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刑事案 · 裁定 · ECF #99 · 中文译文
元数据
- 当事人
-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 法院
- SDNY
- 案号
- 23-cr-00118
- ECF #
- 99
- 类型
- ORDER
- 立案日
- 2023-04-20
法院命令 —— 美国诉 Ho Wan Kwok(郭文贵 / Guo Wengui / Miles Guo)案,SDNY 1:23-cr-00118 ECF #99(2023年6月29日作出)。对被告Ho Wan Kwok提出的修正和重新考虑动议,法院批准了一项技术性修正(关于被告律师要求的审理日期表述),但拒绝了被告关于重新考虑整体命令的请求。
全文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美利坚合众国),
HO WAN KWOK(郭文贵)及 YANPING WANG(王雁平),
被告。
ANALISA TORRES(阿娜丽莎·托雷斯),地区法官:
2023年6月27日,被告郭文贵提出动议,请求法院修改并重新审议其于2023年6月26日作出的裁定(“裁定”),ECF No. 93。ECF No. 96。
郭文贵主张,法院在陈述“辩护律师请求在2024年4月初设定庭审日期”时存在错误。裁定第 2 页。他是正确的。在2023年6月6日的庭审会议上,辩护律师请求“按照我们4月早些时候向法院提议的方案设定庭审日期”。2023年6月6日庭审记录 4:8-17,ECF No. 88。律师指的是2023年4月20日致法院的一封信函,被告在信中提议将庭审日期定为2023年8月25日。ECF No. 53。因此,郭文贵关于修改的动议获准(GRANTED)。法院应修改其裁定,删除以下措辞:“辩护律师请求在2024年4月初设定庭审日期”。
郭文贵还请求,“在法院将庭审日期定为2024年4月8日的决定依赖于”辩护律师请求在2024年4月初开庭这一错误认知的范围内,法院应重新审议其裁定。ECF No. 96 第 2 页。郭文贵辩称他并未放弃获得快速审判的权利。同上。裁定并未说明郭文贵放弃了任何权利,法院在作出决定时也未依赖于任何所谓的弃权。同样地,裁定并未基于被告对某一特定庭审日期的默许或反对。法院特别指出,被告反对排除计算时间,并认定裁定中所述的排除理由“超过了公众和被告在快速审判方面的利益”。裁定第 1–2 页;亦见 18 U.S.C. § 3161(h)(7)(A)。因此,郭文贵指出的错误并不影响法院的结论,即鉴于本案的复杂性、包含中文和英文的大量开示证据材料以及涉及机密信息,将庭审日期定为2024年4月8日并排除计算时间对于确保有足够时间进行充分准备是必要的。裁定第 2 页。因此,被告关于重新审议的动议被驳回(DENIED)。
特此裁定。
USDC SDNY 电子归档文件 文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归档日期:_6/29/2023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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