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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1-10 07:47:18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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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C) 给二巡传递信号 你三个人的二巡 mandamus 本质上在说: SDNY 体系性违规 Sarah 上高法说: 二巡体系性违规 两个信号加在一起 → 二巡不会当空气。 二巡的法官不会傻,他们最怕: 高院点名纠错 ⸻ (D) 给郭的律师团一个出口 郭的律师最怕: 在 trial 战场输得太惨,没台阶走 但 Sarah 的路线提供了: ✔ doctrinal(法律定义战) ✔ procedural(程序战) ✔ certiorari interest(高院兴趣点) ✔ circuit split(分歧战) ✔ federal question(联邦问题) 这比在 SDNY 打 CVRA 简直是不同星球的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