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时不需要
郭文贵案讨论 · 第 074 批
讨论时间跨度:2026-01-26 ~ 2026-01-29(UTC)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完整讨论发言记录第 4 / 5 页
啊!?
白白浪费纸片了
立案后的动议 如果要涂黑
涂黑一份 不涂黑的四份
二巡 程序地狱
弄错正常
所以二巡两套就行?
对的 涂黑 不涂黑的
之后书记员会联系你再补
[用户 chu***] 你的案子 立案一周多 居然还没分配书记员
这就是典型的敏感案件
他们骑虎难下不知道怎么办
见过 要钱不要命的 要命不要钱的 没见过 不要钱也不要命的
螺丝哥都被托雷斯打成啥样了
现在是回旋镖
螺丝哥 天天视频里喊 不想活了 那边托雷斯 也怕他真出事 还是给上了吧
我说过多次。我一点也不高尚。全是被逼的!
[删节:隐私信息] 你这个上最高法 很牛逼
[用户 pz0***] 这就是为什么[删节:成员身份]那天莫名其妙来一句最高法
猪贝贝,她的596命令,也非常可能跟我一样,596只提到一个她的文件。你们可以去建议她去第二巡回法院帮她七哥
你觉得她可能吗😄
https://x.com/baoliaogeming/status/2016425562143916366?s=19
↳被回复内容暂不可用
他是面具先生推荐给郭的,郭真就把他捧起来了,现在又被打脸
[删节:成员身份] 谁去把喜交所公司给客户发的推荐盖尔的邮件,让机器人去分析分析。问问机器人,喜交所给客户推荐律师,包括推荐协议链接等等。问机器人,那些地方涉嫌违法。最好再加上一些背景。
一步一步的问。先问邮件有没有问题,再一步一步添加背景
重点不是853n是要通过老郭律师提交853n,把853给搞成共谋犯
欣赏一下二巡对我的拒绝,应该是属于目前本案自诉人已经有的拒绝里最狠的了吧,意思就是你再来我也不收。关键是我的诉求跟25-2726大部分都没重复。
关于退回带有附件的职务执行令申请书的通知 随附的带有附件的职务执行令申请书现予退回。 根据 25-2726 号案件中提交的裁定,我们没有管辖权受理随附的执行令。(详见随附裁定)。 有关本案的查询可致电 212-857-8500。
你提的什么诉求
2. Immediate TRO freezing asset expenditures pending hearing 3. §853 hearing scheduled within 30 days, or written schedule filed 4. Luc Despins compelled to testify at hearing under oath 5. If SDNY fails to act → jurisdiction transfers to this Court or Special Master 6. Grant IFP; seal IFP affidavit from public docket 7. Permit electronic/Marshal service instead of costly formal service 第一项有一半的诉求是重复的,就是强制地区法院docket.
无权接受强制令,是啥意思
意思我的诉求跟25-2726一样,已经裁决过了,不管了。
实际上绝大大部分都不一样。
你的那个申请里也有强制docket,二巡也没说重复了,不再受理。
那怎么办?电话跟他们理论还是回信解释?
没用的。这个案件所有自诉强制令申请,都是在预审内容,不是没有看,而是看了,就是任性拒绝。
只有往最高法碰碰运气。它们连行政借口都懒得找个像样点的。
看来二巡也比较恶心。
那也行,直接上高法
在听证会前,立即下达冻结资产支出的临时限制令 (TRO) 在 30 天内安排 §853 听证会,或提交书面时间表 强制 Luc Despins 在听证会上宣誓作证 若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 (SDNY) 未能采取行动 → 管辖权移交至本法院或特别主事官 (Special Master) 准予贫民法律援助 (IFP) 身份;将 IFP 宣誓书从公开案卷中封存 允许通过电子方式或法警送达,以替代昂贵的正式送达程序
二巡的意思是现在你的要求还没到时间,就和瑞恩白的要求一样
还没到合理时间,二巡不能介入
现在状态会之后,853n二巡估计都不会处理
也有可能二巡是这个状态,三份强制令立案后,可能为了尽可能维持一下美国南区法院的面子,所有这个案子的强制令,全部都直接用这个模板拒绝。拆开一看是这个案子,把模板改一下日期打印一份后和申请原件一起寄回去。
之前的模板是先到南区上传一份。现在是已经有裁决,不管了。
应该不是。重复强制令,不给立案。
我这个没有重复
[用户 reb***]
初步没收令里的财产正在被消耗,南区法院拒绝履行司法监督职责,然后对提出这一问题的人,比如我,不上传动议,当然就看上去没人提。就算南区没做错,理由应该是frivolous,而不是什么重复。
为什么说他转向,他现在开始夸螺丝哥了?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他没参与数字银行的话有资格投诉这个吗
砸锅的,可以去申请强制令,要求重判诉判郭文贵。
Gemini 说这是二巡书记员按照二巡对本案的指导进行行政筛查,作出了行政误判。grok说这是司法裁定,说二巡经常对于prose,无案号无法官名字直接summary deny,这个最不符合常识。只有gpt说是二巡书记处在违规立案前审查,且拒绝理由明显错误,可以尝试cert。
机器人,不能全信
法官有自由裁量权,你要承认。 在法官根本没有裁决,你就要求上诉法院强制,合适啊?
