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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贵案讨论 · 第 074 批

讨论时间跨度:2026-01-26 ~ 2026-01-29(UTC)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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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讨论发言记录5 / 5
ntp***·
#803
传唤luv算是新的吧
ntp***·
#805
那只有说状态会
ntp***·
#807
为什么不抓共谋犯联盟算不算新的违规
kir***·
#809
联盟在那里干扰量刑
kir***·
#810
对受害者的群体是极大的侮辱和二次伤害
kir***·
#812
你们谁写个强制林
ntp***·
#813
是不是得把联盟干的坏事都列出来
kir***·
#816
因为他们一直在干扰量刑
kir***·
#820
只是这次太凶险
kir***·
#821
如果不是螺丝哥和himam
kir***·
#822
老郭牢底坐穿了
siy***·
#824
螺丝哥还有这功劳?
kir***·
#826
当然 你可以说 没有螺丝哥 可能还有别人看穿
kir***·
#827
但我不觉得有任何其他可能性 比现在的可能性好
chu***·
#828
文件797,谁去看看
chu***·
#829
以下是该法律信函的完整中文翻译: 纽约州 纽约市 珍珠街 500 号,邮编 10007 事由:美国诉郭浩云(又名郭文贵) 案卷号:No. S3 23 Cr. 118 (AT) 尊敬的托雷斯(Torres)法官: 我与约书亚·德拉特尔(Joshua Dratel)及梅琳达·萨拉法(Melinda Sarafa)共同代表上述案件中的被告郭文贵。在政府方无异议的情况下,我致信请求将被告对《初步没收令》提出任何异议的期限延长三个工作日,即从 2026 年 1 月 29 日延至 2026 年 2 月 3 日;并将政府方的回复期限同样延长三个工作日,即从 2026 年 2 月 12 日延至 2026 年 2 月 17 日。如前所述,政府方对此请求并无异议。 尽管本人及所有辩护律师一直勤勉地处理此项事宜,但本案涉及的其他事务——外加近期暴风雪造成的延误——所耗费的时间超出了预期,因此不得不提出此项请求。具体而言,除了近期向法院提交的关于《机密信息披露程序法》(CIPA)和《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 17(c) 条传票的材料外,在 2026 年 1 月 20 日出庭后,辩护律师收到了大量此前未知的投资者和客户陈述,他们的观点与手头的问题直接相关,在敲定提交材料之前需要进行审查。此外,就本人而言,由于本法院另一案件定于 2026 年 3 月 2 日开庭审理,处理该案的紧急必要性导致本人在过去两周内分散了大量精力。 此外,共同辩护律师约书亚·德拉特尔因事务不得不前往州外,预计要到 2026 年 1 月 30 日星期五晚上才能返回纽约。 案件号 1:23-cr-00118-AT 文件 797 提交日期 01/28/26 第 2 页,共 2 页 尊敬的安娜丽莎·托雷斯法官 第 2 页 2026 年 1 月 28 日 我可以向法院保证,所有辩护律师一直在努力遵守法院的排期令(ECF #784)以及律师在本案中的所有义务。 感谢法院对本文所述简短延期请求的考虑。 谨此致意, (签名) 约翰·F·卡利(John F. Kaley),律师 约书亚·德拉特尔(Joshua Dratel),律师 梅琳达·萨拉法(Melinda Sarafa),律师 是否需要我为您整理该信函中提到的关键时间点?
