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关键问题:甩锅成功吗? 不成功 (法律理由) 原因非常干净: CVRA 义务不能被行政替代 根据 18 USC §3771: 法院有“不可委托的义务” 也就是说: ⚠︎ CVRA 是 司法义务 而 remission 是 行政救济 两者不是互通渠道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关键问题:甩锅成功吗? 不成功 (法律理由) 原因非常干净: CVRA 义务不能被行政替代 根据 18 USC §3771: 法院有“不可委托的义务” 也就是说: ⚠︎ CVRA 是 司法义务 而 remission 是 行政救济 两者不是互通渠道