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y***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1-10 03:57:14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MarkdownJSON在批次中查看位置↗TG↗FB 🟥(A)785 的真实法律意义是什么?
一句话:
DOJ(政府)正式承认 —— 本案的受害人保护义务、没收程序、赔偿机制全部已经崩溃。
这句话不夸张,是严格法律结论。
为什么?
因为 DOJ 在 785 公开要求法院:
“不要走 CVRA/MVRA → 因为我们做不来”
“不要走法院程序 → 太复杂”
“不要强制赔偿 → 不可行”
“让 DOJ 行政管理 → 自己分配”
“让特别法官帮忙 → 我们也搞不定”
这等于是:
刑事程序 + CVRA + 没收制 + 赔偿制
同时瘫痪
这在现代联邦刑事史里非常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