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如果没有第三方及时提出申请,且法院认定被告(或案件中被定罪的任何被告组合)对根据适用法规可没收的财产拥有权益,则初步命令将成为最终的没收命令。 被告不得以该财产全部或部分属于共同被告或第三人为由反对最终命令的作出;第三人亦不得以第三方对该财产拥有权益为由反对最终命令的作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方能否就财产是否被没收再次提起诉讼? 一些法院允许第853(n)条诉讼中的第三方原告重新提起诉讼,以判断财产最初是否应被适当没收。这些法院的理由是,如果第三方被法律禁止参与诉讼,则其不应受可没收性裁定的约束。 例如,在美国诉雷克迈耶案(United States v. Reckmeyer , 836 F.2d 200, 206 (4th Cir. 1987))中,法院裁定:“第853(n)条并未明确承认第三方有权通过证明某项资产根据法规条款不可没收来质疑没收令的有效性。然而,如果主张对被没收资产拥有权益的第三方被禁止质疑没收令的有效性,则将引发严重的正当程序问题。” 在美国诉法利案( 919 F. Supp. 276, 278 (SD Ohio 1996))中,法院认为:“第853(n)条规定了第三方可以主张对被没收财产的权益[*474]的合理程序。当第三方被法律禁止参与诉讼程序时,将第三方限制在另一方认罪所确定的事实范围内……这既违背逻辑,也违背了基本的正当程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程序申请书样本 此附属诉讼申请书样本仅供参考。此类案件极其复杂,如果没有律师,您很难自行提交诉讼书。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联系经验丰富的联邦资产没收律师。 附属程序申请书 本人,[申请人姓名],特此根据《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 32.2 条和 21 USC § 853(n)(1) 提交此附属诉讼申请,要求对公布的通知中列出的没收财产享有权益。 我发誓,据我所知,此请愿书中提供的信息真实、正确,如有不实,愿受伪证处罚。 没收财产的权益性质和范围: [提供申请人对没收财产的权益的详细描述,包括申请人持有的任何合法或公平权益。] 取得权益的时间及情况: [请提供关于申请人何时以及如何获得被没收财产的权益的信息。] 支持该主张的其他事实: [提供任何其他事实或证据来支持申请人对没收财产的主张。] 寻求救济: [提供所寻求救济的明确声明,例如请求返还没收的财产或要求金钱判决。] 我恭敬地请求法院考虑此请愿书并给予所寻求的救济。 签名,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签名]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减轻、免除或恢复没收财产 尽管此类请愿很少成功(从总体统计数据来看),但第三方可以向美国司法部长请求酌情采取救济措施,以减轻、免除或恢复被没收的财产,或采取“任何其他符合司法利益的行动,以保护无辜者的权利”。21 USC § 853(i)(1)。 大多数第三方最好在通知中宣布的截止日期之前提交附属程序申请,而不是提交请愿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