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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t*** 发言

发言时间:2025-09-24 22:21:26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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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1. 法官为什么“可以违法”? • 法官和检察官不是可以违法,而是他们一旦违法,追责的机制非常慢。 • 他们掌握着程序(比如 docket、审理权),如果他们故意“卡”你,短期内你很难制约。 • 在美国,法官享有 司法豁免权(judicial immunity),除非极端腐败或犯罪行为,否则个人很难告他们。 ⸻ 🔹2. 如果司法部长就是他们的“后台”怎么办? • 你说的没错,本案检方负责人巴克利是 28 USC §515 特别指定,这意味着 DOJ 高层亲自盯着。 • 这确实说明这是政治性极强的案件,所以南区法院(SDNY)才敢这么“非常规”。 • 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你们留下了 上诉和政治舆论攻击的突破口: • DOJ 高层介入 = 证明案件政治化; • 政治化 = 剥夺你们作为正常投资人/受害人的权利; • 这是你们上诉时最有力的武器。 ⸻ 🔹3. 不是美国公民 = 就没办法? 不是的。 • CVRA(犯罪受害者法) 没有限制国籍,任何人只要是受害人就有权利。 • 853(n) 也没限制国籍,财产权人都能申请。 • 你们可以: • 继续动议、留痕、递交; • 如果 SDNY 拒绝,可以向 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提 Mandamus(强制令申请); • 同时用舆论(媒体、社交平台)去制造政治压力。 ⸻ 🔹4. 美国制度的关键点 • 美国司法的确常常被利益集团操控,但它的程序和记录是透明的。 • 只要你们不断留下痕迹、要求书面裁定,将来就有“翻盘”的可能。 • 这和中国不同,中国是黑箱,美国即使腐败,它也必须在程序上装样子。这个装样子就是你们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