多个形式提交。
(C) 电子存储信息仅以一种形式提交。回应之人无须以一种以上形式提交相同的电子存储信息。
(D) 无法访问的电子存储信息。回应之人无须从其认定因不当负担或费用而无法合理访问的来源中提供电子存储信息的取证。对于强制取证动议或保护令动议,回应之人必须证明该信息因不当负担或费用而无法合理访问。如作出该证明,法院在考虑第 26(b)(2)(C) 条的限制后,如请求方证明存在正当理由,仍可命令从该等来源进行取证。法院可为该取证规定条件。 (2) 主张特权或保护。
(A) 扣留的信息。以该信息享有特权或作为审判准备材料受保护为由扣留被传唤信息之人必须:(i) 明确提出该主张;并且
(ii) 以不披露本身享有特权或受保护的信息、但足以使各方评估该主张的方式,说明被扣留文件、通信或有形物品的性质。
(B) 已提交的信息。如为回应传票而提交的信息受到特权主张或作为审判准备材料受保护的主张,提出主张之人可将该主张及其依据通知任何收到该信息的当事人。收到通知后,当事人必须立即返还、隔离或销毁指定信息及其持有的任何副本;在该主张解决前不得使用或披露该信息;如该当事人在收到通知前已披露该信息,必须采取合理措施追回该信息;并可立即将该信息密封提交至要求履行的地区法院,以裁定该主张。提交该信息之人必须在该主张解决前保存该信息。
(g) 藐视法庭。要求履行的地区法院,以及在动议被移送后签发传票的法院,可以认定已被送达但无充分理由不遵守传票或与其相关命令之人为藐视法庭。
有关查阅传票材料,请参见《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 45(a) 条委员会说明(2013 年)
1.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文件请求(“请求”,单数时称“一项请求”)必须分别且具体地作出回应。除非善意提出异议,否则必须完整回答每项请求;如提出异议,应按下文所述详细说明贵方异议的理由。如异议仅涉及某项请求的一部分,或其中包含的某一词语、短语或条款,贵方仅须就该部分陈述异议,并回应其余请求。
2. 电子存储信息必须依照下列指示提交:
a. 图像。黑白图像必须为 300 DPI Group IV 单页 TIFF 文件。彩色图像必须以 JPEG 格式提交。文件名不得包含嵌入空格或特殊字符(包括逗号)。文件夹名称不得包含嵌入空格或特殊字符(包括逗号)。所有 TIFF 图像文件必须具有唯一文件名,即 Bates 编号。每张图像的右下角必须标注连续的 Bates 编号。每个文件夹中的 TIFF 文件数量不应超过 1000 个文件。Excel 电子表格应具有以该文件 Bates 编号命名的占位图像。
a. Concordance® 数据文件。数据文件(.DAT)包含将加载至 Concordance® 数据库的全部字段信息。.DAT 文件的第一行必须为标明字段名称的标题行。.DAT 文件必须使用以下 Concordance® 默认分隔符:逗号 ASCII 字符(020)引号 þ ASCII 字符(254)。日期字段应以如下格式提供:mm/dd/yyyy。日期字段和时间字段必须为两个独立字段。如文件包括已制成图像的电子邮件及附件,必须包括附件字段,以保留电子邮件及其附件之间的父项/子项关系。必须包括 OCRPATH 字段,以提供所提交存储介质上提取文本文件的文件路径和名称。文本文件必须以 FIRSTBATES 命名。请勿在 .DAT 文件中包含文本。对于含有原生文件的文件,必须包括 LINK 字段,以提供原生文件的文件路径及名称。原生文件必须以 FIRSTBATES 命名。
b. Concordance Image® 或 Opticon 交叉引用文件。图像交叉引用文件(.LOG 或 .OPT)将图像与数据库记录关联。该文件应为逗号分隔文件,每行由七个字段组成,且数据库中的每个图像均应在交叉引用文件中对应一行,格式如下:ImageID,VolumeLabel,ImageFilePath,DocumentBreak,FolderBreak,Box Break,PageCount。
c. 文件文本。文本必须作为单独的文本文件提供,而非作为 .DAT 文件内的字段提供。文本文件的完整路径(OCRPATH)应包含在 .DAT 文件中。建议提供以 FIRSTBATES/Image Key 命名的文档级 ANSI 文本文件。提取的文本文件必须置于单独文件夹中,且每个文件夹中的文本文件数量不得超过 1,000 个。文件夹名称中不得含有特殊字符(包括逗号)。文本文件必须按文档级别提供。
d. 特定文件类型的原生格式提供。为充分理解其内容和含义而合理需要以原生格式查看的文件类型,必须以原生格式提供。此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表格、类电子表格文件(Microsoft Excel、逗号分隔值、制表符分隔值等)、Microsoft PowerPoint 或其他特殊演示文件、数据库文件以及音频/视频文件。应提供一张带有 Bates 编号的分隔页图像,表明存在原生文件,并将原生文件路径作为字段包含在 .dat 文件中。所提供的原生文件应以与该文件分隔页相对应的 Bates 编号命名。原生文件应归入按递增顺序命名的“NATIVE”目录中,并与图像目录分开。
e. 去重。对于存在完全重复件的每份电子文件,仅提供一份副本。对于电子邮件,应基于从 BCC、Body、CC、From、IntMsgID、To 和 Attach 属性生成的 MD5 哈希值合并重复件。对于电子邮件附件和独立电子文件,应基于整个文件的 MD5 哈希值合并重复件。
f. 元数据。应以符合 Concordance 的加载文件(.dat)形式提供每份文件的提取元数据。.DAT 文件的第一行必须为标识字段名称的标题行。.DAT 文件必须使用以下 Concordance 默认分隔符:逗号 , ASCII 字符(020)引号 þ ASCII 字符(254)
日期字段应采用以下格式提供:mm/dd/yyyy。日期和时间字段必须为两个独立字段。以下为必需元数据:
