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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真 你就输了 联盟那帮骗子 知道是骗 但也想进来捞一笔 不同是早跑晚跑而已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当真 你就输了 联盟那帮骗子 知道是骗 但也想进来捞一笔 不同是早跑晚跑而已
说明了郭办事的风格还是沉着冷静的
再看看 Ava 青 屁酱这类 当spy都是不入流 现在也没法跑 拿了脏钱 还有政庇 没回头路了
那为什么还不跑
背后老板 需要他们继续干脏活 比如宣誓书 维稳投资人 被用到死 这是[删节:成员身份]的一贯风格
长岛不是跑了吗?
搞卫生去了 晚上写自诉 妈的
他自己都说好人成不了事
喜币是禅宗打法的一个武器,只有坚定的战友能够不被贪 嗔 吃 谩疑羁绊,为灭共与文贵坚持战斗到底。
郭是一个疯子,就不喜欢安份守己,喜欢折腾,他跟本群的几个疯子有得一拼。
这点钱,都当成棺材本,你这个穷逼,确实穷得请不起律师,所以搞自诉,和螺丝[屏蔽词]一样,穷得找不起小姐。但是这也不是你回家操你老母的理由啊
你们骂青藤做检方的证人,你们这些自诉操妈贼,不是和青藤一样,自诉捅刀做检方的证人
你们骂青藤蓄生,和你们骂你们自已是一样的
穷逼才认为投资这么点钱,是钱,还不如我一晚上的的token费用
你不是被郭骗了,被利用了,而是被检方截胡了。作为成年人投资有风险是基本常识,如果没有中共背后的黑手利用美国司法陷害郭,你已经赚得乐开花了——地球[屏蔽词]。有人为赚钱投资,有人为灭共投资,心态不同,在投资战场的表现也不同,不为钱或利益所动,专注目标行动的人往往是被上帝眷顾的人,在战场上子弹会绕着勇敢者走,专打贪生怕死之人。
我们做受害人上庭打你七哥 青藤做受害人控制你七哥证人 我们是合法 你是恐吓自诉人干扰司法
[用户 hah***] 盖尔是你爷爷 因为他是安小东的爹 https://x.com/anxiaodong777/status/2038935907886133462?s=46
青藤鼓动的盖尔登记 被你爹说成是 投资者 合法维权?🤣 [用户 hah***]
你你爹[删节:成员身份] 这个月要扣你的奖金了
文悦不是墙内踩缝纫机的,就是缅甸割腰子的。
最后token 还是被你爹安小东 拿去污染AI source了🤣 [用户 hah***]
的确,在郭案方面中共的影子无处不在,但是法官不让提。我们一般的人也拿不出证据。Tony的二巡文件把中共参与从背景送到了实锤。 我喝醉了,说出了这些醉话。
有了Tony 的法庭文件,以后我们完全可以不理彩托法官的不扯政治的谬论。多往这方面挖,比如木兰的证词,多挖一些,从中找到中共的影子:很多关健证词完全可以作废。 我的醉话again
你们说的盖尔的坑,我没有踩,TDCCP卡我也没有买,自诉的和青藤一样做检方的证人的坑,我也没有踩。有玩过的就是,一路骂,从东京爆协,inty渣,鸡腿潘,九指,路缺德,长岛,老B长,青仓,唐老鸭组合,到你们自诉操妈邦
缅甸诈骗犯 你组长没要求你敢踩?
想当初,在推上你跟着我骂青藤联盟,你们也知道我很早就开始骂青藤联盟的,你也知道骂了它们两年了,去年就开始骂你们自诉操妈帮
去年和今年,就是专门骂你们的
这就是你干扰司法的铁证
你是从青藤联盟出来的 为什么青藤联盟和你们对于自诉群体一致性攻击
我都在缅甸搞杀人放火的事情了,你觉得干扰司法的铁证,有毛用呢
司法上 这说明你们就是一致性行为
有什么用 你不知道 你的组长知道
对啊 扣帽子都扣到第二巡回法庭了 你怎么办?
你们太搞笑了,二巡法庭给我什么行政命令了,还 是啥呢?