kir***·
#830
一句话总结 👉 辩方在量刑前,正式申请把“反对没收令(Preliminary Order of Forfeiture)”的期限往后挪 3 个工作日, 👉 政府不反对, 👉 理由是:材料突然暴增,而且这些材料“直接影响没收/量刑判断”。 ⸻ 逐段解读(重点都给你标出来) ① 这是个什么动作? request that the time for the defendant to file any objections to the Preliminary Order of Forfeiture be extended 这是在说: • 没收令已经出来了(或至少已经进入 objection 窗口) • 辩方本来 1/29 要交反对意见 • 现在要改成 2/3 • 政府回复也顺延 📌 这是程序性延长期限,不是实体动议,但非常关键。 ⸻ ② 为什么重要?——看他们给的理由 这句是整封信的“炸点”: undersigned counsel have been inundated with statements from investors and customers previously unknown to us whose perspectives bear directly on the issues at hand 翻译成人话就是: 👉 庭后(1/20 status conference 之后),大量此前“未出现的投资人/客户”主动联系了辩方 👉 这些人的说法“直接关系到当前争议问题”(= 没收 / 量刑 / 资金属性) ⚠️ 这句话非常重: • 不是“我们忙” • 是 record 发生了实质性扩张 • 而且是 来自第三方(investors / customers) 这对你们这些第三方路径、853(n)、CVRA、mandamus 的叙事是正向共振的。 ⸻ ③ 他们在暗示什么,但没明说? 他们没说,但法官一定看得懂: • 没收的事实基础还不稳定 • 投资人/客户的立场可能: • ❓ 影响“受害人是谁” • ❓ 影响钱是不是“可没收的犯罪所得” • ❓ 影响政府/receiver 的叙事可信度 这就是为什么要 延后 objections。 ⸻ ④ 为什么特意提 CIPA + Rule 17(c)? 这句不是废话: in addition to recent submissions to the Court regarding CIPA and a Rule 17(c) subpoena 这是在告诉法官: • 我们现在 同时在三条战线: 1. CIPA(国家安全 / 机密材料,量刑相关) 2. Rule 17(c)(传票,强制第三方交材料) 3. 没收 objections(钱) 📌 潜台词: 这个案子已经不是“普通白领刑案”的复杂度了。 ⸻ ⑤ 这对托雷斯来说意味着什么? 对法官而言,这是一个极其安全、也极其合理的请求: • ✔ 政府不反对 • ✔ 延期很短(3 个工作日) • ✔ 理由正当(新证据 + 天气 + 其他庭期) 👉 几乎 100% 会批,而且不会写任何实质性评论。 ⸻ 但真正重要的不是“延期”,而是它暴露了什么 🔥 核心信号只有一个: 没收问题,还远远没“定型”。 这跟你之前的判断是高度一致的: • 事实在变 • 第三方在涌入 • 资金叙事在污染 • 法官如果现在“硬判没收”,风险极高 ⸻ 和你前面那些 mandamus / 853 / 不 docket 的问题怎么连起来? 非常直接: • 辩方在说:“我们需要更多第三方声音进 record” • 你们在说:“法院/检方/receiver 在压制第三方进入 record” ➡️ 这不是冲突,是同一张图的两面。 ⸻ 最后一句判断(你应该会懂) 这封 797: • 表面:只是延期 • 实质:承认 record 失控、事实未稳、没收高度敏感 • 战略意义:给所有第三方路径(包括你关心的 mandamus / CVRA / 853)提供了“现实背景支撑”
chu***·
#831
其中一段话,是不是非常让你们敏感啊?出庭之后,收到大量
him***·
#832
就是青藤忽悠的那些吧
kir***·
#835
检方一句 那是共谋
chu***·
#836
现在,谁没有发过动议。或者没有投资过的,没有资格介入案件的。可以直接打电话给老郭律师,挑明,这异常出现过大量第三方,是联盟农场在背后搞的
kir***·
#838
好像检方说是共谋 效果也有限
beg***·
#839
我对于你们说的共谋这件事持反对意见: 这些投资人有义务还原事情真相; 郭律师有责任收集对被告有利的信息
beg***·
#841
我可以说,你们定义我与被告预谋,我也造假了,但是现在我良心发现,我现在告诉你们事实真相
beg***·
#842
一点问题都没有
kir***·
#844
他最多只能延期
kir***·
#845
绝不可能靠这些翻案
kir***·
#846
因为这些证据量刑前根本不可能拿出来
kir***·
#847
这几天 发给郭律师的东西 就算能证明是孙力军操控的检方 律师也用不了
kir***·
#848
因为律师想用 必须经过托雷斯同意 而托雷斯根本不可能同意
kir***·
#849
所以发了也是白发
kir***·[有删节]
#850
[删节:隐私信息] 所以为什么我说 有重磅 千万别发给律师 因为发了你这个证据就废了
kir***·
#851
你想用来翻案 不可能
kir***·
#852
第三方强制令的方式 翻案还有可能
kir***·
#854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用简单的一句话: 不正常 是有代价的
