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裁定 · ECF #49-1 · 中文译文
元数据
- 当事人
-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 法院
- CTB
- 案号
- 22-50073
- ECF #
- 49
- 类型
- ORDER
全文
主审法官:BARRY R. OSTRAGER(巴里·R·奥斯特拉格)法官 审判庭 IAS MOTION 61EFN
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太盟亚洲机会基金有限公司), 案号 652077/2017
KWOK HO WAN(郭浩云),又名 KWOK HO(郭浩),又名 GWO WEN GUI(郭文贵),又名 GUO WENGUI(郭文贵),又名 GUO WEN-GUI(郭文贵),又名 WAN GUE HAOYUN(万古豪云),又名 MILES KWOK(迈尔斯·郭),又名 HAOYUN GUO(豪云郭),GENEVER HOLDINGS LLC(源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源丰控股公司), 动议序号 019
在这起始于 2017 年、包含 1,180 项案卷记录的案件中——其中几乎所有记录都涉及被告 Kwok Ho Wan(郭文贵,下称“郭”)通过将其巨额个人资产存放在一系列公司、受信赖的亲信和家庭成员名下来逃避和欺诈其债权人的行为——本法院被要求裁定原告 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太盟亚洲机会基金有限公司,下称“PAX”)是否已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本法院应当对郭作出民事藐视法庭的最终命令。基于以下理由,本法院正同时签发一份民事藐视法庭的最终命令。
PAX 于 2021 年 2 月 3 日获得针对郭的判决书,金额为 $116,402,019.57(NYSCEF 编号 716)。此后,PAX 开展了长达一年的判决执行工作,首先是识别并随后试图扣押郭在美国的资产。PAX 在识别郭所控制的资产时遇到了困难,因为自称百亿富豪的郭将其资产隐匿在由公司实体和家庭成员构成的迷宫中。这种操作使郭得以声称自己没有任何资产,尽管他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原告通过社交媒体剪报、照片和录像资料对郭的奢华生活进行了梳理,显示郭挥金如土,并炫耀其财富、豪宅、私人飞机和游艇。正如 2022 年 2 月 2 日的诉讼笔录所指出的,该证据的证明价值有限,因为提供该证据的证人除了知道这些内容可从各个网站上获取之外,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并无一手认知。
2022 年 2 月 2 日,本法院举行了一场证据听证会,七名证人通过宣誓书提交了直接证言,并接受了交叉询问。该听证会是在 PAX 为查找和扣押被告郭所拥有的资产而进行了漫长的诉讼程序之后举行的。这些程序查明(除其他事项外)郭对一艘名为 Lady May(梅女士号)的游艇行使了实际支配与控制权,并促使法院作出一系列限制令,限制郭和/或名为 Lady May 的游艇的登记所有人将 Lady May 移出本法院的司法管辖管辖范围。第一项此类命令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签发,下文将详述,随后是 2020 年 10 月 15 日的命令,该命令限制“郭先生和/或……游艇‘Lady May’的登记所有人”离开司法管辖区(NYSCEF 编号 630)。按下文详述,郭在 2020 年 7 月、8 月和 9 月的大部分时间都在 Lady May 上度过。在导致 2020 年 9 月 30 日和 10 月 15 日限制令的诉讼程序进行的同时,郭及其同伙安排 Lady May 于 2020 年 10 月初驶往 Florida(佛罗里达州),随后驶往 Bahamas(巴哈马)。2021 年 3 月 16 日,本法院签发了一项民事藐视法庭附条件命令,责令郭若未能在 2021 年 5 月 31 日之前将 Lady May 归还至本法院管辖范围内,则 Lady May 留在本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每一天,他都将被处以 $500,000.00 的罚款。
Appellate Division, First Department(上诉分部第一部)维持了本法院认定郭构成附条件民事藐视法庭的命令,裁定“每日 $500,000.00 的罚款旨在强烈……
郭的合伙人,“一名在网络上直言不讳批评中国政府的人士,曾与该国情报部门关系密切,但目前因涉嫌欺诈、勒索和行贿罪名被北京当局通缉。”其他新闻媒体也曾报道,Bannon(班农)先生曾不止一次乘坐郭的私人飞机前往参加政治集会。
