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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1-10 03:58:10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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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B)785 对郭案本体意味着什么? 你要记住: ✔ 郭案本质不是“普通诈骗案” ✔ 而是“资产管理案 + 外交案件 + 情报案件 + 主权冲突案” 785 等于是把这一点写进档案: 本案绝不是一个“证据清楚的诈骗案” 如果真是诈骗: ✔ 金额明确 ✔ 受害者清楚 ✔ 返还路径清楚 ✔ MVRA 强制适用 ✔ DOJ 主动要求赔偿 ✔ 法院监督分配 ✔ 部分受害者已赔付 但本案: ❌ 受害者身份模糊 ❌ 投资 vs 借款 vs 股权 vs token ❌ 部分受害者不承认自己是受害者 ❌ 大量“受害者”支持郭无罪 ❌ 中国受害者涉及政治迫害 ❌ MVRA 无法执行 ❌ DOJ 不愿赔偿 ❌ 资产性质不明 ❌ 破产案与刑案冲突 ❌ 减免机制超载 ❌ 国家安全信息(CIPA)介入 ❌ 外国政府介入 ❌ Luc 破产托管扮演犯罪角色 ❌ 天量虚假债权污染程序 ❌ 无法追踪资金 ❌ 资产最终归属不明 而 DOJ 在785自己承认三个关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