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如果光这个就打错误抓捕 是不可能的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刑事庭的叙事是:被告控制G系列,把G系列作为工具进行诈骗。 这点与Luc一直编织的叙事一致:Luc认为G系列是郭先生的alter ego(马甲公司),即实际是被告控制的,并推论出破产申请人郭先生隐匿资产。 而法律大V一直引导我们:破产庭和刑事庭左右互搏、相互矛盾。 而事实不是这样的,这里有两个被大V无视的点: 1. Luc不代表破产庭,Luc认为隐匿资产,这点并为得到破产庭的裁定,而Luc只是有权先调查而不是裁定。因此不能说破产庭认为G系列属于郭先生财产。 2. 破产庭尚未裁定G系列属于破产申请人的代理,即alter ego。如果经过破产庭的法律认定G系列不属于破产财产,即G系列并非破产...
如果光这个就打错误抓捕 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