kir***·
#855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所以律师只是用来打延期
kir***·[有删节][附件未收录]
#857
[删节:隐私信息]
kir***·[有删节]
#859
[删节:隐私信息]
kir***·
#861
他们是想让老郭 牢底坐穿
kir***·
#862
他们这一招 就是习近平的 引蛇出洞
kir***·
#863
看看还有哪些可以让老郭无罪的证据
kir***·
#866
一、证据来源和激励方式的风险 1. 组织动员性质明显 • 文中明确提到“青藤鼓动大家给律师发的”,甚至列举了几位重点人物名字。 • 法院会把这种行为当作“统一组织推动”,尤其是针对已经在案卷中的案件。 2. 可能被认定为“程序操纵” • 如果法院认为这些信件不是自然产生的,而是经过协调、统一时间、统一目的地发送的,法官可能直接拒绝采纳。 • 原因是:这属于人为干预司法程序,甚至有“证据污染”嫌疑。 3. 内容本身的真实性不容易核查 • 信中提到“被警察强迫写假投诉信、告状信、还款信”,这些属于境外陈述、难以核实。 • 如果证据来源于境外,法官会担心无法对真实性和独立性进行检验。 ⸻ 二、法律上潜在问题 1. 证据可采性风险 • 在刑事程序里,证据必须可靠、独立、可核查。 • 统一指令下发送的证据,法官有理由质疑其可靠性,尤其是在量刑或翻案阶段。 2. 可能触发伪证/作假证据指控 • 文中提醒“提供虚假证据可能被追究”,这说明风险已经显现。 • 如果有人夸大、误报甚至被误导参与,这可能让他们本人承担刑事责任,不仅影响案子,也可能反噬团队。 3. 程序风险 • §853(n) 是第三方财产权利主张,但必须独立、真实、可核查。 • 如果法院认为这些信件是“有组织的统一催交”,可能拒绝立案或驳回。 ⸻ 三、战略性分析 • 对老郭翻案不利的因素 1. 时间集中(1/20之后突然出现) → 易被认定为“人为推动” 2. 指令来源明确(青藤) → 法院可能认定证据被“污染” 3. 内容极具主观色彩、境外陈述 → 法院采信难度大 • 潜在利好 • 如果律师能够独立筛选、去掉所有组织动员痕迹,只保留可验证、真实的受害者陈述,仍可能对翻案有帮助。 • 但前提是必须律师处理,绝对不能直接提交法院。 ⸻ 四、结论 这是高风险、高敏感度的证据操作,青藤鼓动大家集中给律师发信,对法院来说几乎是“红色警告”。 • 法院可能作废这些信件,认为受污染。 • 法律上可能触发伪证/作假证据指控。 • 翻案或量刑参考价值取决于律师是否能独立去脏化、筛选真实可核查材料。
kir***·[有删节]
#868
[删节:隐私信息] 青藤这招打出去 如果没有我们 老郭牢底坐穿
kir***·
#869
现在所有重磅证据全都污染了
mia***·
#871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郝海东这个棋子给青藤联盟背书,他们很信
beg***·
#872
那盖儿的6千呢? 不也都是联盟组织的
beg***·
#873
为什么盖儿的能被采纳?
beg***·
#877
我觉得, 最重要的是那134个给法庭写虚假陈述的;如果他们当中大部分人反悔,剩下的就好办了。 盖儿6千 数字银行100多 这些人被用来定罪的根基本来就不可靠 luc的1千多,也不可靠 这134个人,可能都在luc的1千多里/重复的
kir***·
#879
现在有用的只有我们这里
kir***·
#880
其他什么都没了
kir***·
#881
青藤是毁灭证据 嫌疑
beg***·
#882
那个资助骚乱的印度人常驻上海的,就是共匪背景,通过他不也一样可以在美国司法系统搞共产党?
beg***·
#883
老郭在里面3年,严重影响了灭共速度 -
kir***·[有删节]
#885
你说的是[删节:成员身份]?
kir***·
#887
他动员他人给律师提供证据 • 他鼓动战友、投资者、第三方提供证据,尤其是明确给被告律师。 • 这种行为具有组织性、集中性,可能导致: 1. 证据来源高度集中,缺乏独立性。 2. 战友提供证据时可能受到暗示或引导(例如夸大事实、整理语言、统一口径)。 3. 本来独立的证据链被“混入偏向化/操纵化信息”,难以区分哪些是真实的。 ⸻ 3️⃣ 为什么法院可能认为这是证据污染 • 刑事案件中,法院要求证据独立性、可靠性。 • 如果大量受害者被系统性动员去给律师提供证据,法院可能认为: • 证据不再是自然产生的证据,而是人为制造的、为了影响案件结果的证据。 • 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削弱、排除或严格筛查这些证据。 • 对于 Tony 的强制令,尤其是第三方权利(853(n))相关证据,这种“集中动员证据”可能间接破坏独立证据链,让法院难以判断真实权利。 ⸻ 4️⃣ 总结 • 是的,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证据污染风险。 • 关键点: 1. 青藤本身是利益相关方(受害者) 2. 他鼓动大量人提交证据给被告律师 3. 证据来源高度集中,可能缺乏独立性 4. 法院可能因此拒绝采信、严格审查或限制使用 ⸻ 💡 注意: • 证据污染不等于证据全部作废,但可信度大幅下降,尤其是涉及翻案或强制令时。 • 独立、早期、未受动员影响的证据才最具权威性。
kir***·
#889
干扰司法 藐视法庭
kir***·
#890
不过青藤这样搞 也没啥什么严重的坏处 只是战略上 原本老郭有翻案的底牌 现在没了