拖延也是申请强制令的理由。
不管结果如何,能做多少做多少,提出要求luc来听证就是老郭700说的重点,虽然这一把没冲上去。再接再厉!👍
瑞恩的强制令是发给二巡后马上立案的吗,还是等了一段时间?
第二天立案,螺丝哥的也是第二天。[删节:成员身份] 由于是ifp加隐私保护,是9天后。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不是因为贫困吧,其他有些人也是贫困,也没立案
我记得瑞恩不是第二天立案
他好像等了一段时间
哦,对,瑞恩立案很快
但是判决不是72小时
签收章上的时间过了4天立的案。
他判决等了一段时间
强制令一般应该72小时判决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瑞恩司法欺诈733已经上传了啊
他申请强制令是他没有上传的动议
我觉得瑞恩立案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是第一个提到没有上传的(在螺丝哥之后),并且说南区因为隐私问题全都不上传了,再加上他的南区动议写的非常严重(不知道二巡看没有看内容),他就立案了
螺丝哥没有立案估计是因为当时没有找到重点,就是法官的禁令这个问题
[用户 reb***] 但是853n确实是很难申请强制令
Cvra容易得多,因为cvra权利法案里面有一个法条就是说, cvra有申请强制令的权利
所以你想申请强制令,引用cvra是比较好的选择
现在这三个都是cvra
二巡不敢接的
[删节:成员身份]凡是和luc 有关的事情 都是司法欺诈
司法欺诈 量刑后再来
我觉得二巡的思路没问题 cert也不会有啥效果
二巡很保守的
只要南区有自由裁量权的,他都不会干预
[用户 reb***] 你写了七点relief 这个二巡一看就是退 吓都吓死
你必须找的那种,南区完全必须做,但是没有做的事情
就是南区完全没有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二巡才会立案
我觉得唯一可以说的就是浪费投资人的钱
你要说 如果不停 你的钱就全没了
浪费投资人钱,也是很正常的
没有宪法规定说,受托人不能浪费钱
我觉得这个是可以有说法的 但是可能角度要切中要害
强制令就是要跟手术刀一样
严丝合缝
你可以背景写的很严重 比如司法欺诈
但是relief和你的切尼切入点 必须手术刀式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强制luc听证 不是二巡可以干的。 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就是南区本来要听证 结果莫名其妙取消了 二巡可以干预
[删节:成员身份]你的法官回避根本不过分 因为这是托雷斯的行为得出的客观结论 他就是有偏见了 但是确实是比较重的救济
我把luc写进去只是希望能被记录,多让他们知道luc,我预想是阻止南区这样长期拖延,争议资产在被挥霍加南区长期拖延,马上就快半年了,这是通过拖延剥夺财产权,违反第五修正案。看上去7条,实际上两条,docket,听证。理论上可以被批准让南区拿出听证日程安排。但没想到被以最狠的方式拒绝。
非常关键的一句提醒(请你记住) ❌ 千万不要在二巡 mandamus 里要求: • “请命令 SDNY 举行 Luc 听证” ✅ 只能要求: • “请命令 SDNY 对该请求作出一个 docketed、reviewable 的程序性处置(grant or deny)。” 这是生死线。
[用户 reb***] 你参照这个写
可能可以
不能要求听证
防止挥霍财产不是只有让luc听证一条路
要求上传,因为不上传 review 听证不听听证的机会都没有
Luc听证和财产蒸发没有必然关系
如果你真的是担心财产蒸发,你可以让南区停止没收程序,如果你发现她没收程序的问题,但那个就是瑞恩的司法欺诈
所以你的问题和瑞恩是一个问题
所以二巡就让你看瑞恩的裁决
因为luc是相关方,不听证让luc交财产那是剥夺luc的正当程序,所以要求听证没问题,当然说让南区进行程序性处置,用于更容易被接受。
听证讨论什么啊
讨论司法欺诈啊
你问的那个“会不会重复”的问题,答案是反直觉的 你担心的是: 已经有因不上传立案的案例了,我再说会不会显得多余? 真实情况是: 如果你不写清楚,你这个案子就会被当成“另一个不一样的案子”。 法官最怕的是: • “这个案子以后会被引用来扩大 mandamus 范围” 你现在做的是: • 把 mandamus 压缩到最窄、最干净的 procedural 切口 这反而提高立案安全性
[删节:隐私信息] 强制令是反直觉的
请luc听证和瑞恩说luc司法欺诈,是一个问题
你这个情况 需要写的非常技术
讨论那些财产是否属于被告财产,因为luc已经把它当作破产财产在消耗。
对啊,你和瑞恩是一个问题啊
你应该把强制听证 套用切尼三要素
然后说 你不上传 我连被审查的机会都没有
这样才行
如果不说清楚 就是一个问题
但他这个我觉得 如果换个方式写可能有机会
