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EXHIBIT · ECF #890-12 · 中文译文
元数据
- 当事人
-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 法院
- CTB
- 案号
- 22-50073
- ECF #
- 890
- 类型
- EXHIBIT
- 立案日
- 2022-08-11
全文
修理准备金动议的附件K(Zeppelin Power Systems 报价单)
Zeppelin Danmark A/S(泽佩林丹麦股份公司)案件 22-50073 文书 728-11 于 08/11/22 提交 于 08/11/22 14:41:45 登记 第 2 页,共 7 页 890-12 09/28/22 09/28/22 16:32:28 3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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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STMENTS (USA)LTD.LLC(HK国际基金投资(美国)有限公司)
付款条件:发票日期起30日内付款,此后每月或不足一个月按2%计收
货物到达时,买方应立即核查所列全部批次是否齐全。如托运货物存在瑕疵或损坏,买方应立即向铁路公司、航运公司或承运人提出索赔。货物仅可在免运费交付、未受损且经事先约定的情况下接受退回,操作错误除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于发票日期起8日内寄送。
Zeppelin Danmark A/S 案件 22-50073 文书 728-11 于 08/11/22 提交 于 08/11/22 14:41:45 登记 第 3 页,共 7 页 890-12 09/28/22 09/28/22 16:32:28 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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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MI, USA 8000 SW 117TH AVENUE, SUITE 204
客户编号 询价人 电话号码 询价编号 报价编号
型号 序列号 参考编号 日期 交付 运输方式
1 1 502-4034 O形密封圈 .0 31.26 31.26
1 1 20R-0967 泵组 F 2.8 452.65 452.65
1 1 8C-3089 端面密封件 .0 18.47 18.47
4 4 202-7530 密封件 .0 73.49 293.96
4 4 6K-6307 O形密封圈 .0 3.02 12.08
2 2 112-1102 O形密封圈 .0 12.49 24.98
1 1 480-6705 垫片套件 .3 278.41 278.41
1 1 480-6704 垫片套件 7.0 1676.00 1676.00 付款条件:发票日期起30日内付款,此后每月或不足一个月按2%计收
货物到达时,买方应立即核查所列全部批次是否齐全。如托运货物存在瑕疵或损坏,买方应立即向铁路公司、航运公司或承运人提出索赔。货物仅可在免运费交付、未受损且经事先约定的情况下接受退回,操作错误除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于发票日期起8日内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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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编号 询价人 电话号码 询价编号 报价编号
型号 序列号 参考编号 日期 交付 运输方式
27 2 2 239-1139 密封件 .0 61.18 122.36 28 3 3 227-5538 O形密封圈 .0 36.24 108.72
30 1 1 061-9455 密封件 .0 15.01 15.01 31 1 1 0R-5513 机油芯总成 13.9 1497.13 1497.13 32 1 1 0R-8210 泵组 13.4 777.14 777.14 33 12 12 9X-7317 O形密封圈 .0 5.08 60.96
35 12 12 230-3775 密封件 .0 12.91 154.92 36 12 12 8S-9191 螺栓 .1 1.90 22.80
