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起诉的郭
郭文贵案讨论 · 第 105 批
讨论时间跨度:2026-04-24 ~ 2026-04-26(UTC)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完整讨论发言记录第 5 / 5 页
?
这个案子程序不正义,直接推翻
另立案件起诉联盟农场
也不是这么笼统 要看具体的
司法欺诈 可以推翻
但能推翻多少
是个问题
这个案子多处程序不正义
小羊还说螺丝哥是从乌克兰军校毕业的。
说实话我现在没把握全部推翻
我都没把握 律师更不可能
程序不正义已经被二巡入卷。现在需要这60天, 从检方833 入手, 揭露检方的假
小羊造谣抹黑案件参与人,涉嫌干预案件。
一般案子只要有一处程序不正义就可以推翻
也不是这么笼统 你可以查查机器人
要具体看
这个案子肯定能推翻
这个案件直接能推翻的 我想只有报假案
我希望在南区推翻 不用上二巡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这个案子推翻之后,联盟农场那些人,于建明,不能解套
或者王艳萍特务
他们犯的罪能一笔勾销吗?
他们如果无罪,什么都不怕
如王雁平是特务 纠结套了
就解套了
她的认罪不算
如果他们是有罪的,不能因为郭案被推翻了,他们也全都解套了吧?
也就是说 如果确认王是特务, 就说明 共产党的参与 这个案件
是的
他们有没有罪 要法庭来审理
需要有战友站出来告他们
于健民已经在这个案子里了
特务 是什么定义? 如果单纯的共匪军校毕业 也不能涮是特务
于建明确实拿钱了
你证明是特务也没用,你要证明他是特务而且他故意陷害郭
恩
拿钱干什么了? 正常的经营公司 还是给他个人?
给他和他老婆转账几千万
洗脚所的钱
挪用
他老婆把这个钱干什么了?
这又回到那个问题
不知道
rico是怎么绑上的
是alter ego吗
有没有为了躲避共匪金融超限战?
[删节:隐私信息] 这个问题一直没有结论
这个不说明问题
于建明,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回事儿。但是我觉得他可能不是那么干净。
从来没研究过他
联盟农场和洗脚所的账是最乱的
这就是为什么郭让人去查联盟农场和洗脚所
我真不知道rico怎么打掉
无从下手
不用打掉
直接程序不正义翻案就好了
另立案件起诉联盟农场,于建明
问题是程序不正义 有标准的
哪个不正义 影响多少
比如司法欺诈 影响保释和luc对本案的影响
那陪审团呢有影响吗
现在还没有一个不正义 直接可以翻案
除非你能证明 系统性报假案
或者王艳萍特务 王认罪无效
法官给陪审团定罪的 指导 - 可以看看
刑事案的rico?
一开始起诉书就定性了 G集团就是郭集团
实际上这个案子最好情况就是把郭从里面摘出来
如果摘不出来
你只能从根上铲除
对的 王认罪的是G集团 洗钱诈骗
余在郭的指导下办事
这些指控 通过庭审共谋污点证人的证词 成为了证据 跳过了举证阶段
这个说说 怎么跳过的
李娅是共谋 本就也应该是被告 她类似王雁平 王认罪2项 G集团洗钱欺诈就做实了
庭审中的“受害人” 共5个在法庭做证了吧? 夹子音叫床湿李亚,还有谁?
灭共演员转移投资者资金的因为,被灭共演员,luc,和南区检方配合起来说成是替被告欺诈转移和或洗钱,这一点成立的前提是,先要独立证明G enterprise 属于郭,但这一点,不管在破产案还是在刑事案引入灭共演员的证词之前,没有独立证明。
那些检方口中的“共谋”, 是不是都做了受害者陈述? 在那个134人当中? 比如李亚
就是这么直接跳过了,然后辩方一配合,法官就有理由在388里说检方已经证明了G enterprise属于郭(原文写得复杂一些,但就是这个意思),然后再引入共谋者陈述,共谋者陈述没有强制对质权。
共谋者陈述为什么被告没有对质权?