在听证会上由被告证人口中获取的证言清楚且具有说服力地证明,郭是 Lady May 的实益所有人并对其拥有控制权,且郭对本法院和司法程序表现出极端的藐视。
郭曾是 Hong Kong Investments Limited(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下称“HK International”)的唯一股东。听证会上所取的证言查明,郭在 2014 年以零对价将其在 HK International 的 100% 股权转让给了一位名为 Qu Guo Jiao(屈国娇)的人士。屈女士是郭氏家族受信赖的商业伙伴。此后,郭逃离中国,2015 年 2 月 23 日,HK International 以 2,800 万英镑(£ 28 million GBP)购买了 Lady May。听证会上采纳的证言均未查明购买 Lady May 的资金来源,但郭的女儿 Mei Guo(郭美)无可反驳的证言查明,屈女士并未提供购买该游艇的资金。Tr. 44。因此,合理的推论是郭向 HK International 提供了用于购买游艇的资金。无可争议的是,屈女士于 2017 年 6 月 17 日左右以 1 美元或零对价将 Lady May 的所有权转让给了郭的女儿郭美。Tr. 47。根据郭女士的宣誓书(NYSCEF 编号 1162),郭女士最终将 Lady May 的所有权转让给了当前的所有权持有人 HK International Funds Investments (USA) Limited, LLC(香港国际基金投资(美国)有限公司,下称“HK USA”)。郭女士进一步坚称她是 HK USA 的唯一所有人,尽管 Lady May 每年数百万美元的全部开支,包括燃油费、维护费以及船长和船员的费用,均由据称是郭氏家族办公室的 Golden Spring (New York) Ltd.(金泉(纽约)有限公司,下称“Golden Spring”)支付。
在听证会上,郭女士作证称是她哥哥为她购买了 Lady May。Tr. 46。本法院无法采信这一证言,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郭女士的哥哥参与了导致郭女士取得该游艇所有权的公司交易。而且,在回答本法院的提问时,郭女士确实承认在她取得该游艇之前发生的任何转让交易中,她的哥哥均未参与。Tr. 47。
在听证会上采纳的其他证言查明,郭每年夏天都会频繁登上该游艇,而郭女士则很少登艇。Trial Tr. 88:8-20。Lady May 的船长作证称,郭在 2020 年的 7 月、8 月和 9 月有相当长的一部分时间都在游艇上,这与他夏季的惯常做法一致。Trial Tr. 87:24-88:7。在本法院签发 2020 年 9 月 30 日限制令之后,Lady May 于 2020 年 10 月被送往佛罗里达州,随后前往巴哈马进行维修,并随后于 2021 年 10 月被派往 Italy(意大利),据称是按照 Golden Spring 的指示。郭女士承认她知晓本法院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限制令以及本法院随后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签发的责令将 Lady May 归还至本法院管辖范围内的命令。Tr. 55;57-60;62。
郭女士作证称,一方面游艇的行程是由她指示的,但另一方面又作证称郭的安全问题非常令人担忧,以至于不会对任何行程留下书面记录。Tr. 52。她进一步作证称,当她父亲在她未陪同的情况下登上游艇时,他有权自由选择去往任何想去的地方。Tr. 50。然而,根本性的问题在于,是谁在 2020 年 10 月指示将游艇移出本法院的管辖范围。郭女士声称在 2020 年 10 月初她不再希望使用该游艇,并将该指令传达给了 Golden Spring,Golden Spring 随后将她的指令传达给了当时的船长 Heaslop(希斯洛普)船长。Tr. 53。
在进一步询问下,郭女士承认是 Golden Spring 建议她需要将游艇移至更温暖的地方。Tr. 55。郭女士随后重复了她此前已撤回的证言,即她哥哥把游艇给了她,并声明她哥哥是 Golden Spring 的唯一所有人。Tr. 56。鉴于本法院曾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作出临时限制令,该证言不可信,该命令限制郭:
……对其享有权益的任何财产进行或导致进行任何出售、让与、转让或干涉,或支付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现已到期或此后应付给他的任何债务,但 CPLR 5222 所规定的例外情况及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的除外。