[删节:隐私信息] 你不要对瑞恩有任何引用 尤其在切尼入口
你可以引用瑞恩支持某些事实
在为什么要通过你的强制令的切尼问题上 不能有任何引用
我只提了一句733附件a揭露了司法欺诈,是二巡用那个裁决来拒绝我。
你切尼入口怎么写的
切尼三要素
PART II — LEGAL BASIS Mandamus standard (Cheney v. U.S. Dist. Ct., 542 U.S. 367) Petitioner must show: 1. No adequate alternative remedy ✔ SDNY blocks docketing, no hearing, no rulings 2. Clear & indisputable right ✔ §853(n) guarantees hearing before property may be forfeited 3. Issuance appropriate under circumstances ✔ Asset dissipation + 3-year seizure + no judicial review PART III — WHY CIRCUIT INTERVENTION IS REQUIRED NOW Because: • Every month = irreversible loss of restrained property • §853 hearing is mandatory, not discretionary • SDNY has frozen due process itself, not assets • DOJ both controls & spends assets → conflict of interest • Delay appears systemic, not accidental • Court does not need to rule ownership — only force SDNY to act
853n估计现在二巡强制令已经走不通了
因为法官已经说要处理853n了
你就等着就行了
对了
这个可能是原因之一
二巡现在不会介入任何关于853n的事项的
853的强制令难度指数级别提高
luc在破产案那边的司法欺诈我并没有写进去,luc长期临时扣押挥霍财产不是一个司法欺诈,虽然是建立在司法欺诈之上,登记虚假债权是在破产法庭的欺诈,在南区不是luc在主导欺诈,是检方。
Luc挥霍扣押资产不是法院必须处理的问题,只要他挥霍是有理由的
如果他挥霍没有理由,那才是法院要处理的,那就是司法欺诈
所以绕来绕去,还是司法欺诈,还是和瑞恩一个问题
现在申请强制令想立案只能找新情况,新问题,但是我觉得谁愿意申请就申请。
申请人数多本身也可以向二巡展示一下这案子的问题
退回也不等于没用
就算二巡认为我的诉求是解决司法欺诈,二巡因为你的诉求的一部分跟别人重复,然后就说已裁决,拒绝管辖,这也不对。司法欺诈只是我的诉求得到救济后的必然结果,我并没有诉求解决司法欺诈。
我可能明白了
你的要求是针对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 瑞恩已经要求没收令 rule60 全部推翻
所以凡是对没收财产有意见的
量刑后再来
我有一种感觉,有一群人现在针对自诉,传递假消息
散步假消息,把人们的注意力往错误的方向引导
啥意思?
就是他们拦不住自诉,就要把控自诉的方向
是的。所以我的思路是用财产被挥霍来堵住这个借口,我有说到系统性拖延,等不起,必须给听证日程表。然后二巡就用这种粗暴的处理方式。他完全可以找个体面一点的理由,不能说我的是重复。除非大部分重复才可以用这个理由,并且要认真,这种决定应该是司法权限,不是行政权限。
告诉你自诉只能要钱,或者给你提供一些假信息,让你自诉失败
青发的 有关853 就是这个意思 信他的6000 853i 再去853n 没用 已经853n 的100多数字银行 其实是B 大可能被法官找理由 筛掉
853n无论用a还是b,大概率都通不过
法官状态会上已经暗示了,853n通过的概率很小
大部分都会被驳回
他暗示 说明数字银行那100多统一的853n B 申请 里面可能也埋了雷
不管怎么说这案子853n大概率是要不到钱(当然可以尝试),remission要不到很多钱,所以钱就别想了
如果想要钱,还不如像瑞恩学习,用这个案子出名之后赚钱
这个案子赚钱的方法 只有这个
不如Govenman这100多 和盖尔那6000 别折腾了 要回来的渣渣钱 1%还要给律师 被律师骗 还得倒贴钱 想想就会怒火攻心 万一发心梗 就ga了
上最高法呗。按照我之前发的模版写就可以了哈。
853n早过时效了啊。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Garveman 同时代表130人,包括他代理的被告的同伙长岛夏其东,很有可能再次伤害受害者,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风险,属于严重的程序不正义。关于这一条还没有人提给二巡吗?