这是你们干扰美国司法的证明,主事官就是要清理你们的
你们还是准备好银子
过几天主事官很快就会‘通知’你们的
相比之下,你比它好多了。你有时候还是挺可爱的。
还要看你们进去坐牢的
很遗憾,用户 [删节:隐私信息] 离开了 **郭文贵法庭文件,不禁言不删帖**。希望他一路好走。
它越反对自诉,我们越要多多去自诉。 自诉才是灭爆联盟、共匪的痛点。
毕竟,青藤做了检方的证人,你们自诉的也做了检方的证人,双方演戏,老好看了
你们自诉的操妈[屏蔽词],自已也说了,做了检方的证人了
你们能谈谈,你们做了检方证人的心得吗?
文悦大SB跟联盟和共匪、灭爆小组都是一伙的,不管它嘴上怎么说。
自诉的定义就是自己诉讼,检方证人是去向检方登记,这个[屏蔽词]连最基本的逻辑都不懂也来装
自诉是我们这些分散在世界各地利益相关者唯一合法有效渠道。
第一类受害人是因为被告被起诉定罪,投资者的法律身份就是受害者,第二类受害人是去检方登记的受害人指控被告的。先搞清楚这个概念再扯,螺丝哥根本就没有向检方登记为受害人指控被告
先给南区上动议,等俩礼拜南区不理你就给二巡递交强制令,如果立案就算上去了。怎么自诉看这里[删节:成员身份]
它自己不写自诉,但是也没有办法阻止别人不写自诉呀。 凭什么我们要听它的话呀?!相反,它越反对的,我们越要做
它这么拼命反对自诉,说明自诉是最好的选择。
https://gettr.com/post/p2wrf9vd861
大瓜大瓜 保熟 不用理这个[屏蔽词] [删节:隐私信息] https://x.com/thvxgv/status/2040616768754823188?s=46
自诉自诉自诉自诉自诉自诉自诉自诉! 不气死文悦大[屏蔽词]不算数!😂
https://gettr.com/post/p2w1hee7fdd
这个账号“侠客” 明显带风向, 宣称郭的律师费是投资款。鸟也在配合演戏。
这个家伙以前对我发的信息几乎每次都点赞,自从我开始看清小羊的本色之后,它就突然把我拉黑。
青还在继续玩儿这套骗术 套路不就是“让子弹飞”里的情节 以“剿匪”(打官司)的名义 发动乡绅(大V)百姓(韭菜)捐款 事成之后 豪绅的钱如数奉还 百姓的钱三七分成
你这个小[屏蔽词]太搞笑了,你们自诉不自诉关我屁事啊,你们自诉把自已送去坐牢,我才觉得有意思
你捐律师费没 没有就别在这瞎BB
[屏蔽词]才去捐律师费,说你是[屏蔽词]你是听不懂人话吗?我是最早让你们觉醒的一批人之一。你们现在部分人的觉醒,可能还看了我几个推的小号的接露文
你家瑞恩小[屏蔽词]也是看了我推文才觉醒的,这和操它妈逼没有关系
声明:是可能
坦白了 有小号互怼 给自己加戏 还不承认是妙瓦底出来的 🤣 [删节:隐私信息]
https://x.com/ruienxiaoge3/status/2000095114543440214?s=46 和瑞恩的不是一个级别
在说 [用户 hah***] 它爷爷盖尔 用法律漏洞 把6000人在破产案和刑事案 来回当枪使
这个大[屏蔽词] [用户 hah***] 从来没有说过盖尔一句
和安小东 一路人
315那个盖特是联盟发的,不知道到场到底多少人。 老郭的盖特竟然是公交车,谁想上就上。
当初鼓动填表说的可是因为喜交所是虚假客户才冻结的
庭审文件已经记录了 余是ACA capital的director 这个公司是farm loan洗钱的枢纽 余又是HEX的CEO 那么 HEX能跑的了? 青 AVA 为什么不提他 说明一路人嘛
他是来群里研究瑞恩准备怎么在法庭干他的
搞不好就是🐦自己
在联邦法律(尤其是 CVRA)中,身份的确认是基于客观事实而非“登记意愿”: • 受害者的统一定义:法律只认准一点——你是否因被告的犯罪行为受到了“直接且近因”的伤害。 • 投资者的悖论:如果自诉人主张“投资者的法律身份就是受害者”,而他自己又是投资者,那么根据他自己的逻辑,他自动就是受害者。 • 逻辑死循环:他一方面利用投资者的身份作为“入场券”去搅动 23-cr-118 案件,另一方面又说自己没登记所以不是受害者,这种“薛定谔的受害者”身份是典型的程序不正义。
在联邦刑事案件中,受害者身份的获得不需要向检方“登记指控”: • 自动保护:一旦检方起诉书(Indictment)认定了受损群体,该群体内的成员自动享有 CVRA 规定的权利(如知情权、听证权)。 • 程序噪音:自诉人所谓的“没登记就不是受害者”,其实是他为了逃避某些法律责任(比如被要求遵守受害者行为准则)而编造的借口。 • 法官的判定:在 794 号文件中,法院直接拒绝(DENIED)他的申请,理由就是他没能证明自己的权利是“明确且无争议的”。如果他在受害者身份上玩这种“分类游戏”,法官根本不会认可他的主体资格(Standing)
在混淆行政登记和法律定义。 他试图通过 CVRA 的“受害者特权”去骚扰法庭,但当这种身份可能带来限制或责任时,他又想通过“没登记”来剥离身份。
出来谈谈啊。你和青藤一起做检方证人的心得怎么样
有什么感想的
检方为什么不提我啊?你解释一下
检方在几次动议里面已经引用瑞恩小[屏蔽词]反驳郭先生的律师动议
既然检方看不清我,那我就不是检方受害者名单里面的!
