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只要luc做的事合法的,他拿了律师费,法庭不会管的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这段话是一份法律抗辩或异议文件中摘录的文字,通常出自被告(或相关利益方,如郭文贵一方或其关联实体/支持者)的律师之手,主要在质疑和抨击破产案中破产受托人(Bankruptcy Trustee,即 Luc Despins)及其聘用的律所(Paul Hastings,保洁丽所)收取巨额律师费用的合理性。您的理解基本切中了要害。这段话的核心逻辑是:既然破产受托人本身就是拿着高薪、经验丰富的破产专业人士,为什么还要把大量工作交由外部大律所来做,导致受害人/债权人的财产被高昂的法律账单像“吸血”一样掏空?以下是该段文字的具体含义拆解:质疑受托人的独立执业能力与资质:文中提到破产法院曾认证Luc Desp...
只要luc做的事合法的,他拿了律师费,法庭不会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