FIRSTBATES EDC0000001 原生文件文件/电子邮件的第一个 Bates 编号 LASTBATES EDC0000001 原生文件文件/电子邮件的最后一个 Bates 编号
- 父文件第一页的 Bates 编号至最后一个附件“子”文件最后一页的 Bates 编号
BEGATTACH EDC0000001 附件范围的第一个 Bates 编号 ENDATTACH EDC0000015 附件范围的最后一个 Bates 编号 CUSTODIAN Smith, John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所在的邮箱
[mailto:LeeW@MSN.com] 多个条目应以分号分隔
frank_Thompson@cdt.com] 多个条目应以分号分隔
SUBJECT Board Meeting Minutes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主题行;原生文件:文件标题(如有) FILE_NAME BoardMeetingMinutes.docx 原生文件:原始原生文件名称,包括扩展名 DATE_SENT 10/12/2010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发送日期
TIME_ZONE 07:05 PM GMT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发送时间/电子邮件在其中被标准化的时区 TIME_ZONE GMT 在转换期间电子邮件被标准化所使用的时区。 LINK EDC0000001.msg 电子邮件或原生文件文件的超链接
FILE_EXTEN MSG 表示电子邮件或原生文件的文件类型扩展名
DATE_CREATED 10/10/2010 电子邮件:(空)
该数据必须为独立字段,不得与 DATE_CREATED 字段合并
该数据必须为独立字段,不得与 DATE_MOD 字段合并 DATE_ACCESSD 10/12/2010 电子邮件:(空)
该数据必须为独立字段,不得与 DATE_ACCESSD 字段合并 FILE_SIZE 5,952 原生文件文件/电子邮件的大小,以 KB 计
Agenda.doc 原生文件:原生文件文件的存储路径,包括原始文件名称。 INTFILEPATH Personal Folders\Deleted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的原始位置,包括原始文件名称。
INTMSGID <000805c2c71b\$75977050\$ 电子邮件:唯一邮件 ID;原生文件:(空)
MD5HASH d131dd02c5e6eec4693d9a0 文件的 MD5 哈希值。
OCRPATH TEXT/001/EDC0000001.txt 原生文件提取文本的路径
3. 每项请求均独立运作并应独立解释,除非另有说明,任何请求均不限制任何其他请求的范围。
4. 所有文件均应按照其在通常业务过程中保存的方式提供,或者应予组织和标记,以对应于本文件请求中的类别。
5. 本文件所载的每项请求均延及所有文件:(a) 在您占有、保管或控制之下的文件;或 (b) 在代表您行事的任何人占有、保管或控制之下的文件,
包括您的律师或其他代表和顾问。每份文件均应完整提供。
6. 如要求您提供的文件已不再由您占有、保管或控制,则您的答复必须:(a) 详细描述该文件的性质及其内容;(b) 确认编制或撰写该文件之人的身份(以及,如适用,确认该文件被发送给的人员身份);(c) 确认该文件编制或创建的日期;(d) 说明该文件是否:(i) 下落不明或遗失,(ii) 已被销毁,(iii) 已自愿或非自愿地转让给他人,或 (iv) 以其他方式被处置;(e) 说明该等处置的原因及其相关事实和情形;(f) 确认授权该等处置的人员身份;(g) 确认该等处置的日期或大致日期;(h) 说明该文件最近一次由您占有、保管或控制的时间;以及 (i) 确认目前占有、保管或控制该文件的人员(如有)的身份。
7. 如要求您提供的文件已被销毁,则除前项指示所要求的信息外,您的答复还必须说明:(a) 销毁该文件的原因;(b) 销毁该文件的人员身份;以及 (c) 指示销毁该文件的人员身份。
8. 如您主张所请求的文件享有特权或属于律师工作成果,则您的答复必须:(a) 说明:(i) 足以支持您关于该文件享有特权之主张的文件描述,(ii) 文件标题,(iii) 文件日期,(iv) 文件作者,(v) 文件收件人,(vi) 收到或阅览该文件原件、任何草稿、副本或复制件的每一人员身份,(vii) 该文件本身或该文件所含或所提及的任何信息是否处于任何其他人员的占有、保管或控制之下,如是,则确认该等人员身份,并说明该等信息如何进入其占有;(viii) 据以扣留该文件的特权主张;以及 (ix) 您将据以支持该等特权主张的所有情形;以及 (b) 就基于特权主张而扣留的每份文件,依照 D. Conn. L. Civ. R. 26(e) 提供一份特权日志,其中包含本指示第 (a) 部分所要求的全部信息。对于文件请求中未提出特权或工作成果主张的任何部分,应完整提供回应性文件。
9. 如一份本应回应的文件的一部分包含受特权主张约束的信息,则仅应按照上述指示从该文件中删除或遮蔽受特权主张约束的该部分,其余部分应予提供。
10. 该等请求具有持续性。兹指示您:(a) 一旦得知先前答复不完整或不正确,应立即补充或更正任何随后发现不完整或不正确的答复;以及 (b) 提供传票所要求的任何补充文件。
11. 如文件为英文以外的语言,您应提供该文件。如文件为英文以外的语言且存在英文译本,您应同时提供两份文件。
12. 对实体的所有提及均包括其所有关联方。
13. 对个人姓名的所有提及均包括所有替代姓名、别名或昵称。
14. 除非另有明确说明,文件请求涵盖的时间期间为自 February 5, 2012 起至文件请求答复到期之日止。