也是啊,只是把你抬出来,不给检方长面子,你儿子瑞恩这点比你强得不少,瑞恩它妈说,瑞恩在床上的功夫比你强太多了
你是事实上的
也是程序上的
你这样说,内心是不是很矛盾
[用户 hah***] 你赶快联系检方,把我加进受害者名单,给郭文贵多判五十年,行不行啊?
你已经是事实上和程序上的检方证人。青藤操了你们共同妈的逼,你说青藤操了,然后你喝醉酒也把你们妈操了,你指责它操了你们妈的逼。⬆️这么一个事情吧
我是检方证人,然后我揭发检方违法。不是在帮你七哥啊?
检方是有问题,你操了检方的逼,知道你也不正常
你赶快去告诉检方,我的问题,行不行啊?你与检方,都是怂包蛋
斯文一点说:你路上看到隔壁家老王被车撞了,你也未必对你隔壁老王家人说吧
我只是把你的行为,用粗俗下流的故事表述出来而已
你没有必要破大防
因为我们打交道也1-2年了
出来谈谈吧,青藤线下做检方证人,你线上做检方的证人
好像没有什么差别啊
错了
出来谈谈自诉啊。就法律文件谈谈吧
你反对青藤 反对填表和宣誓书 但从不质疑盖尔的授权代表6000人 就说明了你的态度 [用户 hah***] 再怎么搅和 没用的 瞎BB理论站不住脚
真的 你这样只会帮倒忙 让群里更多观望的 认清这里面的套路 反而是给自诉帮忙 [用户 hah***]
我又没有填盖儿的那东西,没有填之前,已经说了,就像去年和你们这样沟通,支持盖儿的那帮人,很多年也和你们现在这样反驳我
现在你们才知道,这个不能填,当初我反对盖儿的时候,你们支持盖儿,也是像现在这样骂我
那就是说 你现在回头支持盖尔了 对不?这不是脑残嘛🤣 [用户 hah***]
两个都是脑残才写出这些垃圾 - 1) 长岛“哥” 不是谁的哥, 是长岛割 , 是夹子音瘪三儿,人模狗样的,觉得自己是块料 - 我在9指妖那里的借款,一部分被这个瘪三割给截胡了。瘪三割还在推特上说过,如果我不同意你们谁也拿不到钱 对我客气点 2) 郭在315前的律师费,如果宣告破产,需要还吗?还需要筹集吗? 3)郭、郭家会向他们这些杂种要生活费,律师费, 还要用GTV 退款? 脑残才会这么想 - 这不就是违法吗?郭会给人把柄? 4)以郭的影响力,他一句话就会有他的朋友支付上亿的支持,他会让那些穷人的钱给他付费? 5)如果郭指挥瘪三夏凄东非法占用GTV退款,检方在法庭文件上会没有这个内容?