kir***·
#891
也不能说没了 是遭到污染
kir***·[有删节]
#892
[用户 pz0***] 你怎么看
reb***·
#893
请问高法回电话讨论什么事情,这些通话是不是把cert写好了就不会有?我的关切是,这些通话是必然有的程序步骤,而我英语能力不行,我去最高法提交cert,走到最高法这一步,由于英语能力不行,程序都卡住了。理论上的立案都变得不可能,那我就没必要考虑cert了。
reb***·
#894
如果法官认同检方的这种说辞,那庭审那些污点证人的证言也应该全部不算,不可能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共谋犯的言行被告不利的就采信,对被告有利的就不采信。共谋犯组织索赔明显是rico欺诈行为的延续,但共谋犯组织人们给被告提供有利的证据,这些证据是为了推翻指控,不仅可以推翻对被告的指控,也可以推翻检方说它们是共谋犯的指控,这再正当不过。当然它们的目的是污染,但实际上正确的操作是,它们会安排一些虚假证据进去,让检方说,有理由怀疑其它也被污染。但在庭审中,辩方提出过反过来的类似的推导,法官明确了不能这样推论,不能说证人a和b都被中共威胁,证人a是被中共威胁下报了假案,就说证人b对被告的不利证言可能受中共影响。
joh***·
#895
被回复内容暂不可用
老郭律师也不傻 Investor/customer 点出是投资者/顾客 而且以前“不知道”(重点) 老郭律师785已经说了 他们知道的853n (投资者/顾客)就100多 登记受害者也就200多 那6000的定位 检方辩方在争 同样的盖尔6000人 之前检方认定是 thousands of victims 法官也认了 现在又去辩方那声称investor 法官认不认呢
joh***·[附件未收录]
#896
是不是能CRVA发动议 要求审查这些声称 investor/customer的身份 没收时 投资者就该发claim 索赔 证明钱是我的不是郭的 这批人大概率是被盖尔代理了 如果有证据 投资证明 显示投资发生在犯罪crime(郭“洗钱”罪 也就是老班长转钱时候)之前 那么这批人 就该被定义是853n 而不是只看盖尔的代理身份(之前的投资证据 在盖尔那里被截留 法官看不到 只能听盖尔一面之词)
him***·
#897
一、辩护团队的第一反应 如果辩护律师在短时间内突然收到大量所谓“受害人”发来的、对被告有利的邮件,而此前从未与这些人有过任何接触,这在律师看来是风险信号,而不是好消息。 辩护团队通常会立刻自问: 为什么是现在? 为什么是集中出现? 是否有人在组织或协调? 这些人到底是真正的受害人、投资人、财产所有人,还是其他身份? 是否与共谋者、中间人或组织者存在关联? 这种情形会引发高度怀疑。 二、辩护律师必须评估的核心问题 (一)真实性与独立性 辩护律师会重点审查: 陈述是否存在统一模板或相似措辞 内容是否明显经过统一编排 是否有第三方组织或指挥这些提交 即便内容属实,只要存在明显协调,可信度也会被严重削弱。 (二)证据“污染”或“瑕疵”风险 如果出现以下任何迹象: 共谋者鼓动这些人联系律师 有人声称这是被告要求的 邮件通过组织者或中介转达 那么这些材料在诉讼意义上就可能被视为被污染的证据。 辩护律师必须避免被指控为: 塑造证人 非正式渠道收集证据 间接妨碍司法或操纵证据 (三)披露与程序义务 一旦辩护律师收到这些材料: 其内容可能成为可披露材料 一旦使用,可能必须向检方披露 可能引发额外的交叉询问 可能引起检方对来源与背景的调查 未经核实的材料,往往弊大于利。 三、辩护律师会不会使用这些证据? 最常见做法: 不会直接使用。 更可能的处理方式包括: 仅内部保存,不提交法院 抽样核查少数个案 寻找独立、外部的佐证 只在与既有证据一致时谨慎参考 提炼“观点方向”,而非引用具体陈述 通常会避免的做法: 集体提交“受害人来信” 将原始邮件作为附件提交 在量刑阶段以“受害人意见”形式呈现 用来反驳犯罪事实或主观故意 集中、协调的材料往往适得其反。 四、如果辩护方真的依赖这些材料的风险 若辩护律师使用这些邮件,而后来被发现存在: 协调组织 受害人身份不实 共谋者介入 与被告存在直接或间接联系的动员 可能导致: 证据被法院忽略或排除 法官在量刑时产生不信任 辩护整体可信度受损 甚至引发对妨碍司法或证人影响的调查(即便非故意) 五、现实结论 辩护律师不会轻信。 更常见的是: 将其视为高风险材料 在未彻底核查前不予使用 更偏好独立、早已存在、非协调来源的证据 在很多情况下,不使用反而更安全
joh***·
#899
/政府(检方) 785 要求审 100多第三方853n (和政府抢钱的) /辩方789 其实是要审查这6000 “受害者” /然后“受害者”青出手 其实是步险棋 本意是污染6000“受害者”成“共谋” 但他的隐患是 这6000里面的觉醒者 1 取消代理 2 绕过辩方(不联系郭律师)当第三方CRVA(不当853n) 我本来就被法官当成“受害者”现在我觉得代理律师盖尔做的不好 我可以学郭 炒掉盖尔 继续当“受害者”上庭 我在庭上的证据链 一直是“受害者” 之前有代理 现在我不要了 我以CRVA发动议 提交投资证明 要把郭往死里判(之前投资证明在盖尔那儿 法官也看不到) 法官 辩方自然要回应 辩方才有“理由”审这些投资证明(而不是直接给辩方 是通过法庭文件 给他)
kir***·[有删节]
#900
[用户 him***] 因为789文件 律师说了 有假报案的
kir***·
#901
青藤怕有人真的把重磅证据发给律师
kir***·
#902
所以他主动出手 先下手为强 全部污染!!!