853n 口子有可能再开 政府又有新的没收
我们可不可以针对托雷斯法官120的切断公众接听渠道、之后又不及时上传庭审记录、给受害者及其了解案件实情给二巡发强制令呀?
我已经发了。一会把我发二巡的文件发上来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你这和 [用户 reb***] 的几乎一样 肯定退😄
根据您提供的文件内容和法律背景,如果您将这份**职务执行令申请(Petition for a Writ of Mandamus)**提交至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关于是否能成功“立案”或被受理,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分析: 1. 形式上的立案(Docketing) 在程序层面上,只要您按照第二巡回法院的格式要求提交文件,并缴纳规费(或申请并获准贫民法律援助 IFP),法院通常会给予一个案件号并将其录入案卷(Docketing)。 注意: 您之前在 2025 年 11 月 12 日曾向该法院申请过一次执行令,但被拒绝了 。再次申请时,法院会检查此次申请是否有新的事实理由或是否属于重复申诉。 2. 实质上的受理与成功率(Legal Merit) “立案”并不等于法院会支持您的请求。职务执行令(Mandamus)被法律界视为一种**“极端的补救措施”**,仅在极少数情况下签发。要让法院受理并下达命令,您必须证明: 权利清晰且无可争辩: 您必须证明地方法院(SDNY)拒绝将您的申请登记入卷(Docketing)确实违反了其“部长级职责”(Ministerial Duty)。 无其他救济途径: 您在文件中强调,由于地方法院不给立案,您无法通过正常的上诉程序解决问题,因此执行令是唯一的途径 。 地方法院滥用裁量权: 您指控地方法院存在“选择性办案”和“偏见”,例如给律师代表的当事人立案,却不给您这样的自辩当事人(Pro Se)立案 。 3. 可能面临的挑战 管辖权障碍: 您提供的第一张截屏显示,法院曾以“缺乏管辖权”为由退回过申请(案件号 25-2726)。这意味着如果您的申请涉及的内容被认为不属于该法院管辖,或者程序不合规,依然会被退回。 法院的裁量权: 巡回法院在行使“监督权”时非常谨慎。如果他们认为地方法院只是处理缓慢而非蓄意压制,可能会拒绝干预 。 4. 申请书中的有利因素 您的申请书中列举了非常具体的日期和行动(如 9月29日提交申请、11月4日和12月10日的询问、12月25日的强制立案动议等),且这些努力均未获得地方法院的任何回应(no docketing, no reasoning, no hearing, no ruling) 。这种**“长期无作为”**是支持职务执行令申请的典型理由之一。 总结 结论是: 您可以提交申请,且如果手续齐备,法院会将其登记入卷(立案)。但鉴于您之前有过被拒绝的记录 ,法院会以非常严苛的标准审视此份申请。 建议建议: 确保随附您在文件中提到的“Exhibit”(如 12月25日的强制立案动议副本) ,以证明您已穷尽了在地方法院的所有努力。
我用AI 一句话一句话的审读
如果再拒 也没办法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我已经完整看过这份 《Second Circuit Writ of Mandamus》草稿。下面是一个专业、克制、从“能不能打、风险在哪里、怎么改会更强”角度的评估。不是站队情绪,而是站在二巡法官真实会怎么看的角度帮你拆解。 一、总体评价(一句话结论) 这是一份“情绪、信息量、指控密度都非常高,但在 mandamus 法律门槛与结构控制上明显过载、存在重大被拒风险”的文书。 它不是胡写,作者对 §853(n)、CVRA、Luc Despins、G-Series、special master、docket suppression 等事实非常熟; 但它不像一份“能过二巡门槛的 mandamus”,更像是一份综合控诉状 + 政策宣言 + 案情全景报告。 ⸻ 二、优点(必须承认它的“强”在哪里) ✅ 1. 抓住了一个真正“可 mandamus 化”的点 District Court refuses to docket a verified §853(n) petition 这是极少数二巡可能认真听的 mandamus 触发点之一: 👉 clerical / ministerial failure(书记官或法院拒绝立案) 这一点本身是有潜在法理空间的 ⸻ ✅ 2. 