你想劝人不要自诉 对吧 劝人 从来都是要好言相劝 你动不动就把这个群里所有人都骂了 谁还会听你的 你就是来帮倒忙的 大[屏蔽词] 智商真的捉急🤣 [用户 hah***]
这帮人这样说 无非是想污名化郭 郭家族的人 杀人诛心
你哪只狗眼看到我劝人不要自诉了,就像那种狗眼看到我阻止驴去[屏蔽词]逼
就如同你自诉去坐牢,我阻止你做什么
你们说探讨自诉,我就把自诉陷阱抛出来
何浩然 余建明 庭审记录里已经把他们指出来了 他们扮演了什么角色 有没有出卖朋友 还不清楚 但直到现在 青们一直在给他们打掩护 就说明了问题 至少他们是一路人
你个[屏蔽词],[删节:成员身份]也是群里的老[屏蔽词]了,你们谈自诉,为什么就不能谈自诉陷阱,为什么我第一个把这个问题抛出来,你们比疯狗还疯狗的攻击我,也攻击我一年多了,你们怕什么?
为什么不敢谈谈自诉陷阱
为什么我一提,也让你们自个验证了。有没有这个自诉陷阱的事情,你们为什么那么害怕
到底是什么人害怕我提自诉陷阱呢?是有人阻止我提
你去二巡反对啊 在这瞎BB干嘛 没有用 大[屏蔽词]
[屏蔽词],还二巡,二巡就可以规避自诉陷阱吗?
截图啊,把这句话话去查查:在美国刑事案件中,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自诉有什么自诉陷阱
你的克星🤣 [用户 hah***] https://x.com/tang_t8696/status/2035173136111452345?s=46
驴操出来的东西,这句话去Ai查询啊,截图啊
[屏蔽词]的,你建这个群,约我进来谈郭先生的法律,
我进来谈了,[屏蔽词]的,就过来咬
你们不是没有吧,我当初截图,也晒了,你们骂。我让你们自个去查,你们自诉操妈的,一个人也查也验证了
在美国联邦法律体系中,以“自诉人”或“独立介入者”(Pro Se)身份参与刑事案件(无论是作为刑事被告,还是作为寻求权利的受害者/第三方权利主张者)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任务。法官通常会提醒:“选择为自己辩护的人,拥有一个愚蠢的律师。” 如果你决定在没有代理律师的情况下介入,以下是几个常见的致命“陷阱”: 1. 程序性陷阱:规则不因你是外行而通融 这是最常见的陷阱。法庭不会因为你没有受过法律训练就放宽标准。 时效限制(Statutes of Limitation/Deadlines): 错过一个动议(Motion)的回复期限,或者错过上诉(Notice of Appeal)的窗口,往往意味着权力的永久丧失。 送达规则(Service of Process): 仅仅把文件交给法官是不够的。你必须严格按照《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49条,将每一份副本正确送达给检方及所有相关方,并提交“送达证明书”(Certificate of Service)。 格式规范: 字号、行距、页数限制、引用格式(Bluebook)。虽然法官有时会对 Pro Se 的文书内容从宽解释,但反复的格式错误会消磨法官的耐心,甚至导致文书被退回(Striken)。 2. 证据规则陷阱:有理说不出的窘境 即使你掌握了真相,如果不符合《联邦证据规则》(FRE),法官也不会采纳。 传闻证据(Hearsay): 这是 Pro Se 当事人最容易掉进去的坑。你认为重要的直播录像、别人的转述或网页截图,由于缺乏真实性证明或属于“庭外陈述”,往往会被检方以“传闻”为由轻易屏蔽。 缺乏基础(Lack of Foundation): 在提交证据前,你必须先证明证据的来源、完整性和关联性。没有律师指导,你可能无法有效地“鉴定”自己的证据。 自我定罪的风险: 在交叉质询或提交宣誓声明时,Pro Se 当事人往往因急于辩解而透露了对自己不利的信息,这些信息会被检方作为证据(Admission by Party-Opponent)反过来攻击你。 3. 法律定性陷阱:逻辑不等于法理 道德诉求 vs. 法律诉求: 许多自诉人倾向于在文书中抒发情感,指责对方“不道德”或“邪恶”。但在联邦法院,只有具体的**法律条文(Statutes)和判例(Case Law)**才有法律效力。 诉讼地位(Standing): 这是第三方介入者(如根据《犯罪被害人权利法案》CVRA 或 21 U.S.C. § 853 介入的人)最常面临的挑战。