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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m***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7-26 02:51:27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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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如果你真诚地认为郭文贵是无辜的,并且相信其定罪最终会在上诉中被推翻,较为稳妥的法律做法是:把你对其刑事责任的立场,与自身独立的财产权和金钱权利区分开来。不要因为预期上诉会成功,而错过目前正在进行的没收程序期限。 一、现在就保留并提出任何第853(n)条财产权主张 提出第853(n)条申请,并不要求你同意陪审团裁决,也不要求你指控郭文贵实施了犯罪。 你可以采取以下立场: «在不承认定罪、没收认定或政府对相关交易所作描述具有正确性或最终效力的情况下,本人主张,所列明的特定财产属于本人,或者本人对该财产享有法律上优先的权益。» 但是,第853(n)条申请仍然必须明确指出某一项特定的被没收财产,并证明你对其享有符合条件的: - 所有权; - 信托权益; - 留置权; - 担保权益; - 托管或保管权益; - 善意有偿购买人权益。 第853(n)条程序不能仅仅用于主张郭文贵无罪,或者重新争论陪审团的裁决是否错误。附属程序的功能是裁定第三方的财产权,而不是重新审理该财产是否因犯罪而具有可没收性。 最重要的是,不要等到刑事上诉结束后,才保留财产权主张。 《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32.2(d)条规定,即使没收令在上诉期间被暂缓执行,该暂缓通常也不会延迟第三方附属程序,也不会延迟对第三方财产权的裁定。 如果未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申请,即使原本存在有效的财产权,也可能因程序逾期而丧失。 二、谨慎考虑行政减免申请 行政减免与第853(n)条不同。 你不一定必须声明: «“郭文贵本人直接对我说谎,而且我同意陪审团裁决中的每一项结论。”» 你可以如实说明具体交易事实,例如: - 你支付了多少款项; - 购买了什么产品、会员资格或权益; - 对方向你承诺了什么; - 实际交付了什么; - 还有多少款项没有返还; - 你最终遭受了多少损失。 同时,你可以保留自己关于郭文贵个人刑事责任以及定罪是否有效的立场。 但是,有一个重要限制: 如果你明确主张,没有任何犯罪行为或相关犯罪行为导致你的损失,这种立场通常很难与受害人行政减免的法定条件相一致。 保留权利的文字不能代替行政减免所要求的事实证明。 可以考虑使用类似以下的有限表述: «本人不承认该定罪具有正确性或最终效力,也不表示郭文贵本人曾直接向本人作出任何陈述。本人仅如实陈述,本人就相关交易支付了所列金额,未取得所陈述或承诺的财产或利益,并遭受了本申请中所说明的有文件支持的损失。本人保留有关刑事责任、财产权、合同权及上诉程序的一切立场。» 这种表述可以避免作出过于宽泛的指控,同时准确保留交易事实。 三、通过合法途径支持上诉 如果你掌握真正可能支持无罪或推翻定罪的证据,应当妥善保存原始材料,并交给郭文贵的上诉律师或定罪后程序律师。 应当区分以下几类内容: - 你本人掌握的一手文件、通信、记录或证言; - 关于审判错误的法律论点; - 个人意见或从他人处听到的信息。 作为第三方财产权申请人,你通常不能直接介入被告的刑事审判或刑事上诉,以处理自己对被没收财产的权益。第853条通常要求第三方财产权问题通过附属程序解决。 你不应当: - 与他人协调证词; - 影响证人或陪审员; - 修改、删除或销毁记录; - 隐瞒依法要求提供的证据。 任何提交都应当准确、完整,并限于你能够证明的事实。 四、独立保留合同权利和民事权利 即使定罪最终被推翻,也不意味着每一名投资人或购买者都会自动拿回自己的钱。 定罪被推翻后,可能出现以下情况: - 刑事没收被撤销或发回重审; - 检方重新进行刑事审判; - 政府另外提起民事没收; - 相关公司或实体仍然负有合同责任; - 资金由其他个人或实体控制; - 独立的民事诉讼时效仍在继续计算。 因此,应当保留: - 购买协议; - 会员协议; - 数字钱包和账户记录; - 银行转账记录; - 电子邮件、短信及其他通信; - 收据和付款证明; - 对方作出的陈述或承诺; - 退款请求记录; - 对方实际交付或未交付内容的证据。 合同权利或财产权主张可能独立于最终刑事判决而存在。 五、适用于郭文贵案件的实际做法。 认为郭文贵无罪的人通常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1. 在不承认定罪正确性的情况下,及时保留并提出任何真实的第853(n)条财产权主张; 2. 不作出任何自己认为不真实的受害人陈述; 3. 如果申请行政减免,如实陈述交易和损失事实; 4. 将真实的无罪或有利证据交给辩方律师; 5. 独立保留合同、民事和财产权主张; 6. 不要因为等待上诉结果,而忽视没收通知和申请期限。 核心原则是: «相信郭文贵无罪,与保护你自己的财产权,在法律上并不矛盾;但无论采取哪一种立场,都不应超出证据能够支持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