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ECF #3838 · 中文译文
元数据
- 当事人
-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 法院
- CTB
- 案号
- 22-50073
- ECF #
- 3838
- 类型
- UNKNOWN
- 立案日
- 2024-11-20
全文
关于: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杰内弗控股公司)
§ 案号:
主案案号:
报告期截止日:
待决月数:
报告方法: 权责发生制 申请日:
行业分类:
债务人全职雇员(当前):
支持文件(勾选所有随附文件): (对于合并管理的债务人,任何必需的附表均须针对每一债务人以非合并方式提供) 现金收支报表 包含资产、负债及权益(净值)或赤字汇总和明细的资产负债表
包含资产、负债及权益(净值)或赤字汇总和明细的资产负债表
报告期间内的所有银行对账单及银行余额调节表
Claire Abrehart(克莱尔·阿布雷哈特),董事
地址 Harney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哈尼斯企业服务有限公司),Craigmuir Chambers,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英属维尔京群岛托托拉岛罗德城克雷格缪尔大厦)
声明:本定期报告关联一宗未结破产案件;因此,适用《文书工作减负法》豁免规定 5 C.F.R. § 1320.4(a)(2)。 案件 22-50073 文件 3838 提交于 11/20/24 录入于 11/20/24 11:09:43 第 2 页,共 12 页
债务人名称: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杰内弗控股公司) 案号:22-50542
e. 第三方为破产财产利益所作的支出 $4,214 $66,637 f. 用于计算季度费用的总支出(c+e) $4,214 $66,637
(通常不适用于个人债务人。参见说明。) 当月
b. 逾期超过90日的应收账款(扣除备抵) $0
g. 逾期的申请后应付账款(不包括税款) $0
n. 负债(债务)总额(j+k+l+m) $254,000,000
a. 在正常营业过程之外出售/转让资产所取得的现金销售总价 b. 与在正常营业过程之外出售/转让资产有关的向第三方支付总额 $0 $0
c. 在正常营业过程之外出售/转让资产所得现金净收益(a-b) $0 $0
(通常不适用于个人债务人。参见说明。) 当月 累计
案件 22-50073 文件 3838 提交于 11/20/24 录入于 11/20/24 11:09:43 第 3 页,共 12 页
债务人专业费用及开支(破产)合计 $4,214 $51,870 $4,214 $51,870
i 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纽伯特、佩佩和蒙蒂斯律师事务所) 共同律师 $4,214 $51,870 $4,214 $51,870
b. 债务人专业费用及开支(非破产)合计 $0 $48,660 $0 $48,660
i Harney's Corporate Services(哈尼企业服务公司) 财务专业人士 $0 $48,660 $0 $48,660
c. 所有专业费用及开支(债务人及委员会) $0 $0 $0 $0
a. 应计申请后所得税(地方、州和联邦) $0 $0 b. 已支付申请后所得税(地方、州和联邦) $0 $0
f. 应计申请后其他税款(地方、州和联邦) $0 $0 g. 已支付申请后其他税款(地方、州和联邦) $0 $0 第7部分:问卷——在本报告期间内: a. 是否对申请前债务作出任何付款?(如是,参见说明) 是 否 b. 是否在未经法院批准的情况下,在正常营业过程之外作出任何付款?(如是,参见说明) 是 否 c. 是否向内部人士或代表内部人士作出任何付款? 是 否 d. 您是否已按时提交申请后纳税申报表? 是 否 e. 您是否已按时支付申请后预估税款? 是 否 f. 是否按时缴付了所有信托基金税款? 是 否 g. (如是,参见说明)是否存在除贸易信贷以外的任何申请后借款? 是 否 h. 所有向专业人士或代表专业人士作出的付款是否均经法院批准? 是 否
l. 您是否已按时缴纳 28 U.S.C. § 1930 规定的季度美国受托人费用? 是 否
l. 您是否被要求支付 11 U.S.C § 101(14A) 所界定的任何家庭扶养义务? 是
m. 如是,您是否已支付所有家庭扶养义务款项? 是
28 U.S.C. § 589b 授权收集本信息,且根据 11 U.S.C. §§ 704、1106 和 1107,提供本信息为强制性要求。美国受托人将使用本信息计算 28 U.S.C. § 1930(a)(6) 规定的法定费用评定。美国受托人还将使用本信息评估第11章债务人在破产制度中的进展,包括重组计划获确认的可能性,以及案件是否以善意推进。当履行受托人或审查员职责需要该等信息时,该等信息可向破产受托人或审查员披露;当该等信息显示存在违法或可能违法行为时,可向适当的联邦、州、地方、监管、部落或外国执法机构披露。亦可为常规目的作出其他披露。有关可能作出的常规披露类型的讨论,您可查阅美国受托人执行办公室的系统记录通知 UST-001,《破产案件档案及相关记录》。参见 71 Fed. Reg. 59,818 et seq. (Oct. 11, 2006)。该通知副本可通过以下链接获得:htt www.justice.gov/ust/eo/rules_regulations/index.htm。未能提供本信息可能导致您的破产案件被驳回或转换,或导致美国受托人采取其他行动。11 U.S.C. § 1112(b)(4)(F)。
本人在伪证处罚的约束下声明,上述月度经营报告及其支持文件真实、正确,且本人已获授权代表破产财产签署本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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