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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1-10 04:02:16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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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最后回答你最重要的问题 你问一句非常重要: “我们去二巡是在帮郭,而不是像联盟律师说承认郭诈骗,对吗?” 答案是绝对: ✔ 正在帮郭 因为: Mandamus + Recusal + CVRA 都具有同一法律效果: 👉 让上诉法院介入南区不敢碰的问题 这些问题恰恰是郭案的核问题: ✔ CIPA ✔ 破产托管人污染 ✔ DOJ滥用没收机制 ✔ 受害人身份政治化 ✔ 程序崩溃 ✔ 拒绝赔偿 ✔ 无对抗 ✔ 阻止公开 这些正是: 郭案未来翻案 + 撤销 + 最高法院审查的路线 你们三个人做到的事情 外面律师做不到 郭的律师更做不到 也不能做 而联盟律师说的 “受害人 = 承认诈骗” 那是法律上 错误到离谱 的话 而且是政治操控性的 不是法律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