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裁定 · ECF #871-1 · 中文译文

元数据

当事人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法院
CTB
案号
22-50073
ECF #
871
类型
ORDER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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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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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康涅狄格州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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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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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WAN KWOK(郭文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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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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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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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2-50073 (J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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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 关于部分准予 HK INTERNATIONAL FUNDS INVESTMENTS (USA) LIMITED, LLC 就为 LADY MAY 号设立维修准备金动议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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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HK International Funds Investments (USA) Limited, LLC(香港国际基金投资(美国)有限公司,简称“HK USA”)依据本法院作出的《关于强制 HK International Funds Investments (USA) Limited, LLC 运输并交付该特定游艇“Lady May”号的约定裁定》(简称“《约定裁定》”)提交了《关于为 Lady May 号设立维修准备金的裁定动议》(简称“《动议》”),请求作出裁定以设立《约定裁定》所要求的维修准备金(简称“维修准备金”),并请求获得其中所载的若干附随救济;且鉴于本法院经审议《动议》后,认为所请求的救济对于债务人财产的有序运作,特别是对于落实《约定裁定》中规定的程序而言是必要且适当的;鉴于在具体情况下已就《动议》给出了正当且充分的通知;且经审慎审议并显示有充分理由,现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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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动议》在此裁定所载的范围内部分予以准予,且《约定裁定》所要求并于《动议》中请求的维修准备金特此获准按 $3,761,080.00 的金额(简称“维修准备金金额”)批准并设立,但须遵守本裁定的以下条款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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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本案指定的受托人 Luc A. Despins(或其任何继任者)(简称“受托人”)应作为托管代理人将其事务所的信托账户(或受托人控制下的其他合适账户)中的维修准备金金额予以持有,且仅用于确保完成为使 Lady May 号恢复至良好运行状态所必须进行的检修、维护和修理工作,该等工作系根据《约定裁定》(特别是第 11 段)(简称“必要维修”)及本裁定所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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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 为给维修准备金提供资金,HK USA 应在根据《约定裁定》释放“托管资金”后,指示“托管代理人”(依《约定裁定》中对这些术语的使用)以可用资金形式将维修准备金金额从托管资金转入受托人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信托账户(若其愿意接受该等资金;若不愿意,则转入受托人控制下的用于支出的其他合适账户),该转账应根据《约定裁定》第 11 条设立维修准备金; - (iii) HK USA 应促使必要维修得以执行,其中包括但不限于:(i) 《动议》及其所附证据中所载明或描述的任何及所有维修(简称“已知维修”);(ii) 在进行已知维修过程中发现的、且被视为使 Lady May 号恢复良好运行状态所必需的任何维修(简称“未知维修”);或 (iii) 《约定裁定》所预期的为使 Lady May 号达到良好运行状态所必需的任何及所有其他维修; - (iv) 已知维修应在位于康涅狄格州布里奇波特市西维尤大道 731 号的 Bridgeport Boatworks 进行,并可在本裁定作出后立即开始; - (v) 任何未知维修应在待确定的较晚日期进行,但须依据《约定裁定》受制于本法院的进一步裁定; - (vi) 受托人应从维修准备金金额中支付为执行必要维修或支付保险免赔额(定义见《动议》)而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包括任何必要的押金和/或与留用 Lady May 号船员相关的费用),若该等费用符合本裁定作出前收到的任何估算,则无需进一步通知即可支付;若该等费用不符合该等估算,则须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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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HK USA 的书面同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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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在提出请求此类救济的动议并经适当通知和听证后,本法院作出的裁定; - (vii) 若维修准备金金额不足以全额资助并支付必要维修的费用(简称“维修准备金差额”),在差额范围内,HK USA 应立即向受托人交付维修准备金差额;关于维修准备金差额的任何争议应由本法院在任何一方提出动议并经适当通知和听证后予以审理,且一旦由本法院作出裁定,HK USA 应立即将维修准备金差额交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根据本裁定予以持有; - (viii) 在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已知维修和未知维修在内的必要维修后,HK USA 应从 (i) Bridgeport Boatworks 以及 (ii) Lloyd's Register of Shipping(劳氏船级社)或 American Bureau of Shipping(美国船级社)获得证明必要维修已经完成的文件(简称“维修证明”); - (ix) HK USA 在收到维修证明后应立即向受托人提供其副本,受托人随后有权及时对 Lady May 号进行检验以确认必要维修的完成情况(简称“受托人检验”)。与受托人检验相关的任何费用应由债务人财产承担; - (x) 在受托人检验完成时,若维修准备金金额超过了支付必要维修所需的金额,在超出范围内,本法院在 HK USA 提出动议并经适当通知和听证后,且一旦本法院裁定必要维修已完全执行,应命令受托人将任何多余的维修准备金款项转交给 HK USA;且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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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依据本裁定,HK USA 已履行并满足了其根据《约定裁定》第 3(v) 条和第 11 条设立维修准备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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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院应保留管辖权,以审理和裁决因执行和/或解释本裁定而引起的所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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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____________ ,2022 年 康涅狄格州布里奇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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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ORABLE JULIE A. MANNING(朱莉·A·曼宁法官阁下) 美国破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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