15. (a) 任何单数名词的使用应解释为包括复数,反之亦然;以及 (b) 任何时态的动词应解释为在所有其他时态中使用该动词。
16. (a) “and”和“or”应视需要解释为连词或选择连词,以使原本可能被解释为不在任何请求范围内的所有答复均纳入该请求范围;以及 (b) “each”和“any”应视为包括并涵盖“every”和“all”二词。
经 D. Conn. Bankr. L.R. 2004-1(a) 纳入的 D. Conn. L. Civ. R. 26(c) 所提供的定义以及 D. Conn. L. Civ. R. 26(d) 所提供的解释规则,适用于文件请求。此外,本文件请求中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 “您”或“您的”或“您本人”系指并指代 Old National Bank(老国家银行),连同其所有关联方、部门、机构、法定机构、处室、办事处、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代理人、律师、代表、雇员,及/或任何代表其行事之人。
2. “债务人”系指 Ho Wan Kwok(郭文贵)(又名 Miles Kwok、Miles Guo、Guo Wengui、Guo Haoyun、郭文贵,或任何其他别名),连同其雇员、代理人、律师、顾问或任何代表其行事之人。
3. “债务人之子”系指 Qiang Guo(郭强)(又名 Mileson Kwok、郭强,或任何其他别名),连同其雇员、代理人、律师、顾问或任何代表其行事之人。
4. “债务人之女”系指 Mei Guo(郭美)(又名 Mei Gui、郭美,或任何其他别名),连同其雇员、代理人、律师、顾问或任何代表其行事之人。
5. “债务人所谓的妻子”系指 Hing Chi Ngok(又名 Hing Chi Ng、Yue Qingzhi、岳庆芝,或任何其他别名),以及其雇员、代理人、律师、顾问或任何代表其行事的人。
6. “债务人的家庭成员”系指,单独及共同而言,债务人、债务人的儿子、债务人的女儿及债务人所谓的妻子,以及与债务人具有任何其他亲属关系的人。
7. “2004年调查取证对象”系指,单独及共同而言,债务人、债务人的家庭成员、17 Miles, LLC、5780 Saguaro LLC、Aaron Mitchell、ACA Capital Group Limited、Ace Decade Holdings Limited、AI Group Holdings Inc.、Alfa Global Ventures Limited、Alphonso Global Ventures Limited、Ana C. Izquiedo-Henn、Andrew Childe、Anthony DiBattista、Anton Development Limited、Booming Sail New York LLC、Beile Li、Bingshang Jiao、Bravo Luck Limited、Brent Petro Inc.、Celestial Tide Limited、Chris Lee(又名 Nan Li、Mei Guo Xiao Li)、China Golden Spring Group (Hong Kong) Ltd.、Crane Advisory Group、Daniel Thomas Podhaskie、Defeng Cao(又名 Wayne Cao、Max Cao)、Ding “Ivan” Lin、Doaa Dashoush、Eastern Profit Corporation Limited、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Genever Holdings LLC、Gettr USA, Inc.、Gnews Media Group Inc.、G Fashion (CA)、G Fashion、G Fashion Hold Co. A. Limited、G Fashion Hold Co. B. Limited、G Fashion Media Group Inc.、G Fashion International Limited、G Fashion LLC、Gmusic LLC、Gnews LLC、Geducation、GFNY, Inc.、G Club Finance、G Club HoldCo I LLC、G Club International Limited、G Club Investments Limited、G Club Operations LLC、G Club US Operations Inc.、G Club US Operations LLC、G Club、G Club One、G Club Two、G Club Three、G Live, LLC、Gbroadcast, LLC、GF Italy、GM 27 LLC、Gladys Chow、Golden Spring (New York) Ltd.、Gposts LLC、GTV Media Group, Inc.、Gypsy Mei Food Service LLC、Gypsy Mei Productions LLC、Gypsy Mei 27 Vestry, Inc.、Dawn State Limited、Greenwich Land LLC、Hao (Gavin) Li(又名 Huo Lai)、Haitham Khaled、Hamilton Capital Holdings Inc.、Hamilton Digital Assets Funds SP、Hamilton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Hamilton Opportunity Fund SPC、Hamilton PE Funds SP、Holy City Hong Kong Ventures Ltd.、GS Security Solutions Inc.