rico法条上是这么写的,实际判例也是这么操作的,可以申请,法官可以同意,可以不同意,且法官不同意属于合理裁量。
rico不用证明是被告的
只能试图去质疑木兰的证词 根据阿刁的陈述 国内被威胁 木兰家人在国内被威胁
rico打不掉
需要。
不需要证明
但需要证明被告参与推动
[删节:隐私信息] 所以你的思路是对的
打证人证词
你们说的是两码事 rico成立 要证明G enterorise 是债权人的 这个缺失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ai的思维不是人的思维。我说的属于,是打字太麻烦的简化表述。ai说的那个 实际操盘 是一个意思。这跟luc没有单独证明G enterprise 属于郭之前就不能接受拱卒朱莉娅的债权,是一个道理。
不一定吧
不用债权人也可以rico
rico只要是你组织指挥 建立一个模式就可以
破产案就垮了 刑事案就没法rico
怎么证明刑事案的rico和破产案有关呢
恩 实际操盘就行
就是像李亚这类明明是诈骗,却说自己是替郭欺诈转移,你不能张口就来,比如gclub,除非郭是gclub 的受益人,你可以说你是替郭欺诈转移,但郭不是,你说是替代自我,傀儡结构,影子实体,穿透公司面纱,反正一大堆不是人话的词,你得先证明,然后它们转移资金才能说成是欺诈转移。
所以 rico 就是证人证词搞的鬼
对吧
刑事案的 数千受害者 只能来自于破产案债权人
所以这个还是猜
托雷斯说问检方
它们是一步一步把程序走通的,先说你用替代自我隐匿财产,安排受托人,然后受托人和破产法官一唱一和,违法的债权登记,长期“临时扣押”,以“破产调查”花费投资者资金等一直不纠正,把这些形成的法律结果巧妙的呈现给陪审团,就给陪审团成功植入了G enterprise 属于郭。
债权人对G enterprise的产权 luc没有证明 检方的 数千受害者 没有证据 报案的几个受害者 应该不rico标准吧
rico根据定义 刑事案其实单独就可以定
加上证人证词
证明郭操控这个pattern 就可以了
所以rico 关键还是证人证词
还有检方那句 数千受害者 给陪审团错觉🤣
hchk债权人委员会的闹剧 给陪审团的印象 就是共谋对抗调查
rico打掉 就没有这么简单了
因为你不知道证人证词哪句话rico了
陈微的证词
她应该也算共谋
负责投资理财转钱的
她说的亏损 应该结合了郭的视频 那段关于保证投资不亏本的
上千投资者 被她的证词所代表
而意见虎的证词 法官好像有sidebar 指示陪审团 不要去引申到其他投资者
我知道为什么托雷斯要停了
出大事了!!!!
估计sidebar出事了
有庭审记录的
庭审
检方搞不好又欺诈法庭
我几乎肯定是这个原因
但到底多严重
我还不确定
[删节:隐私信息] 你怎么看
可能还有那个 ACA capital 检方故意混淆
不是
就是tony
和检方716-4
和陪审团
paul hinton
我靠
检方真的有可能又司法欺诈
tony无心插柳
结果插到了炸弹!
检方不让意见虎证词成为证据
联盟也是[屏蔽词]搞笑 好端端的
为什么研究716-4 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下[屏蔽词]了吧
卖FBI?
我其实已经把所有拼图都讲了
具体检方犯了什么大错
检方没这个胆
716-4 tony紧急动议
和tony动议里面专家证人paul hinton
就这三个
说明什么
716-4里面的 fbi调查了资金混同
也就是和tony说的一个事
FBi和检方 可能要对对台词
好像你可能发现了
[用户 joh***] 继续
同理 luc也是欺诈
绕远了 和luc无关
托雷斯看到Tony二巡和staying 装瞎 合适吗
看来锅给谁 还没决定好
很简单啊 新老联盟 羊帮质疑帮 拱卒ju ki a
luc也要分碗汤
FBI去抄Mahwah
应该是luc破产案提供的情报有关
抄了个寂寞 压根不是郭家族的
阿刁也是神助攻
木兰的陈述 还能当evidence?