38 1 1 3J-7354 O形密封圈 .0 1.22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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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P Paribas S.A. Denmark Branch(法国巴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麦分行) BNP Paribas S.A. Denmark Branch BNP Paribas S.A. Denmark Branch Swift 地址:FTSBDKKK Swift 地址:FTSBDKKK Swift 地址::FTSBDKKK 账户:8149-1700293057 账户:8149-1700293065 账户:8149-1700293073 IBAN DKK:DK6781491700293057 IBAN EUR:DK4581491700293065 IBAN USD:DK2381491700293073
Zeppelin Danmark A/S 案件 22-50073 文书 728-11 于 08/11/22 提交 于 08/11/22 14:41:45 登记 第 5 页,共 7 页 890-12 09/28/22 09/28/22 16:32:28 6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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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编号 询价人 本报价自出具之日起10日内有效,可供接受
型号 序列号 参考编号 日期 交付 运输方式
项目 订购数量 交付数量 缺货 零件编号 说明 毛重
41 1 1 5P-8068 密封件 .0 17.34 17.34
42 1 1 6V-1585 O形密封圈 .0 4.59 4.59
43 2 2 6V-5048 O形密封圈 .0 4.53 9.06
44 4 4 6V-5063 O形密封圈 .0 2.00 8.00
45 1 1 6V-5064 O形密封圈 .0 2.25 2.25
46 3 3 6V-6609 密封件 .0 1.49 4.47
47 1 1 6V-9027 O形密封圈 .0 1.17 1.17
48 2 2 8T-1703 O形密封圈 .0 3.88 7.76
49 1 1 8T-9588 密封件 .0 3.20 3.20
50 1 1 9X-7378 密封件 .0 2.22 2.22
51 1 1 109-0074 O形密封圈 .0 14.13 14.13
52 1 1 109-0077 O形密封圈 .0 14.62 14.62
付款条件:发票日期起30日内付款,此后每月或不足一个月按2%计收
货物到达时,买方应立即核查所列全部批次是否齐全。如托运货物存在瑕疵或损坏,买方应立即向铁路公司、航运公司或承运人提出索赔。货物仅可在免运费交付、未受损且经事先约定的情况下接受退回,操作错误除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于发票日期起8日内寄送。
Zeppelin Danmark A/S 案件 22-50073 文书 728-11 于 08/11/22 提交 于 08/11/22 14:41:45 登记 第 6 页,共 7 页 890-12 09/28/22 09/28/22 16:32:28 7 8
Øresundsvej 9 Mileparken 22A DK-6715 Esbjerg N DK-2740 Skovlunde
电话 +45 36 88 01 00 电话 +45 36 88 01 00
客户编号 询价人 电话号码 询价编号 报价编号
型号 序列号 参考编号 日期 交付 运输方式
项目 订购数量 交付数量 缺货 零件编号 说明 毛重
53 3 3 113-5304 密封件 .0 23.20 69.60 54 2 2 198-1517 垫片 .0 5.22 10.44 55 1 1 214-7568 O形密封圈 .0 5.30 5.30
57 1 1 360-4171 垫片套件(R 4.1 813.16 813.16 57-01 1 1 502-4034 O形密封圈 .0 31.26 31.26
货物到达时,买方应立即核查所列全部批次是否齐全。如托运货物存在瑕疵或损坏,买方应立即向铁路公司、航运公司或承运人提出索赔。货物仅可在免运费交付、未受损且经事先约定的情况下接受退回,操作错误除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于发票日期起8日内寄送。
Zeppelin Danmark A/S – Power Systems 的备件和服务销售及交付条款
除非ZPDK与买方另有书面约定,本销售和交付一般条款及条件适用于Zeppelin Danmark A/S – Power Systems(以下简称“ZPDK”)向买方销售备件和服务。ZPDK可不经通知修改该等条款及条件。
除非要约中另有明确说明,ZPDK提交的所有要约均自提交之日起四周内有效。除非买方已收到ZPDK出具的书面订单确认书,否则协议不构成最终协议。