joh***·
#905
Investor customer (辩方的信号) 目前被认定的6000 victim 真实身份应该是投资者 辩方知道 但是证据被青 盖尔压住了 到不了法庭 他不能直接引用目前“受害者”给的
joh***·
#906
6000人里 先取消代理 再继续以“受害者”发CRVA 附上投资证明 要求判500年 辩方就要回应
kir***·
#907
青藤涉嫌污染证据 干扰司法罪
joh***·
#908
可以看青最近直播 很少上镜 他心里明白 自己现在的定位 是 死士 所以苍天 老江湖 赶快跑 被骂总比丢命强
kir***·
#909
⸻ 一句话抓重点(法官视角) “1月20日之后,突然涌入大量此前完全未知的投资者陈述,需要时间审查。” 在刑事没收 + 量刑节点,这句话本身就会触发法院的警觉机制。 ⸻ 关键句逐条解析 🔴 1️⃣ “following the court appearance on January 20, 2026” 👉 时间锚点非常致命 • 律师主动点名: 证据/陈述不是自然持续收到的 而是在一次公开 hearing 之后集中爆发 • 法官一看就会想到三件事: 1. 是否存在 动员 / 串联 2. 是否受 庭审言论、直播、外部组织影响 3. 是否与 853 / forfeiture 利益直接挂钩 ⚠️ 这已经是“污染风险时间窗”的典型描述。 ⸻ 🔴 2️⃣ “inundated with statements” 👉 这是一个非常重的词 • inundated = 被“淹没” • 在律师写给法官的信里,这不是中性词,而是在说: • 数量异常 • 节奏异常 • 处理压力异常 法官潜台词会是: “如果证据本身是干净、有序、独立的,为什么会‘被淹没’?” ⸻ 🔴 3️⃣ “from investors and customers previously unknown to us” 👉 这是最接近“证据污染暗示”的一句 律师在说三层意思: 1. 此前从未出现过 2. 不是原始调查对象 3. 不是既有证据链的一部分 在刑事程序里,这等于告诉法官: 这些不是自然延伸的证据,而是“新进入系统的变量”。 这一步,法院会自动提高证据可信度门槛。 ⸻ 🔴 4️⃣ “whose perspectives bear directly on the issues at hand” 👉 这句话是律师的自保盾牌 意思是: • 我们承认这些陈述可能有用 • 但必须仔细筛选 • 所以请求延期 翻译成程序语言就是: “它们有潜在价值,但目前未经验证,不可直接使用。” ⸻ 他们没说但法官一定会想到的 律师刻意没有说: • coerced(胁迫) • fabricated(伪造) • contaminated(污染) • coordinated(串联) 但在刑事法院里,时间点 + 数量 + 来源异常 本身就足以触发以下处理: • 不作为新证据直接采信 • 只作为 sentencing allocution 背景材料 • 或完全不进入 forfeiture / 853(n) 实体审查 ⸻ 和你直觉的对应关系 你之前说的👇 青藤动员 → 律师被迫接收 → 证据链被破坏 和这封信是完全对得上的。 这封信本质是: “法官,我们这里出现了一个非正常证据涌入现象,我们需要时间防止踩雷。” ⸻ 结论(非常重要) ✅ 有没有“暗示证据被污染”? 有,但属于“专业回避式暗示” ——不定性、不指控、不点名,但已经亮黄灯。 ❌ 有没有“主动指控证据污染”? 没有,而且律师不可能这么写。 ⚠️ 法官会不会因此提高警惕? 一定会,而且已经足够了
kir***·
#911