、Alex Hadjcharalambous、Han Chunguang、Haoran He、HCHK Property Management, Inc.、HCHK Technologies, Inc.、HK International Funds Investments (USA) Limited LLC、Freedom Media Ventures Ltd.、FungWan Trading Inc.、Himalaya Currency Clearing Pty. Ltd.、Himalaya New World Inc.、Himalaya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Group Ltd.、Himalaya International Clearing Ltd.、Himalaya International Payments Ltd.、Himalaya International Reserves Ltd.、Himalaya Ventures LLC、Himalaya Investment LLC、Hudson Diamond Holding, Inc.、Hudson Diamond Holding LLC、Hudson Diamond NY LLC、Huk Trading Inc.、Infinity Treasury Management Inc.、Jesse Brown、Jessica Mastrogiovanni、Jiaming Liu、Jie Zhang、Jovial Century International Limited、Joyord Sportswear Limited、K Legacy Ltd.、Kamel Debeche、Karin Maistrello、Kin Ming Je、Lamp Capital LLC、Lawall & Mitchell, LLC、Leading Shine NY Ltd.、Lexington Property and Staffing, Inc.、Lexington Property and Staffing LLC、Linwan “Irene” Feng、Limarie Reyes、Lihong “Sara” Wei Lafrenz、The Lost Draft LLC、Macaron Limited、Major Lead International Limited、Mary Jiang、MOS Himalaya LLC、Maywind Trading LLC、New York MOS Himalaya LLC、Next Tycoon Investments Limited、Nicholas Savio、Nodal Partners, LLC、Qidong Xia、Oasis Tech Limited、Omicron Neutraceutical LLC、O.S.C. Orbit Service Company, LLC、Pixshow Film Inc.、Qu Guo Jiao、Roscalitar 2、Ridwan Mamode Saib、Ross Heinemeyer、Rule of Law Society IV Inc.、Rule of Law Foundation III, Inc.、Rule of Law Fund、Saraca Media Group Inc.、Savio Law LLC、Scott Barnett、Seven Mission Group LLC、Shih Hsin Yu、Sirius Networking Inc.、Taurus Fund LLC、Taurus Management LLC、US Himalaya Capital Inc.、V.X. Cerda & Associates P.A.、Victor Cerda、Voice of Guo Media, Inc.、Wen Xiao、Wencong Wang、William Je、Kin Ming Je(又名 Je Kin Ming)、Wise Creation International Limited、Xuebing Wang、Yan Chun Liu、Yinying (Aila) Wang(又名 Xiao Fei Xiang)、Yongbing Zhang、Yongping Yan (Shan Mu) Yue Zhou、Yumei Hao(又名 Ru Shui)、Yvette Wang(又名 Yanping Wang、又名 Yan Ping Wang)、Zhixuan Li、Zhouer “Joe” Wang、NewPeople LLC、Ziba Limited、New Mulberry PTE Ltd、TD Primrose Limited、Shin Hee-Seup(又名 Hee Seup Shin)、River Valley Operations LLC、Fiesta Investment Ltd.、Fiesta Property Developments Ltd.、Medical Supply System International LLC、New Smoke LLC、Mountains of Spices, LLC、Rainbow Gifts Inc.、Santel LLC、Davy & Tony International Limited、Love Miles for Zisun Inc.、Himalaya Boston Mayflower LLC、Top California Beach Corporation及 Golden Eagle Ventures, LLC。
8. “包括”或其任何变体,系指“包括但不限于”。
9. “和”及“或”系指“和/或”,并应同时按连词及析取连词解释,以最大限度扩大其范围。
10. “任何”及“所有”以及“每一”均系指“每一个及所有”。
11. “每一”及“每个”均系指“每一个及所有”。
12. “第三方”系指除您本人以外的个人或实体。
13. “转让”应具有《破产法》第101(54)条所赋予的含义。
