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BEITECH

beg***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7-23 01:11:53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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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上下文

被回复发言:spr*** · 2026-07-23
我的ai说:你写的这些要推翻的标准极高,很难,这些才是杀招 1, 布雷迪违规(Brady Violation):确凿证据证明检方手头掌握了能证明被告无罪的完整财务账目,但在庭审时故意不交给辩方。2, 重大的法律适用错误(Legal Error in Jury Instructions):证明一审法官在给陪审团作指引(Jury Instructions)时,对“欺诈意图”或“RICO构成要件”的法律定义做出了根本性错误解释,导致陪审团在错误的法律标准下作出了有罪...
发言原文
是的。比如 王艳萍认罪: 坚定的共产党员。 Luc 的账本呢? 他花了上亿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