NYSCEF 编号 591。值得注意的是,Lady May 当时的船长希斯洛普船长作证称,在 Lady May 于 2020 年 10 月初启程前往佛罗里达州的“几天前”(且显然是在本法院 2020 年 9 月 30 日命令签发之后),郭先生曾告诉希斯洛普船长,郭将不再作为宾客登上 Lady May。Tr. 89。希斯洛普船长还反驳了郭女士关于郭女士曾就游艇航行向希斯洛普船长下达指示的证言。Tr. 94。
郭女士还承认随后阅读了本法院 2021 年 3 月 16 日要求在 2021 年 5 月 31 日前将 Lady May 归还至本法院管辖范围内的命令(NYSCEF 编号 728)。她进一步承认,她曾与她的律师(其律师费由 Golden Spring 支付)讨论过该命令,并且她忽视了该命令。
Yachtzoo SARL(游艇动物园有限责任公司)的游艇管理总监 Russell Stockil(拉塞尔·斯托基尔)作证称,他的公司与 HK USA 签订了一份日期为 2021 年 5 月的管理合同,他曾与 HK USA 以及 Golden Spring 进行沟通,但从未与郭女士沟通。Tr. 78。继任船长 Momchil Ivanov(莫姆奇尔·伊万诺夫)也给出了相同的证言。Tr. 82。简而言之,郭女士关于其拥有并控制 Lady May 的证言在任何方面都不能予以采信。郭女士看似是一名二十多岁的女性,未提出任何证据证明其对 Lady May 行使了支配与控制权,也未提供任何确认其取得 Lady May 占有权的证据,除非这是一种掩饰手段,旨在包庇 Lady May 免遭其父亲的债权人扣押。
郭就 Lady May 所精心策划的“空壳骗局”相关的花招,与郭在本诉讼悬而未决的五年期间所采取的每一次逃避和藐视行为如出一辙,这正是本案案卷记录多达 1,180 项的原因。
根据 Judiciary Law(《司法法》),本法院有权判定郭构成民事藐视法庭
§ 753——以及“通过罚金和监禁对[其]予以惩处”——在诸如本案中,法院“明确认定[Kwok(郭文贵)]的作为意图使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权利或救济落空、受损、受阻或受不利影响,或实际造成了上述后果”。Oppenheimer v. Oscar Shoes, Inc., 111 A.D.2d 28, 28 (1st Dep't 1985)(援引 N.Y. Judiciary Law § 753)。第 753 条规定了四项要件:
要在具体案件中认定构成藐视法庭,必须确定[1]法院有一项明确表达确定命令的合法裁定处于生效状态。[2]必须以合理的确定性表明该命令未被遵从……[3]此外,被认定构成藐视法庭的当事人必须知晓法院的裁定,尽管并不要求该裁定必须已实际送达该当事人……[4]最后,必须证明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了不利影响。
Fleetwood Fin. v Walter J. Dowd, Inc., 2016 WL 11546917, at *2 (N.Y. Sup. Ct. Sept. 14, 2016)(援引 McCormick v Axelrod, 59 N.Y.2d 574, 583, amended, 60 N.Y.2d 652 (1983))。本案中提出的证言符合该标准的每一项要件。事实上,Appellate Division(上诉法庭)亦作此示意。参见 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 199 A.D.3d 423 (1st Dep't 2021)(“[PAX(太平洋联盟)已]以清晰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郭文贵]违反了 INDEX NO. 652077/2017 0: NEW X2588 COUNTY CLERKS 0228222222 04:3338223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 FTTEED :
法院的一项合法、明确的命令,且其对该命令知情,并证明该等违反行为导致原告的权利受到了不利影响…… ”)。
PAX 持续遭受“不利影响”的程度,取决于 PAX 是否证明了其最终可以就 Lady May(梅号游艇)进行强制执行以清偿其目前对郭文贵持有的数亿美元判决书。根据 CPLR § 5225,在债务人持有必要“权益”的情况下,“金钱或其他动产”可予扣押执行。为满足这一要求,“判决债务人无需对财产拥有法定所有权;享有实益权益即可。”Weinstein, Korn & Miller, New York Civil Practice: CPLR ¶ 5225.09。“实益权益是指‘对某物所享有的一项权利或期待权……与对该物享有法定所有权相对。’”Peterson v. Islamic Rep. of Iran, 2013 WL 1155576, at *30 (S.D.N.Y. Mar. 13, 2013)(援引 Black's Law Dictionary, Interest (9th ed. 2009))。郭文贵在 Lady May 上享有的远不止实益权益。郭文贵不仅控制着该游艇,而且似乎是他提供了购买资金,且他也是主要享受该游艇使用权的人。