14. “文件”系指属于 Fed. R. Civ. P. 34 范围内的任何信息或物品,并包括但不限于您占有、保管或控制之下或曾经处于您占有、保管或控制之下的任何种类、类型、性质或描述的每一份书面、记录或图形材料,包括所有电子邮件的印刷件及电子副本、以电子形式保存的计算机文件、函件、备忘录、磁带、速记或手写笔记、任何种类的书面表格、图表、蓝图、图纸、草图、曲线图、计划、文章、规格书、日记、信函、电报、照片、会议记录、合同、协议、调查资料、计算机打印件、任何种类的数据汇编、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短信、即时消息、语音消息、发票、订单表、支票、汇票、对账单、贷项通知单、报告、头寸报告、摘要、索引、账簿、分类账、笔记本、日程表、透明胶片、录音、目录、广告、宣传材料、胶片、录像带、录音带、CD、计算机磁盘、宣传册、小册子、穿孔卡、工时单、Tweets、社交媒体帖子或任何其他种类的书面或记录材料,以及其所有元数据,无论以何种方式存储(无论为有形形式还是电子形式)、记录、制作或复制;还包括但不限于前述任何材料的草稿或副本,如其中包含原始文件中未见的任何种类的笔记、评论或标记,或在其他方面与原始文件不相同。
15. “个人”系指个人、公司、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协会或任何其他实体。“个人”还包括任何代理人、代表或专家,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或财务顾问。
16. “实体”系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合伙企业、子公司、独资企业、商号、董事会、合资企业、协会、机构、主管机关、委员会或其他商业实体或法人,以及任何关联方、代理人、母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财务顾问或任何其他代表。
17. “关于”系指涉及、描述、构成、提及、与之相关、支持、赞成、反对、强化、削弱、位于其中、结合其予以考虑、对其具有影响、证明、表明、报告、记录、暗指、回应、与之关联、评论、就其而言、关于、与之有关、讨论、显示、描述、反映、分析、构成及属于。
18. “与……有关”、“涉及”或“相关”,在指称任何特定事项时,系指但不限于构成、包含、涉及、载有、体现、反映、识别、陈述、直接或间接提及该特定事项,或以任何方式与所识别的特定事项相关的任何文件。
19. “通信”系指,以最广泛的可能含义且不限于此,任何信息或知识的传递(以事实、观点、询问或其他形式)。通信还指所有谈话、协议、询问或答复,无论是当面、通过电话、书面方式,还是通过电子传输设备进行,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函件、电子邮件、录音、传输单、备忘录、电话通信、语音消息、电报、电传传真、影印传真、电传、即时消息、聊天、短信、在留言板或群聊中的发帖、社交媒体帖子、推文、上传至任何视频平台的视频、电话笔记,或在内部或与第三方之间传递的笔记。
20. “资产”系指受占有、保管或控制的具有经济价值的任何项目。资产包括所有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土地、房屋、公寓、共管公寓、汽车、游艇、船只、飞机、喷气式飞机、直升机、现金、银行账户、加密货币、证券、应收账款、存货及其他有形和无形财产。
1. 与由任何2004年调查取证对象持有、控制、代表其持有或以其他方式与其有关的任何账户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任何及所有账户对账单、授权书、委托书、信托文件、指示或表格、已注销支票副本、函件,以及电汇及相关函件和指示。
2. 与属于任何2004年调查取证对象、由其持有、控制、代表其持有或以其他方式与其有关的任何资金、证券、财产或资产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任何及所有账户对账单、授权书、委托书、信托文件、指示或表格、已注销支票副本、函件,以及电汇及相关函件和指示。
3. 与和任何2004年调查取证对象进行的任何商业、贸易或金融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贷款、信用额度、寄托、存款、掉期、证券交易、抵押贷款或 ISDA,包括任何及所有账户对账单、授权书、委托书、信托文件、指示或表格、已注销支票副本、函件,以及电汇及相关函件和指示。
4. 与涉及2004年调查取证对象的任何电汇活动有关的所有文件,不论是否存在任何账户,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电汇收据、账号、余额、授权书、与转账当事人有关的身份识别信息、函件、指示或其他记录。
5. 与您和2004年调查取证对象之间的任何函件及通信有关的所有文件。
6. 与任何2004年调查取证对象的任何账户有关的所有文件,涉及该账户的开立、该账户的授权使用者及该账户的维护。
7. 与涉及任何2004年调查取证对象的任何反洗钱、了解你的客户或其他合规活动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2004年调查取证对象提供的任何信息,或您获悉的任何信息。
8. 与来自任何国家的任何监管机构的任何通信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任何2004年调查取证对象有关的 Bank of England(英格兰银行)、United States Federal Reserve(美国联邦储备系统)、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CFTC(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FINRA(美国金融业监管局)、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People's Bank of China(中国人民银行)、Hong Kong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 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香港金融管理局)。