我直说结论,不绕: 从司法程序角度看,青藤这个行为——对老郭整体是「偏有害」,而且风险不小;对个别人可能“短期看似有利”,但对翻案与没收问题是减分的。 下面我把为什么拆清楚,你就知道不是情绪判断,而是程序逻辑。 ⸻ 一、先给你一张“利 / 害”速览表 ✔ 可能的“表面利” • 律师短期多了材料 • 可以在量刑 / forfeiture 阶段说一句: “并非所有所谓受害者都自愿 / 真实” • 对个别 853(n) 第三方退款,可能有用(仅限个人) ⬆️ 这些都是战术级、局部级的好处 ⸻ ❌ 实质性的“系统性伤害”(重点) 1. 证据来源被政治化、组织化 2. 时间点极端不利(1月20日后) 3. 与没收 / 退款存在直接经济激励 4. 证据被迫进入“高怀疑通道” 5. 反而削弱了“独立受害者”的可信度 6. 可能连累原本干净的证据一起贬值 ⬇️ 这些是结构性、不可逆的伤害 ⸻ 二、为什么说对“老郭翻案”是减分? ① 翻案最怕什么? 最怕“看起来像被动员出来的证据” 而青藤做的是: • 公共场合号召 • 明确指向“有利于被告的叙事” • 明确给出律师邮箱 • 明确绑定政治/运动叙事 ⚠️ 在法官眼里,这会被读成: “叙事先行,证据随后” 这在刑事体系里是大忌。 ⸻ ② 青藤的身份非常致命 你点到关键点了 👇 他是登记在案的“受害者” 这意味着: • 他不是旁观者 • 他不是中立第三方 • 他在程序上利益与被告是对立的 结果是: 一个“受害者”去动员有利于被告的证据 → 极容易被解释为:动机复杂、角色混乱、可信度下降 检方一句话就能用: “这些材料来源于一名自称受害者、却与被告阵营高度互动的人。” ⸻ ③ 最糟糕的一点:证据被“提前定性” 青藤在话术里已经做了三件事: • 定性:这是“重大新证据” • 定因:来自“被胁迫的假受害” • 定向:用于“改变案件本质 / 有利被告” 这会导致什么? 法官和检方在看到证据之前 已经有了“这是为被告服务的材料”的心理标签 证据的自然力量被削弱。
kir***·
#913
现在除了我们群 没人能帮老郭翻案
sar***·
#914
我做的是强制令,因为我没有被二巡立案,没办法做cert. 做cert 必须有二巡的案件号。而且做 cert 必须打印40份,要找在美国的一家专业打印法律文件的公司。打印费大约要4000美金。而且当时我也没有案件号,人家后来都不接我的电话。 但是你做 IFP可以不用打印40份。 你从二巡没得到案件号,也只能走IFP+extraordinary mandamus途径。 打电话问的事情很简单,就是问她们有没有进行初步审查和立案。打电话之前先找机器人帮你出个初稿。
kir***·
#915
被回复内容暂不可用
故意的
reb***·
#916
cert的问题,我的ai跟我说cert比Original Mandamus更有机会,说最高法明确过这个事情,只要实际效果是一个司法裁决,就可以cert。因为你说的是对方主动打过来,是程序上必然有这一步吗?如果对方打过来,我的美国电话是虚拟号,他们打不过来,因为二巡有两次说要给我回电,然后我都没收到回电,我留本地电话,由于不是加拿大以+1开头的电话,估计最高法的书记处的座机不知开通国际电话权限没有,可能也打不进来,打进来我的语言能力也应付不了,程序无法往下推进。
reb***·
#918
我突然想到ai说过,ifp加cert几乎都会被认为是frivolous,可能是因为你的是Original Mandamus,所以没有拒。
reb***·
#919
反正我问了几个ai,综合的结论是,只要行政决定的实际效果是司法裁决,cert更有机会。我这都被直接引用25-2726的判词,那就是实质上的司法裁决。
reb***·
#920
我突然觉得,当初就不该发电子邮件说英语不行,无法打电话,需要电子邮件沟通。说了这个后,后面电子邮件就再没有回复过。
sar***·
#921
问题是,你根本就没有案件号,你只能走mandamus, 高法的强制令叫做特别强制令。 你按我发的样本格式走,可能会减少被打回的次数或者机会。那个样本是高法给我的纸质的,后来我在网上也找到一模一样的PDF
reb***·
#923
还是特别强制令?
