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都两年了,干啥都晚了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3. 延迟删除 = 主观故意? 如果受托人在被告指出后 没有立即调查、没有提出 objection,反而让这些虚假索赔继续留存: 就可能被解释为 明知存在问题而不作为; 在刑事司法语境下,这种“不作为”可能符合 constructive knowledge(推定明知) 的妨碍司法要件。 后来删除这些登记,并不能抹去当时的“不作为”。因为: 影响已经发生(虚假债权进入刑案证据,被告保释被拒); 之后的清理只是“补救”,不改变当时的实质性后果。
都两年了,干啥都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