关键因素在于“财产的实益所有人”是否如同“直接收到该财产一样”。同上(援引 Exp.-Imp. Bank of U.S. v. Asia Pulp & Paper Co., Ltd., 609 F.3d 111, 120 (2d Cir. 2010);亦见 Gliklad v. Chernoi, 129 A.D.3d 604 (1st Dep't 2015)(维持对判决债务人主张的驳回,该主张称其因已将财产权益转让给其女儿而不再持有该财产权益);Colfin Bulls Funding B, LLC v. Ampton Invs., Inc., 112 N.Y.S.3d 868 (Table), at *2, 6 (N.Y. Sup. Ct. 2018)(准许判决债权人的财产移交动议,尽管判决债务人声称其已将财产转让给一家公司,因为即使属实,证据亦显示其对该财产“保留了控制权和/或权益”))。 INDEX NO. 652077/2017 0: NEW X2588 COUNTY CLERKS 0228222222 04:33382232220:20:20:20:20:2017/2017 FTTEED :
证据清晰且令人信服地证明,郭文贵在 Lady May 上持有实益权益并对其拥有控制权。关于后者,本院注意到 Zeng(曾)案的起诉,并从记录在案的所有事实中作出推定:郭文贵采取了非常规步骤以使其游艇免受其债权人追索。此外,郭文贵的“家族办公室”资助了该游艇的日常运营和维护。
本院认定,Guo 女士(郭女士)的证言不仅前后自相矛盾、掩饰推诿,而且被 Heaslop 船长、Ivanov 船长和 Stockil 先生的证言严重削弱,后者声明在郭女士直接或间接持有该游艇所有权的四年半时间里,他们从未听取过郭女士关于游艇相关的任何指示。
此外,纽约州法律确立的规则是,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援引 Fifth Amendment(第五修正案)“可构成不利事实推定的基础”。DeBonis v. Corbisiero, 155 AD2d 299, 300 (1st Dep't 1989)。在必要或允许进行事实认定的任何时候均可适用不利推定,包括在藐视法庭动议的情境中。S.E.C. v. Durante, No. 01 Civ. 9056 (DAB) (AJP), 2013 WL 6800226, at * 10 (S.D.N.Y. Dec. 19, 2013), aff'd, 641 F. App'x 73 (2d Cir. 2016); LiButti v. United States, 107 F.3d 110, 120-25 (2d Cir. 1997)。
同样,根据缺席证人规则,“事实裁决者可对未能出庭作证的证人,根据对方证据所允许的范围作出最强烈的推定。”Crowder v. Wells & Wells Equip, Inc., 11 A.D.3d 360, 361 (1st Dep't 2004)(在未能出庭的被告“本应对证据所提出的实质性争议知情”的情况下适用不利推定)。
PAX 有权通过上述两种途径获得不利推定。郭文贵在回应 PAX 的判决后证据开示时援引了其反对自证其罪的 Fifth Amendment 权利,包括在回应专门针对 Lady May 的要求时。虽然郭文贵 INDEX NO. 652077/2017 0:2017/2017 FILED :
辩称此处不宜适用不利推定,因为“唯有在初步证明一份证据具有真实性之后,当事人才有义务对其作出回应”,但这一论点本身站不住脚。PAX 已经提供了大量具有可采性的证据,证明郭文贵在 Lady May 上拥有必要的实益权益并对其拥有控制权。参见 People v. Primo, 96 N.Y.2d 351, 753 N.E.2d 164 (2001)(解释如果证据“倾向于证明实质性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即本案直接争议的事实”,则该证据具有证明力)。
截至 2022年2月7日,Lady May 滞留于本院司法管辖区之外已达 268 天。根据本院施加并经 Appellate Division 确认的每日 $500,000 的罚金计算,所得罚金总额将达 $134,000,000.00,该数额已超过 PAX 近 1.2 亿美元的未受偿判决金额,且是 Lady May 购买价格 GBP £ 28 million 的数倍。然而,如果亿万富翁诉讼当事人可以在明知且蓄意违反法院命令的同时,试图利用纽约及美国其他各地的法院程序,那么法治将不复存在。郭文贵必须在本院带有送达通知的裁定送达后五个工作日内向 PAX 支付 $134,000,000.00。若罚金未能按时支付,本院准备行使 Judiciary Law § 753 项下的全部职权。
如适用请勾选:包含移交/重新分配 信托指定 参考转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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