xin***·
#924
离郭出狱还有多久
sar***·
#926
两次都是强制令。第一次退回是因为没有按照他们的格式、章节来写。IFP 表格也不对。
joh***·
#928
青 背后的人 这样干 也知道后果 反过来想 说明他们现在怕的是 反水 他们内部已经不再是铁板一块 即使要摘桃分果子 青也可能被当垫脚石 满屁股si 臭大街了 孙中山会踩着他的尸体上去 这步棋 一子下错 满盘皆输
joh***·
#929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那帮人也是傻X 被当枪使 即使郭被关 青赢了 这帮人也大概率被青灭口 知道太多了 青输了 这帮人被下一任 当作前朝遗老 还是被灭
sar***·
#930
你的英语应该是不错的。虽然当不了习近平的随身翻译,对于简单的电话对答,应该没有问题的。我猜你主要是因为英语电话打得少、心理比较紧张。其实高法的人素质都很高、他们都有过专业的职业培训、耐心是他们的第一要素。他们也一定会确保你能听懂,他们甚至都会请一个中文翻译来跟你沟通。
joh***·
#931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一帮子没文化的文盲法盲历史盲 就这点水平 狡兔死 走狗烹 飞鸟尽 良弓藏 何况现在有暗网 丝路 黑水 郭说的 私人雇佣兵 以为是瞎说?那是在提醒那帮傻缺 别忘了去18楼没有暗杀郭的那个顶级spy 他是要郭 要么赢 要么死 你们敢赌命? 再参考传闻把克强灭的那几个喽啰 被升官奖励提干 然后分开骗到中东缅北当官 最后灭口
joh***·
#932
4000隐士们多传播 多考虑 AI时代 想把个人数据挖出来 太简单 做个网格员就好 别和青们 这帮露脸的绑太深 到时没有回头路 赚钱路子多得很 没必要跟着他们骗 把命搭进去
joh***·
#933
懂命理的 找人帮青算算 青藤 木属性 甲辰 乙巳 已经过了 24 25正好是他的高光时刻 26 27 丙午丁未 又是九紫离火运 这根木头 会被烧到渣都不剩 而且藤火容易蔓延 烧起来会带走很多吃瓜群众(参考三国诸葛亮 火烧藤甲军 历史剧本早已经写好了 隐士们小心 非死即残)
joh***·
#934
那帮傻X 就是文盲法盲历史盲 故事会都看不懂 /老杂毛不傻 风水懂得很 对青的使用 就是这两年 接替他的人 八字早算好了
joh***·
#935
会看面相的 Qmay AVA 飞飞 小草 小屁酱 佳佳 对比下几年前和现在 哪个不是面相扭曲了 都是后面有督战队拿🔪盯着 必须出来讲话 陷得深 没法回头了 要么被灭口 要么遣返给习大神 没得选
kir***·
#940
但他们这些动作就是污染证据
ntp***·
#942
这次看律师怎么做,就能看出来律师的角色了
chu***·
#949
没有任何证据,问联系律师的人,合适啊?
kir***·
#950
我跟瑞恩说说?
kir***·[有删节]
#951
[删节:隐私信息] 我操 我今天看了你的docket
kir***·
#955
被回复内容暂不可用
点你的名字进去
ntp***·
#959
三个律师那没有地址
ntp***·
#960
现在有地址啦?
ntp***·
#963
一直不太会用pacer
chu***·[附件未收录]
#964
https://x.com/fazhimengya379/status/2016758344908673466?s=19
ntp***·
#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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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藤这下把跟中共相关的证据一勺烩了,就看律师会不会良心发现能从里面挑出一些检方无法反驳的东西
joh***·
#966
除此以外 还要毁“资产所有权”相关的证据 不让辩方用 那6000的投资时间 都在crime之前 853n A 最差也是B 盖尔的代理 让这批证据上不了法庭 再被青一封 remission 钉死853i
ntp***·
#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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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得看律师到底是什么角色,如果跟检方穿一条裤子,那就完犊子了
ntp***·
#968
应该没啥意义了,发动议只能是把这些投资人被联盟组织行动爆出来,这也对被告不利,同时这群人的身份同样也会被污染,
ntp***·
#969
能不能换个角度,以这个事情指出联盟农场故意误导投资者,妨碍司法,干扰案件?