案号 22-50073 文件 3748 提交日期 10/23/24 录入日期 10/23/24 23:47:10 第 30 页,共 55 页
1604 案号 22-50073 文件 3748 提交日期 10/23/24 录入日期 10/23/24 23:47:10 第 31 页,共 55 页
O67BGUO1 美国联邦地区法院 纽约南区(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美利坚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诉 23 Cr. 118 (AT)
被告人。 审判
8:45 a.m. 审判长: 尊敬的 ANALISA TORRES(阿娜丽萨·托雷斯)地区法官
代理:
PRYOR CASHMAN LLP(普赖尔·卡什曼律师事务所)
代理:
ALSTON & BIRD LLP(奥尔斯顿与伯德律师事务所)
代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案件 22-50073 文件 3748 提交日期 10/23/24 登记日期 10/23/24 23:47:10 第 32 页,共 55 页
另有在场人员:Isabel Loftus(伊莎贝尔·洛夫特斯),美国联邦检察官办公室(USAO)法律助理专员 Ruben Montilla(鲁本·蒙蒂利亚),辩方律师助理
Yu Mark Tang(唐宇·马克),口译员(普通话)
1606 案件 22-50073 文件 3748 提交日期 10/23/24 登记日期 10/23/24 23:47:10 第 33 页,共 55 页
2 法庭: 请各位记录出庭情况。 3 芬克尔先生:
4 贾斯廷·霍顿、朱莉安娜·默里和迈卡·弗格森将于 5 不久后代表政府方加入我们。今天上午,特别探员 Robert(罗伯特)与我们一同 6 坐在律师席。 7 希里克先生: 早上好,法官阁下。
9 卡马拉朱先生、施罗夫女士和 Barkan(巴坎)先生不久后加入,我们 10 与郭先生一同坐在律师席。 11 法庭:
12 还有什么事项吗? 13 芬克尔先生: 政府方没有。 14 施罗夫女士: 没有,法官阁下,我们没有。 15 法庭:
16 出庭作证。 17 芬克尔先生: 我们会的,法官阁下。 18 法庭: 谢谢。
1 法庭: 请让陪审团入庭。
3 法庭: 请坐。早上好,各位陪审员。
5 继续对该证人进行交叉询问。 6 李女士,请记住您仍在宣誓约束之下。 7 施罗夫女士: 法官阁下,我可以继续吗? 8 法庭: 可以。
11 施罗夫女士询问:
13 60497。请展示。 14 这是 Lei Ann Li(李安),对吗? 15 答:是。 16 问:她也使用 Cornfield sister(玉米地姐姐)这个名字,对吗? 17 答:是。 18 问:您不认可她的工作成果,对吗? 19 答:抱歉。 20 她为谁工作? 问: 21 答:我为郭文贵工作。 22 问:她为谁工作? 23 答:她为郭文贵工作。 24 问:她为哪家公司工作? 25 答:G Fashion(G时尚)。
纽约南区书记员公司(SOUTHERN DISTRICT REPORTERS, P.C.)(212) 805-0300
1 弗格森先生: 反对。 2 法庭: 我允许她回答该问题。 3 答:不。 4 法庭: 下一个问题。 5 问:我可以向她出示,我们称之为 DX-7000 的材料吗? 6 女士,您认得它吗? 7 答:是。 8 问:这是什么? 9 答:这是郭文贵的直播。 10 问:而且您以前看过,对吗? 11 答:是。 12 施罗夫女士:
13 作为证据提交。 14 弗格森先生: 无异议。 15 法庭: 准予接纳。
17 施罗夫女士: 法官阁下,我可以向陪审团展示吗? 18 法庭: 可以。
20 第一个男子是谁? 21 答:左边,Lao Ban Zhang(老班长)。 22 问:他是谁?
24 新西兰农场的负责人。 25 问:他下面的是谁?
纽约南区书记员公司(SOUTHERN DISTRICT REPORTERS, P.C.)(212) 805-0300
1 答:Ru Shui(如水)。 2 问:如水是谁?
4 农场的负责人。 5 问:但现在让我们继续谈如水。 6 在其下方,请告诉陪审团那两个人是谁? 7 答:Hao Tian(郝天)和 Hao Haidong(郝海东)。 8 问:让我们从男性开始。他是谁?
10 对吗? 11 答:郝海东和郝天。 12 问:他是足球运动员,对吗? 13 答:是。 14 问:那是他的妻子,对吗? 15 答:是。 16 问:奥运会羽毛球运动员,对吗? 17 答:是。 18 问:代表中国,对吗? 19 答:是。 20 问:并且您今天坐在这里知道,他们两人现在都住在 21 西班牙,对吗? 22 答:是。 23 问:中间有两个人,对吗? 24 答:是。 25 问:我当然不需要您指认郭文贵,但请告诉
纽约南区书记员公司(SOUTHERN DISTRICT REPORTERS, P.C.)(212) 805-0300
本证明书所载信息系依据《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 31 编第 1010.230 节(31 CFR 1010.230)要求提供。
金融机构名称: Lake City Bank(莱克城银行) 金融机构所在地:
金融机构联系人: Kyle Means(凯尔·米恩斯) 联系电话: 客户档案/识别编号:
本表是什么?