宣传册及其他宣传材料中的插图、规格和技术数据,例如重量、尺寸、体积、性能、功率要求等,仅供参考,且仅应作为指引使用。随要约和交付物附送的图纸不得复制。同样,该等图纸以及任何随附插图和印刷材料不得提供给竞争企业。如要约未被接受,所有施工图纸均应退还给ZPDK。买方从ZPDK收到的任何形式的材料或文件,均为ZPDK的财产。
所有交付时间仅作指引,并在保留适用于ZPDK供应商的交付时间及以先售为准的条件下说明。
任何一方均不对其延迟履行或未履行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责任(付款义务除外),前提是该等延迟履行或未履行系由下列事件导致:(i)使协议履行不可能;(ii)超出受影响方控制范围;(iii)该方无法避免或防止;包括但不限于,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罢工、停工、工作中断、劳资纠纷、货物短缺、停业、运输延误、火灾、水灾、地震、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事故、贸易制裁、禁运、战争、流行病/大流行病、国家紧急状态、新订或修订的立法,以及因上述任何情形导致分包供应商未交付或延迟交付
的情形(以下简称“不可抗力事件”)。如履行协议项下义务要求ZPDK的雇员、代理人、分包供应商或供应商出国,而丹麦外交部或类似机构限制前往所需目的地或建议不要前往,则该等限制或旅行建议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
只要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存在,受影响方即免除履行该项义务。
6.1. 交付条款为工厂交货(Incoterms®2020)(“EXW”)。6.2.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装载和发运应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且ZPDK(ZPDK)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就与此相关的任何不规范情形承担责任,包括货物延迟、灭失或损坏。经书面请求,ZPDK可代表买方协助安排运输和保险,但该等安排仍应由买方承担费用和风险。
6.3. 除非另有明确书面约定,所售产品应在风险转移时视为已交付。即使ZPDK随后根据第13.3条实施任何补救工作,或补充交付与整个交付相比经济价值较低的零部件,亦应适用本规定。
已交付产品的所有权应保留归ZPDK所有,直至包括利息和交付费用在内的购买价款已全额支付至ZPDK账户。买方不得以可能损害ZPDK担保权益的方式,事实上或法律上处分所售产品。
8.1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价格在订单确认前不应视为最终价格。除非另有明确说明,所有价格均为自ZPDK仓库交货的EXW价格。价格可因ZPDK供应商或工厂的价格、货运费用以及主管机关征收的税费变动而调整。如关税在产品进口至ZPDK之前发生变更,差额应向买方收取或贷记至买方账户。
8.2 每份订单的最低开票金额为EUR 100。如订单金额低于EUR 100,ZPDK将收取费用,以将订单价值提高至EUR 100。
9.1. 在实际退回前,所有退货均须经ZPDK事先批准,并标注退货编号。退回的任何备件必须是全新、现货且处于完全适销状态。每个退回零件的原始包装必须完好。备件应标注备件编号,并须附具装箱单。
9.2. 未在90日内退回的备件,或ZPDK不予库存的备件,不应视为退回产品,而应视为回购,并须就每一具体情形达成协议。
9.3. ZPDK与购买方之间有关回购或错误发运的任何协议,必须在附函中说明。9.4. 每个备件编号/项目编号价值低于EUR 40的小型零件将不予贷记。
9.5. 套件/组合件中的备件以及已组装单元的零件将不予贷记。
9.6. 与退回相关的返程运费和税费支付应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贷记应以ZPDK对收到零件的清点为依据。到付货件、由ZPDK承担费用的货件或同等货件将被拒收。
9.7. 未经ZPDK批准的退回零件将被丢弃,除非另有明确约定。
9.8. 如退回产品于交付日期后30日内由ZPDK收到并批准,买方将获贷记发票金额的90%。对于在交付日期后30日至90日之间退回的产品,买方将获贷记发票金额的85%。在计算任何退回费用之前,应先扣除任何折扣。
9.9. 未附附函而退回的产品应视为已超过90日。其价值随后应由ZPDK逐案确定,并将该金额贷记至买方账户。
10.1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付款期限为自发票日期起30日。在工作开始前及工作进行期间,ZPDK有权要求预付估计工作价值、差旅费用和零件使用费用的最高100%。
10.2. 如发生逾期付款,将根据《丹麦利息法》第5条第1款计收利息。违约利息自发票日期起计至付款完成之日止。