木兰倒是可以反水,指正被Ccp威胁做假证,反正已经有阿刁的例子
这样G enterprise里的300骨干,洗钱的,收钱的,还是得进去
郭就是一精神领袖,有个屁话语权,瞎咋呼
↳被回复内容暂不可用
猜不来。 我只能等着“请听下文分解”了。 你们几个填鸭式的讲解,我勉强能接受一些。 这种问题比哥德巴赫猜想还难。
那这个不就是程序不正义嘛,FBI搜查时没开摄像头,没有提供中文翻译,都是程序不正义
🤣案件里郭 一直在看戏
把它们都拖进案子 一起进美国的法律熔炉 试炼
你打联盟的文件有没有提律师费的事? [删节:隐私信息]
还有mia,螺丝和我,都参与过这种通过农场找中介换汇的操作,所有参与喜韩、樱花人民币借贷的都是投资资金层层转账的证人,估计别的农场也有类似操作,这是中国人出来换汇的常用手段
↳被回复内容暂不可用
我也忘了
388已经说了农场是被告代理人
郭文贵和新联盟完全没关系
https://x.com/ddivul8m3g82864/status/2048321001633812483?s=46
https://x.com/baoliaogeming/status/2048351658871341259?s=20
https://x.com/dDiVul8m3g82864/status/2048188086497218600?s=20
https://x.com/baoliaogeming/status/2048351658871341259?s=20
不是层层转账,是Tony被定罪,有效证人没出庭
层层转账最多只是影响量刑,有效证人没出庭是影响庭审的,而且和中共直接相关
这个结论是怎么出来的?
是不是由破产案得出的
Over the past five weeks of testimony, the Government has put forth substantial evidence of these conspiracies. For example, the Government has offered testimony from multiple victims 2 Namely, 18 U.S.C. § 1343 (wire fraud); 18 U.S.C. § 1344 (financial institution fraud); 18 U.S.C. § 1956 (laundering of monetary instruments); 18 U.S.C. § 1957 (monetary transactions in property derived from specified unlawful activity); and 15 U.S.C. §§ 78j(b) and 78ff, and 17 C.F.R. § 240.10b–5 (securities fraud). S3 ¶ 24. Case 1:23-cr-00118-AT Document 388 Filed 07/01/24 Page 2 of 10 3 who, at Guo’s urging, invested in GTV, bought G|CLUBS memberships, invested in the Farm Loans, and bought Himalaya Exchange tokens. See, e.g., Tr. at 1318:4–1538:8 (testimony of Ya Li); id. at 2373:22–2431:8, 2502:1–2506:4 (testimony of Minran Wu); id. at 4463:10–4509:23 (testimony of Wei Chen). The Government has traced the use of these victim funds to show that they were used to purchase a Ferrari, a Bugatti, and the Crocker-Darlington Mansion in Mahwah, New Jersey, among other things, and to invest in a high-risk hedge fund. E.g., id. at 938:1– 954:17 (testimony of Kimberly Espinoza); id. at 3436:12–3459:9 (testimony of Jocelyn Reyes); id. at 1789:3–1814:9 (testimony of Lonny Souza); id. at 3873:19–3934:17 (testimony of Amy Buck). The Government has also demonstrated that members of the conspiracies took steps to hide Guo’s involvement in and control over the bank accounts that held the funds. Id. at 1989:15–1999:7, 2070:2–25, 2071:3–9 (testimony of Haitham Khaled); see id. at 1317:2–10, 1338:13–16, 1409:15–1410:5, 1513:1–19 (testimony of Ya Li regarding Guo’s control over the funds) 托雷斯是这么说的。
Based on this evidence as well as other documents and testimony introduced at trial, the Court finds that the Government has met its burden on the Geaney prerequisites as to the Farm leaders’ statements identified in Exhibit A
↳被回复内容暂不可用
他非常喜欢用困难苦难折磨人
就是khaled和木兰的证词
无所谓,程序不正义,全部无效
通篇都是检方叙事,完全没提辩方说了什么?
文件388确实是这样。
↳被回复内容暂不可用
这是[删节:成员身份]
不是[删节:成员身份]
https://x.com/baoliaogeming/status/2048409944731615424?s=20
是[删节:成员身份]
716-4 里面有几笔款, 是Je 转的, 一个是给郭美, 一个是给 郭强, 一个是给 7嫂。 郭美在二巡输的官司,是与这笔钱有关吗? 另外 郭强 赢的官司与这笔钱有关吗? 划到7嫂的帐号的钱,辩方是如何解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