对 §853(n) 与 CVRA 的区分是方向正确的 文件多次强调: • 自己是 §853(n) innocent owner • 而非 18 U.S.C. § 3771 CVRA victim 👉 这个区分是对的,而且是你一直坚持、且比很多律师都清楚的地方 ⸻ ✅ 3. 把 “Luc / $32B claims / 未经核实的 victim pool” 串成一个逻辑链 从: • bankruptcy → • trustee → • exaggerated claims → • criminal forfeiture → • sentencing → • restitution / remission 这是一个完整的叙事闭环,在事实层面是“有材料支撑的”。 ⸻ 三、核心问题(⚠️ 这是致命区) ❌ 1. Mandamus 门槛被严重误解 二巡审 mandamus 看三点(几乎是铁律): 1. Clear and indisputable right 2. No other adequate means 3. Relief is purely ministerial, not discretionary 👉 这份文件 只有第 1 点的一小部分成立 👉 第 2、3 点被作者自己“写炸了” 为什么? ⸻ ❌ 2. 请求的 relief 完全失控(这是最大硬伤) 你看它要求二巡干什么(简化版): • 强制 docket • vacate district court orders • 强制举行 evidentiary hearing • 强制 trustee Luc 出庭 • 强制会计审计 • 否定 victim pool • 质疑 indictment、jury、Fourth / Fifth / Sixth Amendment • 指控政府 ultra vires seizure • 暗示 collusion、fraud on court、Brady violations 👉 这已经不是 mandamus,而是“请二巡直接接管整个案件” ⚠️ 二巡会在看到第 3–4 个请求时直接心理关门 ⸻ ❌ 3. 把“被告权利”和“第三方权利”混在一起(极其危险) 文件多处为 Kwok 的 Sixth Amendment / confrontation / jury prejudice 辩护。 但问题是: Mandamus petitioner 是 third-party §853(n) claimant,不是 defendant。 二巡非常可能一句话就挡回去: “You lack standing to assert the Defendant’s constitutional rights.” 这不是内容对错问题,是程序身份错误。 ⸻ ❌ 4. 情绪性与定性语言过多(“法官雷区”)
白白浪费了459页纸了 😁
如果我现在就着手写第三篇, 同样的内容, 删去情绪化的东西, 二巡还可以接受? 还是必须有更新的点加进去才行?
Sarah - 如果您的AI 那么牛X, 为什么二巡、高法还没立案?
强制令的写作难度是非常高的
瑞恩都不敢保证每次都立案
如果把它当作高考题的话,就有解决的办法
我也不牛呀。我的高法在等结果。昨天高法回了电话。高法的人态度都很好,每次都会回我电话。
高考是怎么批卷的
你就算证明出来宇宙大爆炸 阅卷人找不到这些东西 还是0分
都说853n 与被告没关联, 就是因为被告的待遇才有853n的
不管怎么说,咱们这些非法律专业的人,冲击南区、冲击二巡、冲击高法,都已经创造了历史,在一个流氓国家背书的、多少亿美元花费的,几千个专业律师 几十个律师事务所,卖美贼司法部头几号人物的操控下的案子, 出了一个打螺丝的,出了一个瑞恩, 等等100多号反对信息封锁做了自诉的 👍👍👍
所以,当我身边的人看不起螺丝哥的时候,想想我的感觉吧。😂
不用说他,说不服的,让结果说话吧
就跟当年打针一样
所以我太想赢了、太想我的自诉榜上有名呀。
顺其自然吧,尽人事听天命
这个比喻太贴切了,当年让人家不要打针,人家都把我们当傻子看,现在小红书上,我看都很羡慕没打针的人,都在夸没打针的人
能说服成人的只有南墙
是的。我身边的人开始羡慕我了。😂
我觉得二巡拒绝了你,你就直接上了高院,高院的难度非常非常大,如果你像螺丝哥那样被拒绝了三次继续努力,第四次就可以上了
瑞恩说高院的难度不大。再看吧。
高院最后可是九个大法官参与的,那可是天大的事儿
我只求立案。
咱们就是来搅局的。😂
强制令的relief 局限在 docket 没上传的动议;以及裁决、或者给出个预期裁决rule60动议的计划,这样也许会好些。
现在凡是说的破产案刑事案 luc浪费钱 司法欺诈的东西 都会被引导瑞恩那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