10.3 除非另有约定,ZPDK可自行选择在交付时或交付前开具发票。如在已预付款的工作履行期间发生额外费用,ZPDK将就该等额外工作开具发票,由买方支付。在任何情况下,付款均不得抵销。仅接受银行转账付款。
11.1.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参见第5条,交付期限应按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相应延长。
11.2. 如约定的交付期限——无论为建议期限还是保证期限——被超过六个月或以上,买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返还任何预付款。
11.3. 如ZPDK无法在向买方建议的交付期限内完成交付,ZPDK有权解除与买方之间的协议,且除返还购买价款的任何预付款外,ZPDK不承担任何财务后果。
11.4. ZPDK不对延迟交付承担任何责任。因此,买方无权就因延迟交付或由此导致的协议解除(无论由ZPDK或买方解除)所遭受的任何直接和/或间接损失向ZPDK要求赔偿。
11.5. 第11条的规定替代《丹麦货物买卖法》第21条至第28条。
12.1. 服务订单的取消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如ZPDK在计划启动日期前三个工作日之后收到取消通知,买方应按适用小时费率向ZPDK支付相当于第一个工作日费用的取消费。此外,买方在任何情况下均应赔偿ZPDK与订单相关且ZPDK无法无费用取消的任何差旅、设备租赁等费用。
12.2. 已订购但未交付的备件的取消须经ZPDK同意。如取消,买方将被收取相当于已取消零件约定价格20 %的取消/退货费。
12.3. 如为工厂交货,或所售产品将全部或部分由分供应商交付,买方仅在ZPDK能够对其供应商行使取消权时,才有权解除协议。前提是买方已获告知交付工厂或分供应商的销售条款。
13.1.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ZPDK仅应对自交付日期或工作完成日期起在下列期限内被证明源于材料或装配缺陷的缺陷承担责任:
新的原装Cat或MaK备件、REMAN®和REParts®的投诉权有效期为12个月。
经翻新(或修理)的部件或由ZPDK实施的服务的投诉权有效期为六个月或2000运行小时,以先届者为准。
除Cat和MaK、REMAN®和REParts®以外其他品牌的新备件,其投诉权有效期为八日。
13.2. 买方承诺在交付后立即检查所售产品,和/或在工作一完成即检查该工作。与交付有关的任何投诉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且不得迟于发现或应当发现引起投诉的不符合情形后两周。投诉时必须附具已填写的通知表、缺陷文件和缺陷说明。买方应证明缺陷的存在。如未按上述方式提交投诉,买方应丧失就违约主张任何救济的权利,包括实施补救工作的可能性。
13.3. 前提是投诉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经ZPDK批准,ZPDK有权在不无故延迟的情况下补救该缺陷。ZPDK应决定补救缺陷的方式,包括补救工作是否应包括安装新零件、更换零件或进行修理工作,以及补救工作应在何处进行。
13.4. 对于ZPDK批准的零件投诉,ZPDK可自行决定以新的或修复的零件更换有缺陷的零件、交换零件和设备。如投诉涉及由ZPDK以外人员改装的零件,ZPDK仅有义务补救有缺陷的零件,因此ZPDK不应对与拆卸/装配有关的任何费用,以及由改装措施造成的任何其他费用或损失承担责任,包括缺陷补救后重新安装零件的费用。与货运有关的所有费用和风险均由买方承担。
13.5. 如就经ZPDK批准的服务工作提出投诉,ZPDK应支付与补救工作和零件有关的所有费用,以及ZPDK合理的差旅费用(限于前往原工作/服务地点的差旅费用)和与工作实施相关的合理住宿费用。条件是,该工作由ZPDK的服务技术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实施,或由其他人员根据与ZPDK达成的书面协议实施。强制加班工作的额外费用,或不属于补救工作范围的工作费用,始终应由买方支付。在任何情况下,如服务技术人员被不必要地召集,或发生错误投诉,ZPDK保留向买方要求赔偿ZPDK所产生费用的权利。
13.6. ZPDK不应对将发动机或设备送入修理设施所产生的任何费用承担责任(例如修理工作、运输或租赁费用),因此,除非事先另有书面约定,该等费用应由买方支付。
13.7. 所有被更换的零件均属于ZPDK,并应在修理日期起30日内归ZPDK占有。如该等零件未按上述规定退回,ZPDK的任何责任将终止,因此买方应支付与补救工作和/或已发运备件有关的所有费用。
13.8. 除上述有关缺陷补救的规定外,买方无权就所称缺陷向ZPDK提出其他请求。
13.9. 如发生缺陷,ZPDK不应对买方或任何第三方因该等缺陷遭受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包括经营损失、收益损失及其他财务性后果损失。
