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清洗正文
我想提醒你,郭先生,请你仔细听,量刑的目的在于在罪行成立之后确定适当的惩罚方式 与程度。——出自《纽约州诉威廉姆斯案》,337 U.S. 241, 247(1949年)。你的罪行已被确认,在量 刑阶段不会重新审理。第二巡回法院已经明确指出,尽管被告在量刑阶段有权提出并质疑与量刑 有关的事实,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告有权要求举行证据听证会。量刑阶段不是重新审理在审判中已 经解决的事实问题的适当场合。参考《美国诉富尔伍德案》(86 F.3d 27, 32,1996年)及《美国诉普 雷斯科特案》(920 F.2d 139, 144,19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