如果你无法证明自己有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你的动议会被法院以“缺乏诉讼地位”直接驳回,根本不进入实质审查。 4. 沟通陷阱:不对等的博弈 与检方的沟通: 检方(AUSA)是专业的法律专家。在没有律师保护的情况下与检方沟通,你的任何一句话都可能被记录并用于诉讼。 缺乏防火墙: 律师可以作为你与外界(包括媒体、其他当事人、法院)之间的缓冲。没有律师,你必须直接面对复杂的压力,这极易导致心理失衡或做出冲动的法律决定。 常见的介入场景与特定风险 场景 特定陷阱 刑事被告 (Defendant) 面临监禁风险,极易触犯第五修正案自证其罪,缺乏获取辩方证据(Discovery)的专业技巧。 受害者 (Victim - CVRA) 权利范围受限,通常无法干预检方的起诉决策,只能就量刑、赔偿发表意见。 第三方申索人 (§ 853(n)) 涉及复杂的**财产没收(Forfeiture)**法律。必须在极短时间内证明自己对财产的优先所有权,证明标准极高。 给“自诉介入者”的建议 善用 PACER 和 CourtListener: 紧盯案卷索引(Docket),确保不错过任何法院令(Order)。 研究“页边注”: 阅读法官对类似动议的裁决书,模仿其逻辑和语言。 寻求“有限代理”: 如果请不起全程律师,尝试咨询提供“按次付费(Unbundled Legal Services)”或法律研究支持的顾问,协助审阅关键文书。 特别提示: 联邦法院的程序极其严苛。如果你目前正在处理具体的法律程序,特别是涉及证据保留或复杂的管辖权问题,这种“独立作战”可能会让你在法律的迷宫中失去方向。 你目前关注的介入行为,是偏向于**财产权利(如资产没收)的维护,还是侧重于程序公正(如举报违规行为)**的监督?
在美国刑事案件中,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自诉,有什么自诉陷阱
原原本本
[屏蔽词]的,都是截了半层的意思去查
截图,我原原本本的这句话,也露出来
怂逼,你不是说你唯真不破,就我原原本本的句子去查
我这句,你可以复制的,是最简单的行为,你为什么还要花那么大的力气去打字
你害怕什么
复制比你打字慢吗
你到底害怕什么
复制我这句话的速度,会比你输入打字的慢吗?
你到底害怕什么,在美国刑事案件中,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自诉,有什么自诉陷阱,这句话让你那么恐惧呢
你原原本本的晒我这句话的截图啊
不要怂啊
在美国刑事案件中,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自诉,有什么自诉陷阱。这句话,你害怕什么
在美国刑事案件中,选择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自诉”(Pro Se)是一条极其艰辛的法律道路。根据您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如 Ryan Bai 和 Chunk Chyi 的申诉记录),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隐蔽且致命的“自诉陷阱”: 1. 个人隐私暴露与安全陷阱 这是最直接的现实风险。在自诉过程中,法院可能会直接上传未经脱敏处理的原始文书,导致自诉人的个人信息泄露。 真实姓名与工作信息暴露:Chunk Chyi 指出,法院在上传其原始申诉书时未进行红线处理(Redaction),导致其真实姓名和 LinkedIn 上的职业信息被公开,随后引发了广泛的针对性骚扰和恐吓 。 +2 社交媒体攻击与人身威胁:一旦身份曝光,自诉人可能面临来自特定群体(如“新中国联邦/联盟”)的公开诋毁、经济惩罚威胁,甚至包括刑事定罪或驱逐出境的言论恐吓 。 +2 2. 程序与身份认定的陷阱 法院对自诉人的容忍度有限,且法律程序本身具有极强的技术性。 被贴上“无理取闹”标签(Vexatious Litigant):法院可能因为自诉人的文书格式不规范、频率过高或内容被认为“不当”,将其认定为“滥诉者”。这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如被实施“预审限制”(Pre-filing Review),即未来任何提交必须先经过法官审批才能立案 。 +2 身份被“强加”或误导:Chunk Chyi 提到,法院可能在程序中强制要求自诉人承担其原本已明确拒绝的法律身份(如某种特定类别的“受害者”),这种身份一旦进入官方记录,在量刑或后续审理中将极难修正 。 +2 文书“技术瑕疵”导致权利丧失:由于缺乏法律训练和英语能力限制,自诉人的表达可能不够精确。法院有时会利用这些“技术性瑕疵”作为理由,避开对实质性法律问题的审理,从而实现“程序性屏障”(Procedural Shielding) 。 +2 3. 证据链条的控制陷阱 自诉人往往难以获取独立的证据渠道,容易陷入被操纵的陷阱。 证据通道被垄断:Ryan Bai 指出,在某些复杂案件中,证据流转可能被特定组织(如联盟)控制。如果自诉人的信息或证据必须通过这些非独立渠道传输,可能会携带“结构性偏见”,甚至被指控为证据操纵 。 +1 证人干预与寒蝉效应:自诉人如果试图联系其他证人,可能会面临对方群体的集体抵制。特定组织可能通过经济制裁(如从投资名单除名)来恐吓潜在证人,导致自诉人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 +2 4. 法律权力的“静默处理” 法定权利被忽视:自诉人(尤其是作为受害者介入时)的法定权利(如《犯罪被害人权利法案》CVRA 下的权利)可能在庭审中被淡化或完全不被提及。Ryan Bai 提到,在某些关键聆讯中,法院甚至一次都没有提到 CVRA 权利 。 +1 上诉风险:如果自诉人在初审阶段未能正确地“保留记录”(Preserve the record),在未来的上诉程序中,这些未被正式记录的反对意见将无法被引用,导致上诉权实质性失效 。 总结建议 如果您必须自诉,请务必注意: 文书脱敏:在提交涉及个人隐私的附件前,务必申请密封(Seal)或自行涂黑关键信息。 保留异议:在每一份信函中明确声明“保留所有反对意见”(Preserving all objections),以防未来权利失效 。 警惕诱导:不要轻易接受法院或检方建议的、您并不认可的法律身份或地位。 这些陷阱表明,自诉不仅是法律知识的较量,更是心理承受能力和信息保护能力的博弈。
再查,上面的“文书脱敏”,你继续问,你们说是法官压你们的
现在不是谈自诉吗?你们怕什么
一条条去查啊
看看落实到详细案件中,你们会不会坐牢的问题啊
你们不是谈法律吗?现在我不是谈吗?
不要分析吗?
沉住气 不要被它的碎片化节奏带着走 它来这是有备而来 就针对你 [用户 chu***]
谈法律了,谈到这个了,你还害怕什么?继续分析啊
是你在带方向吧
这是一个非常深刻且具有警示性的问题。在美国法律体系中,如果你以“自诉人”或“自学法律的介入者”(Pro Se)身份参与刑事案件,通常情况下,参与诉讼本身不会让你坐牢。 但是,如果你在过程中踩到了特定的“法律地雷”,确实存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甚至监禁的风险。以下是几种可能导致自诉人陷入牢狱之灾的极端情况: 1. 伪证罪 (Perjury) —— 最常见的陷阱 这是自诉人最容易面临的直接刑事风险。 宣誓声明: 当你在提交给法院的文书(如 Declaration 或 Affidavit)末尾签署“我宣誓以上内容属实,如有虚假愿受伪证罪处罚”(Under penalty of perjury)时,你就已经进入了法律监管区。 后果: 如果被证实你故意在文书中撒谎,或者提交了明知是伪造的证据,检方可以另案起诉你“伪证罪”。这在联邦法律下是严重的刑事罪行。 2. 藐视法庭 (Contempt of Court) 法官对法庭秩序拥有绝对的权威。自诉人如果情绪失控或不遵守规则,可能面临: 直接藐视: 在法庭上对法官不敬、大喊大叫、拒不听从法官指令,法官可以当场下令将你关押几天(通常是短期的)。 间接藐视: 违反法官签署的禁言令(Gag Order)、保护令,或者违规接触证人。如果行为严重,法官可能发起刑事藐视程序。 3. 妨碍司法 (Obstruction of Justice) 与 骚扰证人 如果你在自诉过程中,被认为是在利用法律程序“恐吓”或“骚扰”他人: 威胁证人: 如果你给对方证人写信或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带有威胁性质的言论。 