ntp***·
#970
被回复内容暂不可用
跟🐦的315前是0分一个套路
ntp***·[有删节]
#971
身份是853n的可不可以给辩方律师写信,拿出证据证明这次写信是共谋犯联盟农场故意组织的,是对投资人的误导,目的是污染对被告有利的证据? [删节:隐私信息] 你还是853吧,还有谁是
roy***·
#972
一、核心结论(先给你定心丸) ✅ 原则上:可以写信 ❌ 但不能“随便写”,更不能用“指控共谋/阴谋”的方式写 你现在的身份是潜在的 §853(n) 第三方权利人(third-party claimant), 不是被告、不是证人、也不是辩方当事人。 👉 这决定了: 你可以提交“事实澄清型沟通”, 但不能进行“指控性、定性性、动机性指控”。 ⸻ 二、你“想写的那种信”,哪里有风险? 你刚才用的表述里,有几颗红雷区我必须点出来: ❌「共谋犯联盟农场故意组织」 ❌「目的是污染」 ❌「误导法院 / 辩方」 这些词 一旦直接写给辩方律师,风险包括: 1. 被当成不当接触(improper contact) 2. 被辩方转交法庭,说你在试图影响程序 3. 反过来削弱你“中立第三方权利人”的形象 4. 在极端情况下,被贴上“干扰司法”的标签(哪怕你是对的) ⚠️ 这是很多 pro se 当事人最容易踩的坑。
kir***·
#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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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内根本没有战友
kir***·
#974
如果有的话 郭文贵早就出来了
ntp***·[有删节]
#977
这帮[屏蔽词],给法官写信,各种填表,现在又去给辩方律师写信,造孽啊
ntp***·
#978
老郭现在肯定觉得他的5%过于乐观了
joh***·
#982
说错了 螺丝哥CVRA南区发动议 就指明这帮6000人和辩方 是共谋 要求辩方公布所谓“有利证据”(Brady) 剔除这帮“受害者”的remission资格(青的心愿 螺丝哥帮他说出来) 这些证据里 如果有能证明“投资所有权”(853n) 的资料 这个时候群里第三方853n 就可以指控这些“受害者” 身份造假 传唤盖尔 让他交 投资数据 审查投资时间 是crime 前 还是后
ntp***·[有删节]
#984
不过螺丝已经在二巡了,最好还是没上过二巡的Cvra提交给南区更好,两周后直接二巡,但是传唤[删节:成员身份] 已经在二巡提过了,不知道会不会驳回
ntp***·[有删节]
#985
[删节:成员身份]瑞恩的强制令有传唤luc 吗
joh***·
#987
目的是改叙事 /把 盖尔6000人remission“受害者”的逻辑改过来 变成“资产拥有者(投资者)” /因为这部分人是“投资”早于crime 所以有“资产所有权 ” (钱是我的 不是郭的 政府凭什么没收forfeiture ) 只是因为一页被误导的减免remission填表 被代理律师盖尔做成853i“受害者” (投资明细 盖尔那里有 但是不在法庭上) /辩方把所谓“受害者”的“资产所有权”证明材料 放到法庭上 法官和政府(检方) 不能继续装瞎 说资产是郭的吧? /同样道理 只要认定一例 也就顺势可以怀疑 盖尔代理的6000人 身份错认 要变成“资产拥有者” /当 “受害者”转换成第三方“资产拥有者” 他们联系辩方律师 天经地义 是完整证据链 而且不存在污染 /这样叙事就变了 联盟农场 不是帮郭洗钱 而是偷这6000“资产拥有者”的钱
joh***·[附件未收录]
#988
辩方不方便使用收到的这些材料 螺丝哥可以南区发CRVA动议 认为辩方和所谓“受害者”合谋 要求辩方必须披露(最好能有投资数据 证明资产拥有权 早于crime 证明资产不是郭的)
yyy***·
#989
起诉书定义的犯罪开始时间很早的,我感觉很难依靠购买时间早于犯罪时间这一条,所以很多动议都在强调善意购买者这一条,或者先走A,不行再走B
yyy***·
#992
本群的853 出现在dock之前,那些律师代理的853都在说:“不知情、支付了对价、善意购买者.” 好像只有一个人的853好歹为老郭说了一句:“他没有恶意”,其它的853要么打扮成完全不知情,要么踩老郭一脚。
yyy***·
#993
就像螺丝所说,托大人可能只会认定卖车的853,还有可能打扮的完全不知情且踩老郭的算是853,其他853都驳回。
yyy***·
#994
如何破局?唯有程序不正义。
joh***·
#995
/很多人没明白逻辑 /强调 善意购买 就进了法庭 检方先“定罪”后“没收(forfeiture)”的套(通过定罪 把不属于郭的 G系列喜交所资产 强行按在 郭头上) /再让真正的“资产拥有者”们 去要这部分资产(自己要自己的资产) /意思就是 我法庭先判了 你们必须认 这些资产就是郭的(庭审的重要 上去的证人都是坑他的 进庭审现场的大多数都是“自己人”) 不是你们的 你们如果想要钱 等政府没收 再向政府申请(善意购买 不就是变相承认 资产拥有权不是你的?你承认法庭的定罪?资产是郭的?你只是从郭那里买?)
him***·
#998
853n申请者不能用于量刑受害者人数
him***·
#999
当然检方可以用853n做话题,催促量刑
him***·
#1000
但是检方可以用任何事情催促量刑,包括二巡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