为协助政府打击金融犯罪,联邦法规要求某些金融机构获取、核实并记录关于法人实体实益所有人的信息。法人实体可能被滥用于掩饰参与恐怖融资、洗钱、逃税、腐败、欺诈及其他金融犯罪。要求披露拥有或控制法人实体的关键个人(即实益所有人),有助于执法部门调查和起诉这些犯罪。 谁必须填写本表?
代表法人实体在下列任一美国金融机构开立新账户的人,必须填写本表:(i) 银行或信用合作社;(ii) 证券经纪商或交易商;(ii) 共同基金;(iv) 期货佣金商;或 (v) 商品介绍经纪商。
就本表而言,法人实体包括:通过向州务卿或类似机构提交公开文件而设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实体,普通合伙企业,以及在美国或外国设立的任何类似商业实体。法人实体不包括个体独资企业、非法人协会或以自身名义开户的自然人。 我必须提供哪些信息?
本表要求您就下列个人(即实益所有人)提供姓名、地址、出生日期、社会保障号码,或者就非美国人士而言提供其他类似信息:
(i) 任何直接或间接拥有上述法人实体客户 25 percent 或以上股权权益的个人(例如,拥有公司 25 percent 或以上股份的每一自然人);以及
(ii) 对管理该法人实体客户负有重大责任的个人(例如,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管理成员、普通合伙人、副总裁或财务主管)。
符合“实益所有人”定义的个人数量可能有所不同。根据第 (i) 节,视事实情况而定,可能需要识别至多四名个人(也可能一名也无需识别)。无论根据第 (i) 节识别出多少名个人,您均须根据第 (ii) 节提供一名个人的身份识别信息。在某些情况下,同一名个人可能同时根据两节被识别(例如,Acme, Inc. 的总裁同时持有 30% 的股权权益)。因此,填妥的表格将载有至少一名个人的身份识别信息(根据第 (ii) 节),以及至多五名个人的身份识别信息(一名依据第 (ii) 节,四名持有 25 percent 股权者依据第 (i) 节)。金融机构还可要求查验本表所列每名实益所有人的驾驶执照副本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 2019 Wolters Kluwer Financial Services, Inc.(沃尔特斯·克卢沃金融服务公司) 保留所有权利。
代表法人实体开立账户的人必须提供以下信息:
开户自然人全名: Yumei Hao(郝玉梅) 开户自然人职务:
拟开户的法人实体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实体识别号(可选): 拟开户的法人实体名称: River Valley Operations LLC(河谷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拟开户法人实体的实际地址: 3715 Kendall Wood Dr Carmel, IN 46032-9272 账户类型(可选): 账号(可选):
请就任何以直接方式、通过任何合同、安排、谅解、关系或其他方式拥有上述法人实体 25 percent 或以上股权权益的个人提供以下信息:
人士: 社会 非美国人士:
© 2019 Wolters Kluwer Financial Services, Inc.(沃尔特斯·克卢沃金融服务公司) 保留所有权利。
请就一名对管理上述法人实体负有重大责任的个人提供以下信息,例如:
- 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经理(例如,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管理成员、普通合伙人、总裁、副总裁、财务主管);或 - 任何其他经常履行类似职能的个人。
(如适当,上述所有权部分列出的个人也可列于下方部分。)
人士:
号码 非美国人士:
非美国人士可用社会保障号码,或者任何其他由政府签发、载有照片或具有类似防伪措施的证明文件的号码或号码及签发国家,代替护照号码。
本人,Yumei Hao(开户自然人姓名),特此证明,据本人所知,上述提供的信息完整且正确。此外,上述法人实体同意将本证明书中实益所有权信息的任何变更通知金融机构。 签名:
仅供机构使用:文件名称 身份证件 到期日期 文件类型 签发地点 实益所有人 号码 签发日期 Yumei 驾驶执照 IN 01/05/2021 10/24/2027 Hao L 0 D L Yumei 驾驶执照 IN 10/24/2027 01/05/2021
© 2019 Wolters Kluwer Financial Services, Inc.(沃尔特斯·克卢沃金融服务公司)
保留所有权利。
附加信息:
® 2019 Wolters Kluwer Financial Services, Inc.(沃尔特斯·克鲁沃金融服务公司) 保留所有权利。
本认证所载信息系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第31编第1010.230节(31 CFR 1010.230)要求提供。
金融机构名称: Lake City Bank(莱克城银行) 金融机构所在地:
金融机构联系人: Kyle Means(凯尔·米恩斯) 联系电话: 客户档案/识别号:
本表格是什么?
为协助政府打击金融犯罪,联邦法规要求某些金融机构获取、核验并记录有关法人实体受益所有人的信息。法人实体可能被滥用,以掩饰参与恐怖主义融资、洗钱、逃税、腐败、欺诈及其他金融犯罪的行为。要求披露拥有或控制法人实体的关键个人(即受益所有人),有助于执法机关调查并起诉这些犯罪。
谁必须填写本表格?