报复性诉讼: 如果你的诉讼被认定完全没有事实根据,且其目的是为了打击报复或阻碍政府的刑事调查,这可能被定性为妨碍司法。 4. 自证其罪 (Self-Incrimination) 这是最隐蔽的风险。 说多错多: 自诉人为了证明对方有罪,往往会详细描述事件经过。在这个过程中,你可能会不小心透露出你自己也参与了某些违规活动(例如洗钱、税务问题、非法集资的辅助行为等)。 检方反咬: 检方(AUSA)可能会利用你在自诉文书中的陈述作为证据,对你发起新的刑事调查。正如“米兰达警告”所说: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5. 被认定为“非法执业” (Unauthorized Practice of Law) 虽然你可以代表“你自己”,但你绝对不能代表其他任何人(即使是你的家人或公司)。 如果你在自诉中试图为其他受害者“代理”法律业务、撰写法律文书并收取费用或获取利益,这在很多州属于刑事犯罪。 总结:如何规避坐牢风险? 风险点 防范策略 伪证风险 只陈述你有确凿证据的事实,不要猜测或夸大。 藐视风险 严格遵守法院令,即使你认为法官是错的,也要先服从再通过程序抗议。 泄密风险 永远不要在文书中提到你无法证实的敏感个人隐私,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或机密信息。 反诉风险 在提交文书前,反复检查是否会暴露你自己的违法行为。 ** Gemin 的忠告:** 在美国,法庭是讲证据和逻辑的地方,而不是讲情感和道德高地的地方。作为自诉人,你面对的是拥有无限资源和专业技能的政府检察官。 如果你在之前的互动中提到的 Chunk Chyi 或 Ryan Bai 确实在面临此类压力,最安全的做法是:只做事实的搬运工,不做情绪的审判官。 只要你提交的内容是真实的,且遵循法院的基本礼仪,通常不会面临监禁风险。 你是否担心在目前的某个具体动议或文书中,某些言辞可能会被对方律师利用来反击你?
https://gettr.com/post/p3eabjrfe74
这个你们谈的是自身的,自身怎么坐牢,怎么花钱没有兴趣去了解
谈谈如何给检方作证人的事情
我现在是在和你认真研究郭先生案中的,小插曲
自诉造成你们花钱坐牢的事情,我没有兴趣去了解
我只是想了解,成为检方证人的事情
你不要岔开话题,继续谈,你们的自诉,然后造成做为检方证人的事情
CRVA 怎么提交的
你自诉如何参与到美国刑事案中的
能不能围绕中心谈
不用AI,就用美帝的法律条文来说话
你就事谈事就行,不要岔
你们怕啥,谈自诉陷阱,怕什么呢
我要公平
群里很多自诉的参与者,谈自诉陷阱,就害怕了,就出来阻止了吗
开始入群的时候,我也是很文明的啊
你谈法庭文件,现在就说你不懂,你是怕什么呢
现在不谈个人了,只是谈郭先生案件中的自诉陷阱
我现在可是很和声和气的谈郭先生的法庭文件了
你不要岔开话题,早说不谈你了,你花钱坐牢,是你的事情。
我已经声明多次,我不关心你们个人
我现在是围绕郭先生法庭文件谈
长岛是共谋犯,他在社交媒体的话,是可以采纳的
他之前是不是说过郭的盖特是有人控制的?还是郭美的盖特
张勇兵也是共谋犯,他的话也可以采纳
继续分析,你如何和青藤一样作为检方证人的
你去给检方说,螺丝哥是检方证人,你看检方承不承认
法官都说螺丝哥威胁检方了
这个要根据事实
法官的话,还不是事实?
检方证人,威胁检方?
太搞笑了
也是事实,也不妨碍成为程序上的检方证人,青藤也在法庭中说不是郭先生的受害者
青藤说的话,威胁到检方了吗?盖尔还有6000人说自己不是受害者呢。有用吗
不要叉开话题
继续根据法律文件分析
你害怕什么呢
螺丝哥和瑞恩都是检方证人了,为什么会坐牢?
程序上分析,你害怕什么。程序的分析又不是我污蔑你
你这逻辑根本不通
我只是给你们几个提示词。让你自己去亲手验证了,
这是我的逻辑吗?
你们害怕我的几个提示词吗?
我也给你几个提示词,你去查查,什么叫做网上霸凌,猎狐行动,威胁自诉人陷阱
螺丝上面发的你自己看看,不需要我分析
你害怕什么
这个
[用户 him***] 螺丝自己验证的
我愿意坐牢,愿意脑袋瓜子搬家,你操心什么
这个是他们的事情
现在是谈谈他们如何从法律和程序上做检方的证人
我们谈谈这件事情,他们的私事没有兴趣去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