13.10. ZPDK不应对因年限、正常磨损、使用未经批准的润滑剂、使用非原装备件、不当或异常处理或使用、维护不足或超载等造成的故障、缺陷或损坏承担责任。ZPDK亦不应对因买方忽视其减轻损失的义务,或未完成工作或未采取措施限制损坏或损失而造成的任何故障、缺陷、损坏或损失承担责任。
13.11. 如销售物品(包括发动机)未经ZPDK事先书面批准而被改装或修理,ZDPK不应对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承担责任。如发生该等改装或修理工作,ZPDK对交付物任何缺陷的责任将终止。
13.12. 对于ZPDK就其负责补救的缺陷而提供的替换零件或工作,投诉期限应与原始交付物的投诉期限同时届满,参见第13.1条。
13.13. 仅原始买方有权就交付物的故障和/或缺陷向ZPDK提出责任请求。
14.1. 对于已交付产品对不动产或动产造成的任何损害,或任何后果性损害,ZPDK不承担责任。对于买方制造的产品或包含买方产品的产品所发生的任何损害,ZPDK亦不承担责任。14.2. 如未经ZPDK书面批准而对已交付产品进行变更或改造,或未遵守适用的规则、法规或指示,ZPDK不承担任何责任。
14.3. 无论如何,ZPDK的产品责任应限于每次损害EUR 10,000,000。
14.4. 在任何情况下,ZPDK均不对买方、买方客户或已交付产品的其他使用者可能遭受的任何经营损失、时间损失、利润损失、使用损失,或任何财务性后果损失、后果性损害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14.5. 在ZPDK就本条上述规定中ZPDK不承担责任的该等损害或损失而对第三方承担责任的范围内,买方应赔偿ZPDK。
14.6. 如上述对ZPDK责任的限制与强制性立法相抵触,或ZPDK存在重大过失,则该等限制不适用。14.7. 如第三方依据本条就损害或损失赔偿向ZPDK或买方提出索赔,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5.1. 如ZPDK根据协议在买方场所或ZPDK车间以外进行工作,买方应负责并承担风险,以确保工作场所最迟于约定开工时间得到妥善安全保障和准备,并确保工作可按照ZPDK的安全标准进行。
15.2. 如任何工作可能涉及不当或不可接受的危险或风险,或工作场所未得到妥善安全保障或准备,ZPDK无义务开始或进行该等工作。因工作场所未按第15.1条所述得到安全保障或未依约准备而产生的任何成本或损失,买方应赔偿ZPDK。
16.1 除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的修复缺陷义务及标准化赔偿外,ZPDK不对任何赔偿、减价或其他直接、特殊、附带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损失、实际或预期利润损失、资金不足、预期节省损失、销售损失、销售机会损失、商誉损失或任何其他后果性损失,包括因设备或财产损坏导致的损失,以及修复该等损害或损失的任何成本;无论该索赔是基于申诉、与货物销售法有关的责任,还是任何其他法律依据。
16.2. 因与ZPDK订立的协议而产生的任何赔偿请求,在任何情况下均应限于经证明的直接损失,但如未另行达成明确书面协议,则绝不得超过协议所涵盖工作的发票价值或零部件的发票价值。买方在任何情况下均应证明所遭受的损失以及ZPDK对此负责。本条款和条件相较于丹麦法的一般规则,对ZPDK因延误、缺陷、瑕疵及产品损害所承担的责任作出限制。
买方应遵守与ZPDK根据本条款和条件交付的产品有关的一切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包括出口管制、制裁、禁运及其他限制。买方保证,ZPDK交付的任何产品不会以违反前述法律、规则及法规的方式被再出口、出售、转让或使用。因不遵守上述保证而导致ZPDK遭受或被施加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成本、处罚和/或关税,买方应保障、抗辩并赔偿ZPDK及其关联方/业务合作伙伴。
18.1 因与ZPDK订立的关于工作和交付的协议以及与之相关的任何事项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应根据丹麦法通过仲裁作出最终且具有终局效力的解决。
18.2 仲裁庭设于丹麦哥本哈根;如缔约方为在丹麦登记的法人,本案语言应为丹麦语;在其他所有情形下,本案语言应为英语。
19.1. 双方应尽一切努力,使另一方能够按照有关保护买方个人数据的适用法律和法规履行其义务。
19.2. 在协议期限内履行其义务时,ZPDK应遵守有关保护买方个人数据的一切适用相关规则和法规。19.3. ZPDK仅可代表买方处理与买方有关的个人数据,且仅限于履行其在协议项下义务所需的范围。
19.4. ZPDK应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保护买方的个人数据免遭任何未经授权或非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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