本表格必须由代表法人实体在下列任一美国金融机构开立新账户的人员填写:(i) 银行或信用合作社;(i) 证券经纪商或交易商;(ii) 共同基金;(iv) 期货佣金商;或 (v) 商品介绍经纪商。
就本表格而言,法人实体包括通过向州务卿或类似机构提交公开文件而设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实体、普通合伙企业,以及在美国或外国成立的任何类似商业实体。法人实体不包括个体独资企业、未注册协会,或代表其本人开立账户的自然人。
我必须提供哪些信息?
本表格要求您就下列个人(即受益所有人)提供姓名、地址、出生日期以及社会保障号码;对于非美国人士,则提供社会保障号码或其他类似信息:
(i) 直接或间接通过任何合同、安排、谅解、关系或其他方式拥有上述法人实体客户25%或以上股权权益的每一名个人(如有)(例如,拥有公司25%或以上股份的每一名自然人);以及
(ii) 对管理该法人实体客户负有重大责任的一名个人(例如,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管理成员、普通合伙人、总裁、副总裁或财务主管)。
符合“受益所有人”定义的个人数目可能有所不同。根据第(i)项,视具体事实情况而定,可能需要识别最多四名个人(但也可能少至零名)。无论根据第(i)项识别出多少名个人,您必须根据第(ii)项提供一名个人的识别信息。在某些情况下,同一名个人可能同时根据两个部分被识别(例如,Acme, Inc.(艾克米公司)的总裁同时持有30%的股权权益)。因此,一份填妥的表格将载有至少一名个人(根据第(ii)项)的识别信息,以及最多五名个人的信息,包括第(ii)项下的一名个人和第(i)项下的四名持有25%股权的人员。金融机构还可能要求查验本表格所列每名受益所有人的驾驶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经核验的受益所有人认证 © 2019 Wolters Kluwer Financial Services, Inc. 保留所有权利。
代表法人实体开立账户的人员必须提供以下信息:
开立账户的自然人全名: 开立账户的自然人职务:
法人实体识别号(可选): 拟开立账户的法人实体类型:
拟开立账户的法人实体名称: Golden Eagle Ventures LLC(金鹰创投有限责任公司) 拟开立账户的法人实体实际地址: 3715 Kendall Wood Dr Carmel, IN 46032-9272 账户类型(可选): 账户号码(可选):
请就任何直接或通过任何合同、安排、谅解、关系或其他方式拥有上述法人实体25%或以上股权权益的个人提供以下信息:
人士:
号码 非美国人士:
@ 2019 Wolters Kluwer Financial Services, Inc. 保留所有权利。
请就一名对管理上述法人实体负有重大责任的个人提供以下信息,例如:
一名执行官或高级管理人员(例如,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管理成员、普通合伙人、总裁、副总裁、财务主管);或
(如适用,上述所有权部分所列的个人亦可列于以下部分。)
人士:
号码 非美国人士:
任何其他政府签发文件的签发,其中载有外国人识别及号码,或号码,或类似保障措施。
本人,(开立账户的自然人姓名),特此证明,据本人所知,上述提供的信息完整且正确。此外,上述法人实体同意将本认证中受益所有权信息的任何变更通知金融机构。 签名:
仅供机构使用。
Yumei(玉梅) 驾驶执照 IN 01/05/2021 10/24/2027
经核验的受益所有人认证 2019 Wolters Kluwer Financial Services, Inc.
附加信息:
Case 22-50073 Doc 3748 Filed 10/23/24 Entered 10/23/24 23:47:10 Page 47 of 55
上一期对账单:July 31, 2022 本期对账单:August 31, 2022 对账期间总天数:31
RIVER VALLEY OPERATIONS LLC(河谷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VALLEY LLC OPERATIONS LLC 3715 KENDALL WOOD DR KENDALL WOOD DR CARMEL IN 46032-9272
请直接咨询:One Call Center(统一呼叫中心),888-522-2265#2
Lake City Bank(莱克城银行) PO Box 1387 Warsaw IN 46581-1387 商业利息支票账户 商业利息支票账户 支票账户
电子(EFT)及其他贷记 电子(EFT)及其他贷记 贷记贷记
202208100001937 ACA CAPITAL GROUP(ACA资本集团) HONG KONG HK
年收益率 计息天数 用于计算年收益率的平均余额 已获利息
感谢您使用 Lake City Bank(莱克城银行)办理银行业务 感谢您使用银行服务 城市 您使用银行服务 感谢您使用银行服务 银行 Case 22-50073 Doc 3748 Filed 10/23/24 Entered 10/23/24 23:47:10 Page 49 of 55
来源:从 SDNY(纽约南区)收到的唯一(去重)pdf、csv 和其他 excel 文件。
LLC(喜马拉雅波士顿五月花有限责任公司) 1
城市及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orme LAKE 0102 Fley for
:5633m0951:
订阅 · SUBSCRIBE
这份档案每有新增法庭文件,都会在每周简报里送到你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