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NOTICE · ECF #4028
元数据
- 当事人
-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 法院
- CTB
- 案号
- 22-50073
- ECF #
- 4028
- 类型
- NOTICE
- 立案日
- 2023-02-14
全文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Connecticut(美国康涅狄格区破产法院)
债务人姓名及案号:Ho Wan Kwok(郭文贵)等人,案号 Case # 22-50073
本人,即下述签署人,为上述债权人,或上述债权人之授权签署人。本人特此撤回上述债权申报,并授权本法院书记官或其正式指定的债权申报代理人(Claims Agent),在上述债务人的官方债权登记册上载明此项撤回。
职务(如适用):
债务人:已提出破产申请的个人、公司或其他实体称为债务人。
债权人是指债务人对其负有债务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实体。
向受理破产案件的破产法院书记官提交的一份表格,用以告知破产法院债务人欠债权人多少款项(即债权人的债权金额)。 本撤回债权申报表格中须填写的项目(ITEMS TO BE COMPLETED ON THIS WITHDRAWAL OF CLAIM) 法院、债务人姓名及案号:
填写受理破产案件的联邦司法管辖区名称(例如 Central District of California(加利福尼亚中区))、破产案件中的债务人姓名以及破产案号。如果您收到了法院发出的案件通知,所有这些信息均位于该通知的顶部附近。 关于债权人的信息:
填写此部分,提供先前提交的债权申报书表格中所列的债权人姓名及地址。 用以识别拟撤回之债权的信息:
填写此部分,提供法院债权申报提交情况及申报债权总金额,以协助识别拟撤回的债权。
由债权人或获授权提交此撤回债权申报的其他人员签名,并以正楷书写姓名及职务(如有)(并附上授权委托书副本,如有)。
本表格必须提交给受理破产案件的破产法院书记官,或在适用情况下,按照法院在上述破产程序中批准的任何程序,提交给其正式指定的债权申报代理人。
订阅 · SUBSCRIBE
这份档案每有新增法庭文件,都会在每周简报里送到你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